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啦 > 論文大全 > 畢業(yè)論文 > 教育類論文 > 心理學類 > 犯罪心理學論文范本

犯罪心理學論文范本

時間: 秋梅1032 分享

犯罪心理學論文范本

  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以及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的一門學科。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犯罪心理學論文范本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犯罪心理學論文范本篇1

  淺析犯罪心理學學科發(fā)展

  摘要: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關“是什么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學亦有處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為。

  關鍵詞:法律 犯罪 心理學 學科

  犯罪心理學有狹義和廣義之說,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亦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就是說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對象。犯罪主體的心理包括其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犯罪心理結構形成的原因和過程、犯罪心理外化為犯罪行為的機理、犯罪過程中的心理活動、犯罪心理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以及怎樣對犯罪心理結構施加影響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簡單地說,它只研究犯罪人的個性缺陷及有關的心理學問題。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除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之外,還包括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如預防犯罪、懲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學問題;還包括有犯罪傾向(即尚未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的心理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心理;還包括被害者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訊心理、審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預測等等。

  簡單地說,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為,又研究與犯罪作斗爭的對策心理學部分,即被認為是司法心理學的有關內容。

  一、學科歷史

  犯罪心理學一詞最早出現于1790年德國人明希編寫的《犯罪心理學在刑法制度中的影響》;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學為書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國人紹曼編寫的《犯罪心理學論》。

  18世紀末19世紀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第一個活躍期。

  在龍勃羅梭實證研究的帶動下,19世紀末出現了犯罪心理學的第二個活躍期。

  我國犯罪心理學的建立和發(fā)展,是從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韻。

  犯罪心理學或稱為罪犯側寫,起源于1940年代時,當時的美國戰(zhàn)略情報局要求精神病學家威廉・蘭格側寫阿道夫・希特勒的心理。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后,英國的精神病學家利昂內爾・哈瓦特在英國皇家空軍中工作,側寫了一串納粹的高級戰(zhàn)犯可能表現出來的行為特征,以期能由一群被俘的士兵和飛行員中找出他們。

  19世紀后期的歐洲,生產力迅速發(fā)展,從而促進了自然科學的發(fā)展,涌現出一大批新興的學科,如人類學、人體解剖學、心理學、生理學等。同時,由于社會矛盾日趨尖銳,犯罪率急劇上升。因此,具體提示犯罪行為原因、心理機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從而提供預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徑,就成了當時一個十分重要的研究課題。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心理學逐漸形成為一門專門的學科。

  1872年,德國精神病學家K・埃賓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學為書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學綱要》。這本著作主要從精神病態(tài)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奧地利的檢察官和犯罪學家H・格羅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學》一書,著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這兩本專著的問世,標志了犯罪心理學的誕生。

  1950年代時,美國精神病學家布魯塞爾精確地側寫了恐怖份子攻擊紐約的不尋常心理狀態(tài)。

  最快速的發(fā)展出現在聯邦調查局在匡堤科開了聯邦調查局學院之后,此一學院導致了全國研究暴力罪行中心和暴力犯罪執(zhí)導系統(tǒng)的建立。其原初的想法是想建立一個可以找出許多無解的重大犯罪之間關連性的系統(tǒng)。

  在英國,大衛(wèi)・康特博士是于1980年代中期指導警方偵探偵辦已犯下一連串重大攻擊行為的罪犯的一位先驅,但康特博士看到了“罪犯側寫”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做為一個心理學家的主觀、個人看法之下。他和一位同事創(chuàng)立了“調查心理學”這一詞,并且開始嘗試以他們認為較科學的觀點來逼進此一主題。

  二、國內情況

  犯罪心理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只有近百年的歷史,但是對犯罪心理的探討卻由來已久。我國古代的史書上早就有探討犯罪心理問題的記載。

  公元前11世紀,周公旦就曾對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動機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春秋戰(zhàn)國時期,諸子百家關于人性善惡的論戰(zhàn),其實就是對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討。孟子認為人皆有“惻隱”“羞惡”“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壞事,是因為受環(huán)境的影響。他說:“富歲,子弟多賴;兇歲,子弟多暴。”荀子則認為,人生來就有“好利”“疾惡”“好聲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師法”,即進行遵守禮義法度的教育,才不會作惡。

