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截止日期(2)
2017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截止日期
2017年匯算清繳的具體程序
⑴填寫納稅申報表并附送相關材料
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45日內以財務報表為基礎,自行進行稅收納稅調整并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包括納稅調整項目表、減免項目表、聯(lián)營企業(yè)分利、股息收入納稅表等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納稅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稅申報及其附表外,并應當附送以下相關資料:
0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外企適用)復印件(蓋章)
02、本年度(1-1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蓋章)
03、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04、地稅綜合申報表(1-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12月)復印件(蓋章)
05、元月份各稅電子回單(蓋章)
06、企業(yè)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4個季度)復印件(蓋章)
07、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記賬憑證
08、現(xiàn)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及余額調節(jié)表(蓋章)
09、固定資產盤點表、固定資產及折舊計提明細表(蓋章)
10、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稅務機關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贫悇諜C關受理申請,并審核所報送材料
A、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表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后,經審核其名稱、電話、地址、銀行帳號等基本資料后,若發(fā)現(xiàn)應由主管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有變化的,將要求納稅人提供變更依據(jù);如變更內容屬其他部門管理范圍的,則將敦促納稅人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xù),并將變更依據(jù)復印件移交主管稅務機關。
B、主管稅務機關對申報內容進行審核,主要審核稅目、稅率和計稅依據(jù)填寫是否完整、正確,稅額計算是否準確,附送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邏輯關系、是否進行納稅調整等。審核中如發(fā)現(xiàn)納稅人的申報有計算錯誤或有漏項,將及時通知納稅人進行調整、補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報。納稅人應按稅務機關的通知作出相應的修正。
C、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確認無誤后,確定企業(yè)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及應當補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款,或者對多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款加以退還或抵頂下年度企業(yè)所得稅。
⑶主動糾正申報錯誤
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45日內辦理了年度納稅申報后,如果發(fā)現(xiàn)申報出現(xiàn)了錯誤,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納稅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后,在匯繳期內稅務機關檢查之前自行檢查發(fā)現(xiàn)申報不實的,可以填報《企業(yè)所得稅自查申報表》向稅務機關主動申報糾正錯誤,稅務機關據(jù)此調整其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
?、冉Y清稅款
納稅人根據(jù)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清繳稅款。納稅人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繳稅款的,在4月底以前將應補繳的稅款繳入國庫;預繳稅款超過全年應繳稅款的,辦理抵頂或退稅手續(xù)。
?、赊k理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納稅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難:
A、水、火、風、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者可供納稅的現(xiàn)金、支票以及其他財產等遭遇偷盜、搶劫等意外事故,導致納稅人發(fā)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納稅人應提供災情報告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
B、因國家調整經濟政策的直接影響,或者短期貨款拖欠,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提供有關政策調整的依據(jù)或提供貨款拖欠情況證明和貨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證明材料。
從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一般各地主管稅務機關均規(guī)定應當在期限屆滿前15日內提出,具體請參見各地稅務局的規(guī)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材料: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資產負債表、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等。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或者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稅務機關將在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若不被批準,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納稅人將被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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