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交通安全心得體會
學習交通安全心得體會
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guī)超車會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幸而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 本文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學習交通安全心得體會,僅供參考。
學習交通安全心得體會篇1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全世界過6分鐘就有一人死于車禍,全世界每一分鐘就有人傷于車禍,全世界死于車禍比世界大戰(zhàn)死的還要多,而我國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會有人命喪于那無情的飛奔車輪底下,成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個警示燈。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zhuǎn)瞬即逝,許許多多肇事司機在一失足間鑄就了千古恨。觸目驚心的數(shù)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zhuǎn)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當因超速超載而引出的慘重的車禍;當想象他們喪失親人時那悲痛欲絕的情景,誰還會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貴無處不在 違法超載(員),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酒后駕車,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連無辜的小學生都不能幸免遇難;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會車、疲勞駕駛、操作不當、肇事逃逸等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向我們涌來,一張張團圓的景象灰飛煙滅。
在血的教訓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擊。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從我做起,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xiàn),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我一定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法律,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飛旋的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guī)超車會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幸而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
畢竟,命大于天!
學習交通安全心得體會篇2
聽了今天上午鄭增儀講的安全講座, 感受很深,尤其是聽到那一幕幕摻不仁睹的安全事故: 縱火殺人, 精神病人砍傷兒童, 駕駛員車上睡覺撞傷跑操學生等。
孩子是社會未來的接班人,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系到民族的興衰和社會的進步。育人不僅要進行智力教育,還要進行道德、紀律教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幼兒學生抓起,使學生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達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養(yǎng)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良好習慣,是能達到一代人和一個社會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計。
新學期一開始,為確保學校師生上放學的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校園的教學、生活秩序,與學校一道一方面加強對校園內(nèi)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學校“綠色通道”的建設和學校周邊交通環(huán)境的整治。以進一步增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提高他們的自防自護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據(jù)了解,每年因各種事故,數(shù)以萬計天真無邪的兒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識缺乏和淡薄引發(fā)的交通傷亡事故,在中小學生傷亡事故中占有較大的比例。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牽涉到千萬個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負責,齊抓共管。
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做到行車安全必須具備兩個最基本的條件:一是無牌無證的車輛不能上路,二是年滿18歲并考取了相關駕照才有資格駕駛車輛。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邏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有相當部分的車輛“三證”不齊,一些還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學生也騎車上街。看來,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問題任重道遠,如何讓中小學生平平安安上學,高高興興回家呢?
我建議定期或不定期選派民警或教師勸導員在交通復雜的學校門口或路口維持上、放學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綠色通道”安全暢通。同時 將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學校管理的內(nèi)容,每所中小學平時就必須按照驗收考評標準抓工作,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素質(zhì)教育督導評估的內(nèi)容之一。建議小學生上放學實行“排路隊”和戴“小黃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學生編排成隊,由教師護送過馬路,保證學生走路安全;在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或組織春、秋游時,嚴格規(guī)范審批手續(xù),把好審批關,堅決制止病車、超載車運送學生,保證學校師生的交通安全。同時,加強了對學校及周邊交通環(huán)境的整治,堅決取締校園門口擺攤設點、占道為市等妨礙學校師生通行的違章行為。為廣大師生創(chuàng)造了一個良好的交通環(huán)境。
說了這么多,我想大家應該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請大家“保護生命,拒絕違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學習交通安全心得體會篇3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guī)范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tǒng)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guī)反復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進一步規(guī)范,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沈陽市出臺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guī)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chǎn)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guī),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fā)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F(xiàn)在新交通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里,對行人的違規(guī)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guī)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群眾提高交通規(guī)范意識,目的除了規(guī)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guī)范意識,發(fā)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fā)生之后,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著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huán)現(xiàn)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y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zhí)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fā)生之后,得不到及時醫(y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xiàn)場;傷者被送到醫(yī)院以后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y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后果。而在現(xiàn)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xiàn)。第七十條規(guī)定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xiàn)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xié)助。及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醫(y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guī)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xiàn)了對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y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guī)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fā)生。所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guī)范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yǎng),提高人文素質(zhì),發(fā)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證交警作為一個執(zhí)法者,能公正嚴明地履行職責,不會對行人和機動車造成無端的利益損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保證機動車司機不會再交“冤枉罰款”,還規(guī)定了交警有違法行為,如私自收取罰款,違法扣留車輛,罰款不交國庫等15種行為之一,就必受行政處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種說法,就是交警是有執(zhí)罰指標的,每天要上路罰多少輛車,收多少罰款。而在以前,這種說法也得到過一些交警人員的確認,在收費或罰款時,他們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罰,因為這些錢與本機關和個人都有直接的好處,因此這些罰款,被稱為“冤枉罰款”。而新法里面明確規(guī)定各地不得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依法收取的罰款全部上繳國庫。徹底杜絕了這種亂收罰款的現(xiàn)象,維護了廣大駕駛人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這部法律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也體現(xiàn)出了“以人為本”,駕駛人在現(xiàn)場的,按規(guī)定處罰,不得拖車。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如果拖車不當造成損壞,還要依法賠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為行人也好,駕駛人也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認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徹底保護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也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建設安全規(guī)范,井井有條。所以它的貫徹執(zhí)行,必將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好好學習領會這部法律,不僅僅是讓它走上街頭,更重要地是讓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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