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買房寫女方名字房子歸誰
男方買房寫女方名字房子歸誰
歸女方,因為房屋所有權證書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推定房屋歸誰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資購房可以看做為對女方的贈與,屬于女方個人財產,但只要男方能證明房子是由他出資的話,就可以證明這個房子是由他所有。
男方買房寫女方名字房子歸誰
要結合具體情況來看,如果當時把房屋贈與給女友時,房產贈與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后,贈與即生效,財產的所有權即發(fā)生轉移。
如果雙方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并且在公證處辦理了贈與公證,那么最后男方以戀愛失敗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據(jù),無法要回房屋。但是,如果男方在簽訂該贈與協(xié)議時明確寫入“結婚時,該贈與合同即生效”的條件,也就是附條件贈與,那么,這個合同只有在雙方結婚時才能生效。
在婚前與婚后買房有什么差別
在法律范疇內,買房的先后和婚姻的最大聯(lián)系即為房子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jù)我國《婚姻法》法規(guī)的第十七條和十八條,雙方在婚前所獲得的財產均為婚前財產,而婚后所獲得的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是需要雙方進行均分的,如果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即使一方出了全資,一方?jīng)]花一分錢,在離婚時需要對房產進行均分。
因此,如果在婚前就已經(jīng)購買了房產,那么誰出了錢、房本上寫了誰的名字,這個房子就是屬于誰的。如果男方在婚前已買好房子,那房子就屬于男方的婚前財產,假如日后涉及到離婚時的財產分割,那這個房子也是完全屬于男方的。除非是在婚姻存續(xù)期間,男方將此房做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那么此房則屬于夫妻二人共同擁有。
如果是在夫妻二人結婚后才購買的房產,還是男方出了全資,那么,在進行房產登記辦理房產證時,需要夫妻雙方持有效證件共同在場,女方則需在現(xiàn)場簽字確認房產確屬夫妻共用財產,若離婚時,也僅能分到經(jīng)協(xié)議后的比例的房款。若是夫妻二人在婚后共同出資買房,那么在離婚時,雙方可以按出資的比例來對房款進行分割。
情侶分手要付分手費嗎?
分手向對方索要分手費這種行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情侶索要分手費的行為不違法,但是也不受法律保護。戀愛分手一方索要分手費,只要不涉及暴力、強迫等非法行為索要的,法律不禁止這種行為。因此,如果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費,完全是可以置之不理,對方就算起訴到法院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所以,如果你擔憂索要分手費是否合法的問題,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理解:
1、分手費不是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情侶雙方并無支付的義務。
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系、債務債權關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2、寫了分手費協(xié)議也是可以不給付分手費的。
現(xiàn)實中存在一些情侶在感情存續(xù)期間寫過關于分手費的協(xié)議,有些是想通過此方式來套住對方,讓對方不敢輕易談分手,有的情侶還因此會鬧上法庭,但實質上情侶雙方不存在借貸關系,也就是說,協(xié)議往往是“有名無實”的,是無效的。
3、一方索要分手費,另一方也無需找證據(jù)證明。
很多在與對方因分手費的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時,由于不懂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知自己是否要找什么證據(jù)來證明,其實這個可以很簡單解決的,你可以通過上網(wǎng)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或者直接咨詢同居關系的專業(yè)律師。
不管情侶之間的感情多么牢不可破,在結婚證發(fā)下來之前,你們的這種關系是不能像夫妻關系一樣受到同等地保護的,你們不享有夫妻之間的權利,也不承擔夫妻之間對彼此的義務。對于情侶共同購買的房產權利的歸屬,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也要依據(jù)這一原則,看雙方購買房產時的出資份額,按照出資份額享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