  西漢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說,認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惡;“中民”則既可為惡,也可為善,關鍵在于對其是否進行教化和以刑罰威脅??梢?,我國歷史上許多政治思想家和學者已有關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見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門專門的學問。

  犯罪心理學在我國的傳播比歐美國家晚。盡管我國歷史上早就有關于犯罪思想的探討,其歷史比歐洲早得多,內容也更為豐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門系統(tǒng)的獨立學科。20世紀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學開始傳人中國。當時我國有一些學者翻譯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學著作,也有學者撰寫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學著作。同其他心理學分支學科一樣,從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學在我國緩慢地發(fā)展著。建國以后,由于受前蘇聯的影響,一度曾將心理學視為偽科學,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學一直沒有得以重視,這方面的研究幾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學才與心理學的其他分支學科一樣開始復蘇,且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了迅猛的發(fā)展。

  我國許多心理學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學工作者、青少年工作者進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譯出版和撰寫出版了幾十種犯罪心理學教材和專著,以及不計其數的研究報告和論文。開設犯罪心理學課程的學校從1979年的幾所政法院校發(fā)展到全國各地的幾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學成為心理學各門支學科中發(fā)展最為迅速的學科之一。   三、學科發(fā)展

  20世紀以來,研究犯罪心理學的學者逐漸增多,許多心理學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為。精神分析學的創(chuàng)始人s・弗洛伊德認為,性本能的沖動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識由本我、超我和自我三個部分組成。本我代表與生俱來的欲望沖動,按“快樂原則”活動;超我代表社會道德標準,按“至善原則”活動;自我則對本我和超我進行協調,按“現實原則”活動。

  犯罪行為的發(fā)生是由于自我對超我的依從力減弱,而趨向于本我的結果。他還認為,成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兒時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沖動復活了起來。

  美國精神病學家W・希利和他的妻子A.F.布朗納對少年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緒障礙理論”。他們認為,違法犯罪行為是“不能得到滿足的愿望與欲求的表現”。當年輕人的愿望和欲求長期得不滿足,就會產生深刻的情緒問題。長期存在不滿情緒就會導致年輕人采用違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償性的滿足。

  美國犯罪學家E・H・薩瑟蘭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學原理》一書中提出了“不同接觸理論”。這一理論認為:(1)犯罪行為是由學習得來的。(2)犯罪行為是通過與他人交往的過程而學得的。(3)犯罪行為主要是在與個人關系密切的群體中學習得到的。(4)犯罪行為的學習內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動機、態(tài)度、理由等。(5)在犯罪動機和內驅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從人際接觸中獲得錯誤觀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違法心理戰(zhàn)勝守法心理。(6)犯罪學習的結果隨接觸頻率、時間長短、順序、強度的不同而異。在犯罪多發(fā)區(qū),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觸機會多,因此犯罪行為多是必然的。

  德國精神病學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質的人格》一書中,具體分析了各種異常人格與犯罪行為的聯系。

  他發(fā)現易于導致犯罪的異常人格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1)意志薄弱型,這種人對外界的誘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誘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這種人缺乏羞恥、憐憫、同情、名譽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無恥的人格特征。(3)爆發(fā)型,這種人稍受外界刺激,便會暴怒,用暴力手段攻擊他人。(4)激奮型,這種人很容易激動興奮,做事不謹慎、無耐心,很容易與人發(fā)生糾紛。(5)自我顯示型,這種人有強烈的虛榮心,處處想表現自己,不顧場合和方法。(6)偏執(zhí)型,這種人頑固地堅持違背社會規(guī)范的錯誤觀點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動。(7)情緒易變型,這種人喜怒無常,情緒一日多變,難以捉摸。(8)軟弱型,這種^缺乏人格的尊嚴,經受不了外界的壓力,常違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該做的事情。(9)自卑型,這種人極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識經驗,認為自己無法像正常人那樣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來謀生。(10)憂郁型,這種人整日情緒低沉消極,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行動。

