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殘疾人優(yōu)惠政策
對殘疾人這一具有獨特身心特征的人群進行補貼是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內容之一。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殘疾人優(yōu)惠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殘疾人補助最新政策
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1】
殘疾人是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的特殊困難群體。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福利保障工作。
為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國務院決定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下統稱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
這是保障殘疾人生存發(fā)展權益的重要舉措,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為此,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為統領,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為目標,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制定殘疾人專項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待遇適度。
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
立足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科學合理確定保障標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堅持制度銜接,全面覆蓋。
注重與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公益慈善有效銜接,努力形成殘疾人社會保障合力。
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堅持公開公正,規(guī)范有序。
建立和完善標準統一、便民利民的申請、審核、補貼發(fā)放機制,做到陽光透明、客觀公正。
加強政策評估和績效考核,不斷提高制度運行效率。
堅持資源統籌,責任共擔。
積極發(fā)揮家庭、社會、政府作用,形成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二、主要內容
(一)補貼對象。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
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的認定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參照相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逐步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
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xù)6個月以上時間。
(二)補貼標準。
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并適時調整。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殘疾人的不同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制度精準性,加大補貼力度。
(三)補貼形式。
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現金形式按月發(fā)放。
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準,采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fā)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四)政策銜接。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
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yǎng)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三、申領程序和管理辦法
(一)自愿申請。
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
殘疾人的法定監(jiān)護人,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
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逐級審核。
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并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材料報送縣級殘聯進行相關審核。
審核合格材料轉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定,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依托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審核。
審定合格材料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三)補貼發(fā)放。
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fā)補貼。
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社會化形式發(fā)放,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殘疾人賬戶。
特殊情況下需要直接發(fā)放現金的,要制定專門的監(jiān)管辦法,防止和杜絕冒領、重復領取、克扣現象。
(四)定期復核。
采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發(fā)放部門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復核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的動態(tài)管理。
定期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fā)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fā)放到位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全面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重要性,將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完善政府領導、民政牽頭、殘聯配合、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
民政部門要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做好補貼資格審定、補貼發(fā)放、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與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制度有機銜接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合同范本。
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及時足額安排補貼資金及工作經費,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順利實施。
中央財政通過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予以支持。
殘聯組織要發(fā)揮“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作用,及時掌握殘疾人需求,嚴格殘疾人證發(fā)放管理,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相關審核工作。
(二)加強制度落實。
地方已經實施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補貼對象范圍小于本意見要求的,要嚴格按本意見執(zhí)行,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擴大補貼范圍。
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市場服務、鼓勵慈善志愿服務等方式,健全補貼與服務相結合的殘疾人社會福利體系,促進殘疾人服務業(yè)發(fā)展
(三)加強監(jiān)督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重點督查落實情況。
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發(fā)放使用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財政、審計、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防止出現擠占、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guī)現象。
民政部門要會同殘聯組織定期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績效評估,及時處理殘疾人及其他群眾的投訴建議,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要統籌建立統一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網絡信息平臺,加強對基本信息的實時監(jiān)測、比對、歸納分析和動態(tài)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強政策宣傳。
各地要及時組織學習培訓,全面掌握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精神和內容,正確組織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
要充分利用多種媒介宣傳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全社會更加關心、關愛殘疾人。
要充分考慮殘疾人獲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實際困難,采用靈活多樣形式進行宣傳解讀,確保殘疾人及其家屬知曉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內容,了解基本申領程序和要求。
要及時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解釋工作,協助殘疾人便捷辦理相關手續(xù)。
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實施辦法,推進落實相關工作。
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要根據職責,抓緊制定具體政策措施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
國務院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2017年殘疾人優(yōu)惠補貼政策【2】
據了解,截至目前,已有20個省份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20個省份建立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其中13個省份同時建立了兩項補貼制度,27個省份建立了一項或兩項補貼制度,但存在形式不一、標準差別較大、覆蓋范圍較窄的情況。
民政部副部長鄒銘表示,兩項補貼制度將成為首個全國性殘疾人專項福利補貼制度。
據介紹,對于補貼對象,意見做出了清晰界定,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列為生活補貼對象,將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列為護理補貼對象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
