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購中心辦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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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購中心辦事流程
市政府立場是怎么進行采購操作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您整理的市政府采購中心辦事流程,供你參考。
市政府采購中心辦事流程如下
1.預算單位根據(jù)預算批準的政府采購項目內容和采購編號向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綜合管理部遞交采購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綜合管理部受理審核通過后在下一個工作日分配給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有關采購業(yè)務部門。
3.有關采購業(yè)務部門與預算單位共同確定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以及相關要求。
4.有關采購業(yè)務部門進行招標文件制作,時間約2至3個工作日。
5.預算單位對招標文件進行確認會簽。
6.發(fā)布招標公告,從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售到投標截止,法定時間不少于20天。
7.開標、匯標、專家評標,時間一般控制在1周內,其中邀請專家應提前3天通知。
8.預算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評標結果進行確認并反饋給有關采購業(yè)務部門。
9.采購中心內部審核招標過程和結果,時間為1個工作日。
10.公示中標結果,供應商自中標結果公示起7個工作日內可以提出質疑。如果收到供應商質疑,則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供應商詢問和質疑處理辦法》辦理。
11.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應在30天內簽訂合同。
12.合同各方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包括預算單位組織驗收付款。
13.招標公告發(fā)布后,不得擅自終止招標。
14.如果招標失敗,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另行組織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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