  四、學科研究

  許多犯罪心理學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這種人格特征的由來。他們將犯罪者人格的各個方面與未犯罪者進行系統(tǒng)比較,從而試圖確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他們所指的人格內容很廣泛,如雷蒙認為:“人格即是個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內驅力、情緒穩(wěn)定性、態(tài)度、興趣、氣質、社會性和個人的儀表,以及他的一般社會效能”。“它是一個對環(huán)境起調節(jié)作用的心理體系”。研究犯罪者人格問題的犯罪心理學家普遍認為:人的犯罪心理發(fā)展到人格的改變,表明這個人的犯罪心理已經定型。要矯正這種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極其精細、復雜、長期的工作。所以,對罪犯的人格變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學上一個十分細微與深入的課題。日本犯罪心理學家出根淳還指出:“過去的犯罪心理學研究只限于探討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產生的――即是基于生理原因還是社會原因。所以,過去都集中于對犯罪心理的個人因素―社會因素的探索與講座在犯罪人格論建立以后,犯罪心理學就出現了新的面貌。這樣,就在犯黯的人格問題的討論中開闊了犯罪心理的具體研究途徑。”

  犯罪心理學論文范本篇2

  淺談犯罪心理學教學法

  摘要:犯罪心理學是研究犯罪心理與心理對策的應用性學科。面對我國當前實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yǎng)的目標,運用現代教育教學理念,將傳統(tǒng)型教學法轉化為以案件分析法、文獻分析法、作品分析法、研究法與實踐法為代表的靈活多樣、聯系司法實踐而又直觀形象、富有啟發(fā)性的教學方法,才能充分發(fā)揮出該學科應有的知識力量與司法實踐的實用價值。

  關鍵詞:犯罪心理學;教學法;案例教學;作品分析

  犯罪心理學是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來研究與犯罪有關的心理現象和心理規(guī)律的學科,具體而言,它是研究犯罪心理與心理對策的學科。犯罪心理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雖然有100多年的歷史,但在我國大陸地區(qū)將之作為一門大學課程卻只有30多年的時間。當前,我國的犯罪心理學已經普遍成為高等院校法學、公安、應用心理學等專業(yè)的專業(yè)課或者專業(yè)基礎課。

  但是,隨著國內外犯罪心理學學科的進步與培養(yǎng)人才要求的提高,犯罪心理學的本科教學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政法、公安、應用心理學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的實用型、復合型要求:教師辛勤的講授并沒有充分實現學生理解學科的基本原理與掌握實用的心理分析能力、技術之教學目標;教學者與學習者在付出自己的努力之后都不甚滿意。具體體現為:其一,犯罪心理學作為以理論為基礎的應用學科,但是學生們在學習了這門學科之后,雖然了解到了許多諸如精神分析、行為主義或認知學派關于犯罪行為、犯罪者的理論觀點,卻并不能很好地將這些理論與觀點應用于真實的案件分析,更不能有效地應用于辦案實踐或罪犯改造活動中。反而,學習者普遍認為,其理論觀點與司法實踐運用的距離較遠,其操作性技能更顯得模糊不清。其二,犯罪心理學是一門偏向社會科學的邊緣性學科,但是多數學習者在學習課程之后并沒有體會到犯罪心理學的知識與技能對于從心理學的微觀層面深刻解釋、預測與控制犯罪人、犯罪行為的獨特性,反而產生與犯罪現象學內容有類似或雷同的感覺。其三,犯罪心理學是一門或然性的學科,學生在課程學習后沒有得到系統(tǒng)的、實際的犯罪心理分析的能力訓練,不能準確地進行犯罪人的思維觀念、情緒情感、行為模式與個性特質的把握。導致犯罪心理學本科教學效果不盡如人意的原因,除了學生不具有扎實的基礎心理學(如社會心理學、人格心理學等)知識之外,更主要是由于教學者沒有將教學內容與刑事司法實踐相結合,沒有采用以形象直觀而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的教學法。因此,為提高高校犯罪心理學課程教學質量,有必要在學科體系內容發(fā)展的同時,對教學法進行新時代特征的思考與創(chuàng)新探索。