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補貼范圍。
殘疾人生活護理補貼政策調整 預計惠及千萬殘疾人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征,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guī)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y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yè)稅的辦法。
(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財稅[2007]92號)
5、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6、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yè)、自主創(chuàng)業(yè)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合同范本。
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yōu)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并按照規(guī) 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國家對自主擇業(yè)、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殘疾人就業(yè)條例》第十九條)
7、城鄉(xiāng)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車主可獲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
(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于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的通知 財社[2010]256號)
8、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全國平均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
國家規(guī)定三級殘疾人補貼政策2017年【3】
三級殘疾人低保政策
一、城市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fā)市民政局關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京政發(fā)[2002]19號)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滿16周歲、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殘人,經戶籍所在地區(qū)縣殘聯審核確認,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本人或監(jiān)護人可持確認證明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xiāng)鎮(zhèn)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參照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對其按月發(fā)給生活補助。
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重殘人家庭,重殘人員全額享受低保待遇。”
二、糧油供應幫困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糧食局關于完善本市糧油供應幫困工作的通知》(京民救發(fā)[2002]226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糧油供應幫困補貼。”
三、農村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民政局關于建立和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見的通知》(京政發(fā)[2002]15號)
具有本市農業(yè)戶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區(qū)縣當年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均納入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無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全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四、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人民助學金制度
《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人民助學金制度》(京教財[1997]14號)
“革命烈士子女、享受社會優(yōu)撫待遇家庭的學生和殘疾學生,享受人民助學金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具體條件由各區(qū)、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城市特困人員醫(yī)療救助
《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醫(yī)療救助暫行辦法》(京政辦發(fā)[2001]94號)
“城市低保對象患危重病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全年個人負擔超過1000元以上,可申請享受醫(yī)療救助。”
六、公有住房租金減免
《北京市城鎮(zhèn)公有住房租金減免暫行辦法》(京政發(fā)[2000]7號)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新增租金免交。”
七、城鎮(zhèn)廉租住房
《北京市城鎮(zhèn)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京國土房管住字[2001]1005號)
“實物配租主要針對烈屬、孤老、重殘等特殊情況的申請家庭,這些特殊對象家庭也可選擇租金補貼。”
八、城鎮(zhèn)居民住宅配電設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補助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北京市計劃委員會、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民政局關于城鎮(zhèn)居民住宅配電設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補助的有關事項的通知》(京政管字[1999]125號)
“享受市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城市居民和領取失業(yè)救濟金的失業(yè)人員,對按樓房平均每戶300元左右、平房平均每戶150元左右的住宅配電設施改造工料費由市政府補助解決。”
九、法律援助
《司法部關于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司發(fā)通[1997]56號)
“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十、減免社救對象喪葬業(yè)務收費
《北京市殯葬管理處印發(fā)“關于減免優(yōu)撫、社救對象喪葬業(yè)務收費的暫行辦法”的通知》(京民殯發(fā)[1997]34號)
“社救對象中
(1)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并持有城鎮(zhèn)居民糧油供應幫困卡的市民
(2)農村五保戶
(3)農村敬老院的孤寡老人
減免火化、運輸費用,標準為應納費用的50%,直至免收。”
十一、城鎮(zhèn)待業(yè)殘疾人生活補助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對城鎮(zhèn)待業(yè)殘疾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通知》(京殘發(fā)[1998]55號)
“凡具有本市正式非農業(yè)戶口、屬于勞動年齡(男16歲至59歲、女16歲至54歲)段內、有勞動愿望和一定勞動能力的待業(yè)殘疾人,均屬于補助對象。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0元。”
十二、城市居民特困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對城市居民特困殘疾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通知》(京殘發(fā)[1999]99號)
“具有本市城市戶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過本市城市居民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為補助對象。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
十三、農村特困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對農村特困殘疾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通知》(京殘發(fā)[1999]51號)
“具有本市農業(yè)戶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過本區(qū)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殘疾人為補助對象。
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殘疾人民生保障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yǎng)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yè)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針對一二級重度殘疾人都在范圍之內,這里一般保障的是殘疾人家庭,還有要解釋的一點就是對本人是沒有收入的重度殘疾人,一直靠家庭來供養(yǎng),戶口在自己父母,朋友,兄弟姐妹名下不能單獨立戶的,可以以獨戶的形式申請低保,也就是說只有本人可以享受低保。
2.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提供生活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
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各類重度殘疾人提供護理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
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可以享受生活補貼,也可以享受護理補貼,一般情況是一二級的都有低保,今年的政策是有低保的殘疾人都可以享受生活補貼,只有個別地區(qū)可以擴大范圍到困難家庭。
3.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服務。
基本康復訓練參照國家現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機構服務規(guī)范和服務標準》,每人每年補貼最高2.4萬元;提供助聽器、助視器、助行器等輔助器具適配,明確各類補貼標準及補貼次數;免費為聽力殘疾兒童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蝸1臺,補貼手術費及術后康復訓練費用;對7-18周歲貧困家庭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孤獨癥等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給予一個康復周期的康復補助,每人每年補貼最高2.4萬元。
4.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
有條件的地方對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給予補貼。
這個各地補貼的標準不一,一般情況都有上限,高于上限的補貼到上限,低于上限的全額補貼。
對國內外捐贈的,國家、省專項下發(fā)的輔助器具實物,將免費配發(fā)給符合相應條件且有需求的殘疾人。
5.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補貼
