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課文咬文嚼字的讀后感
語文課文咬文嚼字的讀后感
《咬文嚼字》正如書名,是一篇值得咬文嚼字的文章,想必很多人看了這篇文章之后都想寫出一篇不錯的讀后感。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網(wǎng)絡整理的咬文嚼字讀后感,希望對你有用。
《咬文嚼字》讀后感篇一
中國文字不光神奇、有趣,還有著悠久的歷史,蘊含著豐富的文化精髓。《咬文嚼字》是一本關于文字的讀錯、用錯的雜志書籍。
書里講了一些廣告牌、招牌、路牌等用錯字而引起的小笑話。比如:本市開張了一家面館,專營牛骨、羊骨、豬骨等各式骨頭湯面,由于湯面館老板小名叫“三妹”,所以將此店起名為“三妹骨頭湯面”。此店名讓人看了心里發(fā)慌,全無吃面的欲望。這個小故事告訴人們,不能胡亂應用漢字及名字。有時,用錯字,寫錯字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笑話和不良后果。我們應該規(guī)范化使用漢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書中還講了一個“一點之妙”的故事。故事講的是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周恩來與國民黨談判。在談判的過種中,蔣方公然挑釁,說與共產(chǎn)黨談判簡直是“對牛彈琴”。周恩來十分氣憤,但當著這么多記者的面,自是不便發(fā)作。周恩來說了一句:“對,牛彈琴”。話音剛落,引來了很多佩服的目光。周恩來用智慧使得挑釁者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會中國文字也是種藝術,往往,“一點之妙”會發(fā)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書寫符號體系,它的源遠流長,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只要“咬”得好,文章就增添奇妙之處,文章才會更有活力,更鮮活。
《咬文嚼字》讀后感篇二
《咬文嚼字》是我國著名美學家、文藝理論家朱光潛的一篇文藝隨筆,在這篇文章中我們不僅能夠領略朱光潛先生精妙的思想,更能領略此文獨到的寫作特色。
一、結構簡潔明了,思路新穎別致。一般的議論文在文章的開篇馬上就會樹立觀點,然后作者再根據(jù)自己樹立的觀點進行演繹論證。而本文的結構雖簡潔明了,但思路新穎別致。首先作者在文章開頭例舉四個事例,從不同角角說明文字和思想的密切關系,然后得出結論:無論是閱讀或是寫作,用字的難處在意義的確定與控制。接著作者從正面援引實例,證明善用字的聯(lián)想意義,就會使文章意蘊豐富;緊接著又從反面援引實例證明誤用字的聯(lián)想意義就會產(chǎn)生“套板反應”這一流弊。最后作者才在文后點明主旨,指出了“咬文嚼字”的目標、要求和條件:要想使閱讀與寫作達到最高目標——藝術的完美,就必須養(yǎng)成良好的習慣——以謹嚴的精神,刻苦自勵,留心玩索,推陳出新,時時求思想情感和語言的精煉與互相吻合。
二、事例充分典型,說理精譬透徹。對于議論性的文章,如果文中不舉事例,道理就會顯得抽象晦澀;而事例如果不典型,道理就不能使人信服;而事例如果解說不好,道理也就講不透徹。本文的最大的寫作特點,就在于作者所舉事例充分典型,并且分析非常入扣。例如:作者為了剖析“是”與“這”兩字的區(qū)別,先后選取了《水滸》和《紅樓夢》的例子,強調(diào)“是”與“這”不單是文字之爭,而且涉及到“思想感情”的意味。又如為了說明簡潔必須以準確表達情味為前提,簡單的追求“簡潔”是文學創(chuàng)作中必須反對的這一觀點,作者將《史記》李廣射虎一段文字和王若虛《史記辨惑》的改文進行對比,從比較分析中,不難看出改文雖然“似乎簡潔些”,但“驚訝的意味”和“斬截的意味”卻已存無多,因而令人覺得“索然無味”,這就是因為“有些人根本不了解文字和思想情感的密切關系”造成的,從而很好的論證了上述這一觀點。