  教學法是開展教學活動的基本原則、策略與具體方法,它對于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與教學效果具有重要的影響力。由于犯罪心理學學科的交叉性、應用性與或然性,其教學活動的基本原則除了必須遵循一般的教學原則,如系統(tǒng)性原則、全面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漸進性原則等,還需要努力做到:(1)以司法應用為教學導向。以學生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能夠運用犯罪心理學的理論與技術為教學的操作性目標,加強學生應用性的學習與思考。(2)以分析能力培養(yǎng)為教學核心。即“學會思考”。犯罪心理學應用實現必須以學生犯罪心理分析能力的培養(yǎng)為根本;在整個教學活動中教師深度的心理分析的模式與角度必然激發(fā)學生持續(xù)不斷的學習興趣、熱情,以克服當前學科教學中普通存在的重知識輕能力、重理論輕實踐的局面,同時也可以克服多數課堂教學中出現的課程初期學習興趣熱烈而中后期學習熱情大減的情況。(3)以學生積極參與為教學路徑。即“積極地學”。這不僅是學生積極性的表現,也是保證學生主動性知識積累與能力發(fā)展的前提。對此,教學活動中靈活多樣的激勵、鼓勵措施具有很好的強化作用。(4)以具體的分析研究維度為教學手段。即“在做中學”。學生學習的核心就是習得教師分析犯罪者與犯罪行為的維度與具體方法,此為培養(yǎng)其分析研究能力的具體表現。(5)以真實的刑事案件為教學素材。即“真實地學”。真實的案件素材是促成學生日后將所學知識技能應用于真實司法活動的必要條件,這樣既可以讓學習者時刻感到本學科與社會真實現實及犯罪現象的緊密聯系,又能激發(fā)他們努力掌握準確描述與預測犯罪人的心理動力。(6)以直觀形象的現代信息技術為教學媒介。以直觀形象、靈活多樣的現代信息技術為教學媒介,不僅可以在較短時間內便捷地提供大量的信息量,而且還能有效地進行多方式的師生交流溝通以及教學課堂外的有益補充。

  為此,新時代條件下犯罪心理學的教學需要改變傳統(tǒng)的以教師講述為主導、學生相對被動的教學方法,采用靈活多樣的、富有成效的教學方法。

  (一)案例教學法

  此教學法的探索實踐在刑事學科類的課程教學中歷來已久。它在犯罪心理學的教學中同樣非常適用。它不僅可以讓學習者真切了解真實的犯罪者與犯罪過程,而且激發(fā)學習者試圖以專業(yè)的視角看待、分析犯罪者的心態(tài)與犯罪行為。對于社會上剛剛發(fā)生的或者正在審理的熱點刑事案件,它還可以激發(fā)學習者嘗試以所學習的理論與方法去預測、分析真正犯罪人的技能。在犯罪心理學課程的案例教學法的運用中,典型的、代表性案件的選擇非常重要,因為只有有代表的案件分析才能引導學習者加以模仿與深入地了解犯罪者。在選擇典型案件時,需要注意區(qū)別典型案件與極端案件的差異,尤其是不能將典型案件與極端的、變態(tài)型的犯罪案件等同(因為變態(tài)型犯罪只是整個犯罪現象中的極少數),雖然極端的、變態(tài)案件可以激發(fā)學習者的學習興趣,但它并不能代表其它類型的犯罪案件。同時,深度地分析案例中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征與犯罪行為特點更具有專業(yè)的價值,而不是一般的了解案情和犯罪人情況表面描述。所謂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分析就是分析導致其犯罪行為發(fā)生的態(tài)度(如犯罪思維模式、犯罪合理化)、情緒情感特質、行為習慣與獨特的犯罪人格特征,而犯罪行為特點主要是指犯罪行為的模式(如動力定型)、犯罪手段、犯罪習慣、犯罪慣技等。在具體的犯罪心理分析中,還要經常性地聯系犯罪人的成長經歷及心理創(chuàng)傷、挫折事件。將其過去經歷與現時的事件綜合考慮。在教學實踐中,典型化的、各類型犯罪案件往往具有較好的分析示范作用,例如馬加爵殺人案、張君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劉涌和沈陽特大黑勢力團伙案、“楊新海案”、“黃勇案”、靳如超石家莊爆炸案、徐力殺母案、劉海洋傷熊案、周一超報復殺人案、陳正平投毒案、“九・一八”開封文物盜竊案、劉拴霞殺夫案、杜培武冤案、“張子強案”、“邱興華案”、“羅剛案”、趙氏弗吉尼亞校園槍擊案等,以及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社會與法》、《法制在線》等相關欄目報道的案件,都是近年來媒體廣泛報道的案例,它們典型地代表了財產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有組織犯罪、變態(tài)人格犯罪的犯罪者心理與犯罪行為特征。教學實踐證明,它們能較好地幫助學習者理解犯罪心理動力與犯罪

