藝術(shù)理論:楷書繁體簡化來源再梳理(2)
有些字是在繁體字的基礎上,保留繁體字的輪廓另造簡體的,如“龍、魚、馬、鳥、當、盧”等字。這些輪廓字有的是草書楷化來的,有的是減省原字某些筆畫的結(jié)果。
有些字是通過變更造字方法來創(chuàng)造的。有的是以新造簡化會意字代替繁復的形聲字,例如“竈”之作“灶”,“淚”之作“淚”;有的是以新造簡化會意字代替繁復的會意字,例如:“塵”之作“塵”,“筆”之作“筆”;有的是以簡體的形聲字代替繁復的會意字,例如:“竄”之作“竄”;有的是以簡體的形聲字代替繁復的形聲字,例如:“護”之作“護”,“驚”之作“驚”;等等。
這類的簡化字有:幫(幫)寶(寶)塵(塵)等共26個,占5.2%。
7.恢復古體。現(xiàn)行簡化字有的采用古已有之的本字,有的或用其古文,或用其或體,或用其奇字。我們將其統(tǒng)稱為“恢復古體”。
現(xiàn)行簡化字有的比其繁體字的歷史還要久遠,與其說它們是繁體字的簡化,不如說繁體字是它們的繁化。象“云、氣、從、舍、卷、憑、與、啟”等字都是古已有之的本字。而那些古文、或體、奇字,它們與相應的繁體字形體雖殊,而音義無別,古代通用,今用其簡體。例如,“禮”為“禮”之古文,“達”為“達”之或體,“邇”為“邇”之古文,“無”這“無”之奇字,等等。
這類的簡化字有:礙(礙)表(錶)蠶(蠶)等共53個,占10.5%。
8.先簡化可作偏旁用的字,然后用簡化偏旁或單字適當類推。如:簽(簽) 蠟(蠟)聯(lián)(聯(lián))獵(獵)撲(撲)懸(懸)愛(愛)罷(罷)備(備)貝(貝)見(見)頁(頁)魚(魚)懲(懲)戔(戔)。用這種方法簡化的漢字共15個,占3%。
簡化偏旁和部分簡化字可以類推,類推擴大了簡化面。例如門(門)、讠(言)、饣(食)、幾(幾)等都是偏旁的簡化,相應地類推出“閃悶計訂饑飲機磯”等簡化字。在整個簡化工作中,這項作用最大,因為用類推的辦法,簡化一個偏旁,就可以簡化數(shù)十數(shù)百個繁體字。1964年5月文字改革委員會編的《簡化字總表》共收簡化字2238個(因“簽”“須”兩字重見,實為2236個),它從146個簡化偏旁,類推出1754個簡化字,占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
上述的8種辦法只是一些簡單的概括,有的字還很難包括到這9種辦法中去。如“麗”簡化為“麗”,除了以部分代替整體外,筆畫也稍有變化,頭頂上面兩短橫已連為一長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