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強書法作品
張國強書法作品
張國強,1955年出生,江西省東鄉(xiāng)縣人,一級書法師,現(xiàn)為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東鄉(xiāng)縣書協(xié)會員、撫州市書協(xié)會員。書法作品參加中國書畫協(xié)會第七屆廬山杯書畫大賽展出,并獲金獎。書法作品收藏于多種選著。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張國強書法作品,希望對你有用!
張國強書法作品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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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的別稱
長波浮海岸,大點出嵩丘。”中國書法作為在線條輕重緩急的變化中展現(xiàn)美感的藝術,比俄國康定斯基的“熱抽象”早了兩千年,每每讓西人嘆為觀止。從古至今,書法和與書法有關的別稱也頗不少。
書法與繪畫被后人合稱為“字畫”。蘇東坡《東坡志林》卷八:“唐末五代,文章藻麗,字畫隨之。”《紅樓夢》三十七回:“索性湊成十二個,就全了;也和人家的字畫冊頁一樣。”
因為文字能夠表達人的心意,故稱文字為“心畫”。漢代揚雄《法言·問神》:“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形,君子小人見矣。”言為心聲,字如其人,人格自然“原形畢露”。
“墨作龍蛇紙上飛”。至于書寫,有“揮翰”、“揮毫”、“染毫”、“握管”、“操管”、“搦管”諸別稱。
“翰”,原意為鳥羽,古用羽毛為筆,故以翰代稱。明代李東陽《麓堂詩話》有“對客揮翰,敏捷無比”的句子。宋代王安石《送董伯懿歸幸州》詩:“亦曾戲篇章,揮翰疾蒿矢”。“蒿矢”是箭的一種,因箭桿用禾稈刻成而得名。意即大筆一揮,疾如離弦之箭,風馳電掣。“揮毫”指運筆抒寫。杜甫《酒中八仙歌》:“張旭三杯草圣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云煙。”
作書繪畫自然要以筆蘸墨,所以又稱“染毫”。南齊謝赫《古畫品錄·顧駿之》:“天和氣爽之日,方乃染毫”。“管”泛指細長的圓筒形物,在書法用語中指毛筆,所以作書又稱“操管”、“握管”、“搦管”。如《宋書·謝靈運傳》說他“援紙操管,會性通神。”“搦”(音懦)意為握、持。明代陳汝元《金蓮記·彈絲》:“與朝云妹子同枝連氣,原為中表之親,搦管拈針,更得相知之雅。”
學習書法有一別稱曰“臨池”。據(jù)《晉書·衛(wèi)恒傳》載:“漢興而有草書……弘農(nóng)張伯英者因而轉(zhuǎn)精甚巧。凡家之衣帛,必書而后練之。臨池學書,池水盡黑。”“弘農(nóng)”是古縣名,治今河南靈寶北部。后就用“臨池”指學書或作為書法的代稱。杜甫也有“有練實先書,臨池真盡墨”的詩句。
“涂鴉”語出盧仝《示添丁》詩:“涂抹詩書如老鴉”,比喻書法拙劣或胡亂書寫,亦作自謙之辭?!剁R花緣》第二十二回:“晚生尚稍通文墨,今得幸遇當代鴻儒,尚欲勉強涂鴉,以求指教,豈肯自暴自棄!”
書法墨跡的別稱有“云章”、“墨寶”、“芳墨”諸稱。“云章”語出《詩·大雅·械樸》“倬彼云漢,為章于天”,“倬”(音桌),廣大貌,“云漢”指銀漢,“章”指花紋,意為云漢為天的花紋,后因稱筆跡為云章。蘇軾《謝賜燕并御書進詩》:“人間一日傳萬國,喜見云章第一篇。”“墨跡”指書法真跡,是故“墨寶”指珍貴的書法真跡。宋代羅點《聞見錄》:“《墓田貼》,王羲之臨鐘繇書,南唐墨寶堂名也。”堂名“墨寶”,意謂所藏皆為名人真跡中可寶的珍品。同時,墨寶也是尊稱別人寫的字或畫的畫,如“敬求墨寶”。
尊稱他人手筆稱為“芳翰”或“芳墨”,唐玄宗《登蒲州逍遙樓》詩:“一賢遺芳翰,千載肅如神。”可見墨跡的生命力和影響力之強。
“對客揮毫驚四座”,“數(shù)行草圣妙如神”。對于書法的上品、精品,古今亦稱“妙墨”、“妙翰”、“逸品”、“神晶”等。“妙墨”、“妙翰”指佳妙的書法作品。宋代朱熹《仙洲新亭》詩:“共說新亭好,真堪妙墨留。”據(jù)宋朝張誤《云谷雜記·黃庭經(jīng)》載:“晉有道士好《黃庭》之術,專意書爾,嘗求于人。聞王右軍精于草隸而性復愛白鵝,遂以數(shù)頭贈之,得其妙翰。”《黃庭》即道家經(jīng)典著作《黃庭經(jīng)》。晉代這位道土為了道教大業(yè)不惜投王右軍所好,精神確實感人至深。
對精妙非常、超凡脫俗的藝術珍品,前人還有“逸品”、“神品”之稱。明代何良駿《四友齋叢說·畫一》:“世之評畫者,立三品之目:一日神品,二日妙品,三日能品。又有立逸品之目于神品之上者。”
書畫同源而一家,故評論書法亦有“神品”說。明代陶宗儀《輟耕錄·敘畫》:“氣韻生動,出于天成,人莫窺其巧者,謂之神品。”明代楊慎評王昌齡《從軍行》說:“此詩可入神品”。
對于精通某種學問或技藝的專家,人稱“方家”。在書法界更有此稱,常用于書畫題款。對于書畫家也稱為“法家”,元代辛文房《唐才子傳·李遠》說李遠等“各有賦詩,后來頗為法家所短。”
造詣最高的書法家稱為“書圣”。清代葉廷璃《吹網(wǎng)錄·虎邱賀方回題名》:“詞仙兼擅書圣,喜補墨林綠。”《梁書·王志傳》亦有齊國將軍徐希秀說王志是“書圣”的記載。
書法作品的贗品或偽造物又稱“楚鳳”?!兑淖?middot;大道上》載:傳說楚人有以山雞為鳳凰者,準備獻給楚王,過了一夜,山雞死了,國人便誤認為真鳳凰死了。唐代張彥遠《法書事實》之三載李嗣真《書晶后》:“雖古跡昭然,永不覺悟,而執(zhí)燕石以為寶,玩楚鳳而稱珍,不亦謬哉。”“燕石”是燕山產(chǎn)的類似于玉的石頭。意為有些人執(zhí)迷不悟,真?zhèn)文?,誤將楚鳳當作了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