  行為模式。

  (二)文獻資料分析法

  此教學法是將特定犯罪心理學專題的研究資料或學術論文引入到教學活動中以加強學習者對相應理論觀點理解掌握的方法。這些文獻資料(包括犯罪心理的專題調查報告與論著)多數是專題研究學術報告或學術綜述資料,對于擴展與深化學習者的分析視野具有重要的激發(fā)作用。如《FBI校園槍擊案件調查報告》、《西方刑事經典論著系列》(犯罪動機剖析系列)、《犯罪心理綱要》、《在證人席上》、《被暗示性》、《審訊心理手冊》、《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罪犯矯正手冊》、《犯罪心理測試技術》等等,都是適宜教學運用的較好研究文獻資料。文獻資料分析法可以采用課堂討論式與報告式開展。課堂討論式讓學生課堂前對文獻資料進行全面的了解與思考,在課堂上進行提問、回答(教師回應與學生之間回應、對質交流),以大大地深化基本理論觀點。而報告式則是布置學習者在擴展學習相關文獻資料后進行核心的書面報告、小組代表報告、課堂交流。此教學法對教師而言,關鍵在于選擇好針對性強的研究文獻資料(在后期也可以嘗試提供專題或方向讓學生自己搜索文獻),而對于學生而言,關鍵在于認真閱讀思考這些研究文獻或論文,方能在課堂交流討論中有大的收獲。

  (三)作品分析法

  所謂犯罪心理學課程中的作品分析法,就是將具有犯罪心理及行為分析特征的文藝作品作為素材的教學方法。文藝作品雖然是藝術形式地表現了某些類型犯罪案件,有的還明顯具有夸張、典型化或過分藝術化的痕跡,但其案件往往具有司法事件的原型,并在真實生活中有所體現,它對犯罪者、事件參與者以及犯罪事件有著不同程度的心理描寫,這對于犯罪心理學的學習者是一種很好的了解不同類型犯罪人的機會。而且,好的犯罪心理體裁的作品,往往以犯罪心理學及人格心理學、病理心理學的基本原理、應用技術為基礎,藝術化地展開犯罪情節(jié)與犯罪者的心理歷程,對于故事化、形象化地揭示犯罪心理具有獨特的吸引力。因而,特定的作品可以成為犯罪心理學課程教學的有益補充與延續(xù)。此類作品一般包括電影、電視作品、專題研究作品及探索紀錄作品,傳統(tǒng)而經典的犯罪心理電影《七宗罪》、《人骨拼圖》、《愛德華大夫》、《沉默的羔羊》、《黃道十二宮》、《精神病患者》、《陌生人》、《少年命案十三宗》、《紅蜘蛛》、《浪潮》、《死亡實驗》,以及近年來歐美電視系列劇《犯罪心理》、《疑犯行為分析》等,具有較好的觀賞性,又具有相當的犯罪心理學的專業(yè)視角。專題研究及紀錄作品,如以精神病理研究成果(“邪惡的等級”MOST EVIL一22)而制作的專題片《邪惡的犯罪》,以美國聯邦調查局犯罪實戰(zhàn)為背境的《全球重大案件偵破實錄》、《邪教組織的力量》、《世界十大懸案》,英國廣播公司以真實案件為背景而制作的系列紀錄片《重大罪犯》、《少年監(jiān)獄》等等,由于其專業(yè)性突出、針對性強,在教學活動中具有良好的促進效果。在采用作品分析法時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有:有意識將作品特定內容與課程中相關理論或觀點相聯系(避免作品成為了單純一般消遣或欣賞的對象);強調作品中進行專業(yè)分析的維度與視角;提醒作品中所呈現案件的類型特征與特異性(避免學生將案件特征過分地泛化而無意識地混淆了各特定類型案件的基本特點與差異性)。為配合課程教學運用,有條件的應該將作品進行相應的編輯,刪節(jié)某些純粹的故事情節(jié),以呈現與課堂內容緊密相關的作品部分。對于篇幅較長的作品,可以引導學生在課堂外的時間進行欣賞與分析,也可以采用集體組織形式或個體賞析形式進行。