三、見解新穎獨特,語言準確精當。作者以其深厚的人文素養(yǎng)、纖細的文字敏感力,在課文中擇用若干精當?shù)恼Z言實例,深入淺出地將運用文字應有的謹嚴精神,以及必須在創(chuàng)作和閱讀中養(yǎng)成隨時留心玩索的好習慣等觀點表達出來。作者認為,郭沫若援例把“你有革命家的風度”改為“你這革命家的風度”,似乎改得并不很妥,還認為韓愈之“敲”是否優(yōu)于賈島之“推”也值得商榷。因為文字的微小改動與調(diào)整都影響到思想感情的表達。另外,作者對“套板反應”很是反感,認為“一個人的心理習慣如果老是傾向‘套板反應’,他就根本與文藝無緣”。而“套板反應”正是當代大部分學生的通病,因此這種觀點的提出是值得我們共同學習的,同時作者的這種獨立思考、求真務實的創(chuàng)新精神,正是我們當今推行素質(zhì)教育的精義所在,更是值得我們共同借鑒的。
總之,本文雖是一篇暢談文學創(chuàng)作的隨筆,但它更以其不同凡響的寫作特色吸引了讀者,使人受益匪淺。
《咬文嚼字》讀后感篇三
《咬文嚼字》是一份嚴肅、嚴謹而可讀性強的雜志,本人雖然已經(jīng)較長時間不再從事文字工作,但是仍然愛看這一類雜志和文章。最近一期(2013年第4期)的《咬文嚼字》,有四篇文章各有一處說法不確,現(xiàn)特提出不同看法,愿與四位作者商榷。
第十六頁《應是“奈河橋”》說:
“奈河”是佛教所傳地獄中的河名,河上有橋名奈河橋。
謝按:關于奈河橋引用較多的是《宣室志》的記載:
董觀,太原人,善陰陽占候之術。唐元和中,與僧靈習善……行十余里,一水廣不數(shù)尺,流而西南。觀問習,習曰:“此俗所謂奈河。其源出于地府耶。”觀即視其水,皆血,而腥穢不可近。
觀其語文,近乎道教;但是道教經(jīng)典中也難以找到有關奈河橋或奈何橋的記載(或者有記載但本人未曾見到)。迄今并無佛教三藏記載奈河橋或奈何橋的發(fā)現(xiàn),靈習也說奈河是“俗所謂”的,因此,說“‘奈河’是佛教所傳地獄中的河名”沒有依據(jù)。
《錯把“行拘”當“刑拘”》一文(第二十一頁)認為:
被行拘者是影響治安管理的人,有錯誤行為,但其行為并不構成犯罪。
根據(jù)有關教材: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人,在短期內(nèi)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因此被行拘者不只是影響治安管理的人,其行為性質(zhì)更不是社會規(guī)范意義上的“錯誤”,而是法律規(guī)范意義上的“違法(一般違法)”。
在第二十九頁,作者先引了一段他認為有語病的文字:
宋黃庭堅《戲詠蠟梅二首》宋任淵注:“峪書此詩后云‘京、洛間……(中略)蠟梅’”
然后作者說:
宋人任淵注釋黃庭堅《戲詠蠟梅二首》,用的是黃庭堅的詩后語,可見這段注釋是黃庭堅自己的話。“峪”下加了人名線,表明黃庭堅自稱“峪”。
謝按:宋人任淵注釋黃庭堅《戲詠蠟梅二首》,的確“用”了黃庭堅自己寫的詩后語,但這段詩后語是從“京、洛間”開始,到“蠟梅”結束的,《漢語大字典》的編寫者已經(jīng)用引號標明了。而“峪書此詩后云”這幾個字,卻是注釋者任淵的話。所以應該說“這段注釋是任淵引用了黃庭堅自己的話”,而不能說“這段注釋是黃庭堅自己的話”,這樣,“峪”也就不是黃庭堅自稱,而是任淵對他的稱呼。至于作者說“‘峪’下加了人名線,表明黃庭堅自稱‘峪’”,也是沒有依據(jù)的,因為人名線并不表明這個人名是用于自稱的。當然,《漢語大字典》的編寫者沒有檢查出“山谷”兩個字被印成“峪”字,其失誤已經(jīng)被作者指出,這里不再重復。
最后來談談《伯夷與子牙無干》一文(第三十五頁)。作者說:
子牙即姜子牙,是小說《封神演義》中的人物,名尚。曾在昆侖山跟元始天尊學道,后奉師命下山輔佐周室……
謝按:姜尚是歷史人物,關于其事跡,正史多有記載,《伯夷與子牙無干》一文也正是想伯夷和姜尚之間的關系才闡述起姜尚的生平的,但不知道為什么竟然說姜尚“是小說《封神演義》中的人物”,還拿那些荒誕不經(jīng)的小說情節(jié)來介紹他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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