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簽合同防騙的妙招都有哪些
在租房的時候,都需要跟租房人簽訂租房合同,但是,很多人由于是第一次租房,導致在簽合同的時候上當受騙。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房簽合同防騙的妙招,希望能幫到你們。
租房簽合同防騙的妙招
1.牢固樹立防騙意識。合同人員應當全面加強合同法律法規(guī)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掌握靈活簽約技巧,牢固樹立防范意識,盡可能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2.搞好簽約前的調查工作。知彼知己,百戰(zhàn)不殆。要想避免上當受騙,簽約前一定要搞清對方的基本情況,切勿盲目簽約履約。對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其簽約目的、經營資格、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四個方面。簽約目的是指其訂立合同的意圖,有無潛在欺詐動機;經營資格主要看對方能否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并對其提供執(zhí)照、證件等一一詳細審查核實;調查對方資信及履約能力,主要是向金融,工商部門了解其經濟實力,是否真正具備履約能力。
3.掌握一定的簽約技巧。訂立合同時,有幾個原則應引以注意:一是化整為零,分散風險,標的額很大的合同分幾次履行和一次成交風險概率是絕對不一樣的;二是采取同時履行的原則,即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如交貨方式、付款期限等劃成對等的幾個“子合同”,分步驟,有計劃的履行,一旦對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約,即可及時終止或變更合同;三是采取同向收發(fā)原則,即在發(fā)貨時,發(fā)往外地的貨物發(fā)貨人與收貨人同向一致,即便到達對方所在地,所有權卻未轉移,如果對方毀約,損失的不過運雜費而已。同樣在履行付款義務時,若采用票據結算,匯款人與收款人應對應一致,而不是將款項匯到對方帳號上,以免其提款潛逃。
租房合同常見的陷阱
口頭合同。一些用人單位與求職者就責、權、利達成口頭約定,并不簽訂書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學畢業(yè)生極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許諾,以為對方許諾的東西就是真能得到的東西,寧可相信“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也不愿懷疑對方的誠意??墒?,這種口頭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對方是小人,那些許諾就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單位按國家有關法律和勞動部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來,這種合同似乎無可挑剔,可是具體條款卻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幾種解釋。一旦發(fā)生糾紛,招聘方總會振振有詞地拿出這種所謂規(guī)范式的合同來為自己辯護,最后吃虧的還是應聘者。
單方合同。一些企業(yè)利用應聘者求職心切的心理,只約定應聘方有哪些義務,如,遵守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毀約要交納違約金等等,而合同上關于應聘者的權利幾乎一字不提。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這樣的合同,無疑是將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險性行業(yè)的用人單位為逃避該承擔的責任,常常在簽訂合同時,要求應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協議”,即一旦發(fā)生意外事故,企業(yè)不承擔任何責任。有的求職者為了得到工作,違心地簽了合同,卻不知這樣做的結果也許是用人單位更無視勞動者的安全,如果真的發(fā)生了意外,也許連討個說法的機會也沒有。
兩張皮合同。有些用人單位懾于勞動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往往與應聘方簽訂兩份合同。一份合同用來應付勞動部門的檢查,另一份合同才是雙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來應付檢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單位一手炮制的,連簽名也是假冒的,應聘者不但見不到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這份合同的存在。而雙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陽光下的,因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單位的不平等合同。
簽訂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1)了解對方主體資質。對方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注冊經營手續(xù),并可進行必要的查詢核實。可通過一些權威的政務公開站點或當地工商站點查詢。最佳方式是直接通過工商部門查詢是否合法注冊并年檢。
2)查驗核實對方簽約人是否有簽約權限。交易對方簽約人是否系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交易對方的簽約人至少應是經授權代表企業(yè)進行交易的人,必要時可以要求對方出具授權書。
3)合同中應具體明確約定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4)合同簽章或簽字應清晰完整。合同的對方如果是企業(yè)法人或其它組織,應該加蓋單位印章及授權代表的簽字;如果對方是個人公民,則應簽字及加摁手印。
5)確認簽約時間。簽約時間關系到合同生效時間及履行期限等,簽訂合同時需明確簽署。
租房常見的詐騙手段
(一)房屋租售中介實施的詐騙
1、采用欺騙手段截留客戶資金,將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房屋中介公司要求買房者將購房保證金、首付款、購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賬戶,由他們“代為保管”,利用辦理購房手續(xù)的時間差,從事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獲取中短期收益。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運作方式一旦出現問題,最終會導致資金鏈斷裂造成損失。如天津市公安機關偵辦的一起合同詐騙案中,某房屋中介公司非法占有使用客戶資金近1.5億元,涉及群眾1486人。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員工及他人假扮購房人,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將房屋過戶至虛假購房人名下,較后將騙取的房屋轉賣或抵押從中非法獲利。浙江省公安機關偵辦的某房地產經紀公司合同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此方法共騙得房屋54套,價值4600余萬元。
3、利用為購房人代辦銀行貸款之機將房產抵押給銀行,然后冒用購房人的身份證件,將銀行發(fā)放的貸款占為己有。2004年上海市某房地產中介公司以此方法連續(xù)作案十余起,非法占有應屬于買方的銀行貸款700余萬元。
4、公布虛假房屋租賃、銷售信息,與客戶簽訂租房、購房合同,騙取客戶中介費及定金。
(二)房地產開發(fā)商或個人在預售、出售房屋時,隱瞞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實,采取一房多賣的方式騙取他人購房款。青海省公安機關辦理的一起合同詐騙案中,某公司以此方法騙取80余名購房者房款共600余萬元。
(三)虛構商鋪等房產投資項目,以承諾高額返租收益為誘餌,誘騙投資者進行投資騙取投資款。如2004年12月,浙江某房地產經紀公司虛構在邊境建立商品批發(fā)市場的投資項目,騙取300余名投資者的投資款共計4000余萬元。
(四)以能夠幫助購買回遷房、單位房等低價房為名,虛構房源,詐騙他人購房款。如北京市公安局偵辦的一起合同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以能夠幫助購買回遷房為名詐騙他人購房款200余萬元。
(五)通過偽造房產證、身份證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與他人簽訂房屋租賃、買賣合同,詐騙他人租金、購房款。如2006年北京市公安機關偵辦的一起詐騙案中,嫌疑人連續(xù)作案30余次,騙取他人房屋租金共計150余萬元。
(六)隱瞞門面房即將拆遷的事實,虛假發(fā)布“門面房轉讓”的信息,將門面房轉租給他人,騙取租金。湖北省公安機關辦理了多起以門面房轉讓為名進行詐騙的系列案件。
猜你感興趣:
1.個人租房如何防騙
租房簽合同防騙的妙招都有哪些
上一篇:租房防騙手冊都有哪些知識
下一篇:做兼職防騙的技巧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