  (四)研究型教學法

  此教學法是以專題或項目研究為切入點,讓學習者在具體的研究活動中深化所學知識、培養(yǎng)專業(yè)技能。具體的做法有利用心理學實驗室的科研條件,讓學習者真實地學習操作犯罪心理測試技術、腦電測試技術、記憶失真技術、犯罪心理畫像技術、催眠技術、罪犯行為矯正技術、模擬的審訊技術、犯罪嫌疑人的訪談技術,以及特定人群的心理特征測量、實驗技術等,加強其動手操作技能。還可以結合教師正在進行的科研活動、研究項目或者組織興趣學習小組開展活動。

  (五)專家講座

  結合教學內容,邀請本學科的專家,對相應的專題進行理論或實踐的講座與報告,以大大地擴展學生的視野,開拓其思考,領悟到所學理論與技術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價值。如以真實案件偵破與我國犯罪現象為基礎的《刑事偵察中犯罪心理測試技術》、《中國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現狀與發(fā)展》、《西方審訊技術中的問題與對策》、《心理專家證人》、《文化差異與犯罪心理分析》、《實戰(zhàn)中危機干預的策略》、《行為矯正技術在我國監(jiān)獄改造中的運用》、《我國罪犯心理咨詢技術與發(fā)展》、《警察的工作壓力與應對》等等討論專題報告,由于其內容的現實性與專題性,學習者往往具有極大的熱情,有些學生正是在專家報告的激發(fā)下決意進一步深造學習的。

  (六)參觀實習法

  由于大多數學生是從學校到學校的生活經歷,他們對犯罪現象及犯罪人的經驗印象往往來自影視作品等間接經驗。為了讓學生深入地理解所學知識與技能,可以讓學生進入監(jiān)獄、看守所、勞教所等實踐部門,讓學生接觸不同的真實犯罪人,了解影響犯罪心理、犯罪行為的不同因素,了解不同類型犯罪人的心理與行為特征;對具體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通過諸如結構性訪談或心理量表的測評等技術深入探討和分析以深化課本上相關理論知識的理解及操作應用。對于社會需要強烈而應用性明顯的犯罪心理學學科來說,學習者到實踐部門的參觀實習應該成為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必要補充。

  (七)網絡輔導法

  現代學科具有快速激增的信息量,犯罪心理學觀點與技術的發(fā)展同樣具有日新月異的特點,而課堂教學僅僅是為學生提供基本的知識與技術傳授,其有限的時間與容量有必要通過當今日益成熟的信息技術來擴充。網絡輔導法可以通過學?,F有的教學網絡平臺進行,如提供文獻資料、教學答疑、教學安排、作業(yè)傳送與批改等教學信息,也可以實現及時快捷的教學問題及學術交流,并把問題教學與學術研究、學生品格培養(yǎng)有機結合起來。此教學法還可以通過教師專門設定的網絡途徑(如討論平臺、公共電子信箱等)實現高效率的個別化教學輔導與專題化交流。

  犯罪心理學課程面對當前人才培養(yǎng)實用性、復合型的目標,教學法的創(chuàng)新成為了必然的要求。而教學法的探索需要教師求實態(tài)度與具體的科學方法的結合,也需要學習者主動積極地配合與潛心思考。犯罪心理學具有廣泛發(fā)展的理論觀點與學科本身具有的應用性,它對于學習者的吸引力與學習激發(fā)力只有在靈活多樣、聯系司法實踐而又直觀形象、富有啟發(fā)性教學方法的引導下才能轉化為實際的學習成果,也才能充分發(fā)揮出該學科應有的知識力量與司法實踐的實用價值。

猜你喜歡:

312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