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審理的相關問題
行政訴訟審理的相關問題
行政訴訟法是規(guī)范行政訴訟活動和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你對行政訴訟審理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行政訴訟審理的相關法律知識。
行政訴訟審理的相關問題
一、行政訴訟都公開審理嗎?
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由此可見,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實行公開審理,是行政訴訟的一項重要制度。公開審判有兩方面的內容:
1、審判活動向群眾公開;
2、審判活動向社會公開,允許新聞記者報道開庭審理的情況。
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除合議庭評議以外的全部活動,包括法庭調查、辯論、征求原告被告雙方意見、宣告判決等,都要公開進行。
行政訴訟審理的相關問題
審理行政案件一般要實行公開審理,但是以下三種情況,可以不公開審理:
1、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
3、其他法律另有規(guī)定不能公開審理的案件。
二、行政訴訟幾審能終結?
行政訴訟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所謂兩審終審制是指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才能終結的審判制度。一個行政案件,經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后,如果當事人提起上訴,該行政案件還要由上一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進行一次審理,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才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兩審終審制并不排除對某些行政案件實行一審終審。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實行一審終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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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特征
(1)行政訴訟所要審理的是行政案件。
這是行政訴訟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與其他訴訟的區(qū)別。刑事訴訟解決的是被追訴者刑事責任的問題;民事訴訟解決的是民商事權益糾紛的問題,而行政訴訟解決是行政爭議,即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
(2)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方式進行的一種司法活動。
這是行政訴訟與其他解決行政爭議的方式和途徑的區(qū)別。在中國,行政爭議的解決途徑不止行政訴訟一種,還有行政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等等。而行政訴訟是由人民法院運用訴訟程序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
(3)行政訴訟是通過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以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
其中進行審查的行政行為為具體行政行為,審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違法行政行為的侵害。這就決定了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在審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訴訟案件不得以調解方式結案;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由被告承擔;行政訴訟的裁判以撤銷、維持判決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訴訟是解決特定范圍內行政爭議的活動。
行政訴訟并不解決所有類型的行政爭議,有的行政爭議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而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均無類似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的限制。至于,不屬于行政訴訟解決的行政爭議只能通過其他的救濟途徑解決。
當事人具有恒定性。
(5)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具有恒定性。
行政訴訟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對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政訴訟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行政訴訟的當事人雙方的訴訟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許行政主體作為原告起訴行政管理相對方。這個特點與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不同。民事訴訟中訴訟雙方當事人均為平等的民事主體,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許被告反訴;而刑事訴訟,也存在著自訴案件中允許被告人作為被害人所訴自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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