有條件的地方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補貼。
這個補貼額度也不一樣,一般是4000以上一萬元以下,捐贈熱水器、微波爐、升降櫥柜、沐浴椅等用具。
6.困難殘疾人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資助
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個人繳費予以資助。
7.重度殘疾人醫(yī)療報銷制度
積極做好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醫(yī)療救助工作,鼓勵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殘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殘疾人醫(yī)保結算、救助流程。
持殘疾證到社區(qū)或者村里開證明只交納正常人交費基數的30%。
8.盲人、聾人特定信息消費支持
對盲人、聾人有線(數字)電視費用、寬帶和手機上網流量費用等給予優(yōu)惠照顧。
具體怎么優(yōu)惠目前還不知道,只能看電信公司的制度。
2017年殘疾人補貼標準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為統領,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為目標,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制定殘疾人專項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待遇適度。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立足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科學合理確定保障標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堅持制度銜接,全面覆蓋。注重與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公益慈善有效銜接,努力形成殘疾人社會保障合力。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堅持公開公正,規(guī)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標準統一、便民利民的申請、審核、補貼發(fā)放機制,做到陽光透明、客觀公正。加強政策評估和績效考核,不斷提高制度運行效率。
堅持資源統籌,責任共擔。積極發(fā)揮家庭、社會、政府作用,形成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二、主要內容
(一)補貼對象。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的認定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參照相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逐步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xù)6個月以上時間。
(二)補貼標準。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并適時調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殘疾人的不同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制度精準性,加大補貼力度。
(三)補貼形式。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現金形式按月發(fā)放。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準,采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fā)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四)政策銜接。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yǎng)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三、申領程序和管理辦法
(一)自愿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jiān)護人,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逐級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材料報送縣級殘聯進行相關審核。審核合格材料轉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定,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依托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審核。審定合格材料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三)補貼發(fā)放。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fā)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社會化形式發(fā)放,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殘疾人賬戶。特殊情況下需要直接發(fā)放現金的,要制定專門的監(jiān)管辦法,防止和杜絕冒領、重復領取、克扣現象。
(四)定期復核。采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發(fā)放部門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復核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的動態(tài)管理。定期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fā)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fā)放到位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全面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重要性,將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完善政府領導、民政牽頭、殘聯配合、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民政部門要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做好補貼資格審定、補貼發(fā)放、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與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制度有機銜接。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及時足額安排補貼資金及工作經費,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順利實施。中央財政通過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予以支持。殘聯組織要發(fā)揮“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作用,及時掌握殘疾人需求,嚴格殘疾人證發(fā)放管理,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相關審核工作。
(二)加強制度落實。地方已經實施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補貼對象范圍小于本意見要求的,要嚴格按本意見執(zhí)行,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擴大補貼范圍。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市場服務、鼓勵慈善志愿服務等方式,健全補貼與服務相結合的殘疾人社會福利體系,促進殘疾人服務業(yè)發(fā)展。
(三)加強監(jiān)督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重點督查落實情況。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發(fā)放使用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財政、審計、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防止出現擠占、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guī)現象。民政部門要會同殘聯組織定期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績效評估,及時處理殘疾人及其他群眾的投訴建議,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要統籌建立統一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網絡信息平臺,加強對基本信息的實時監(jiān)測、比對、歸納分析和動態(tài)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強政策宣傳。各地要及時組織學習培訓,全面掌握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精神和內容,正確組織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種媒介宣傳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全社會更加關心、關愛殘疾人。要充分考慮殘疾人獲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實際困難,采用靈活多樣形式進行宣傳解讀,確保殘疾人及其家屬知曉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內容,了解基本申領程序和要求。要及時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解釋工作,協助殘疾人便捷辦理相關手續(xù)。
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實施辦法,推進落實相關工作。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要根據職責,抓緊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國務院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2017年殘疾人優(yōu)惠補貼政策
據了解,截至目前,已有20個省份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20個省份建立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其中13個省份同時建立了兩項補貼制度,27個省份建立了一項或兩項補貼制度,但存在形式不一、標準差別較大、覆蓋范圍較窄的情況。民政部副部長鄒銘表示,兩項補貼制度將成為首個全國性殘疾人專項福利補貼制度。
據介紹,對于補貼對象,意見做出了清晰界定,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列為生活補貼對象,將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列為護理補貼對象。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補貼范圍。
殘疾人生活護理補貼政策調整 預計惠及千萬殘疾人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征,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guī)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y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yè)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5、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6、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yè)、自主創(chuàng)業(yè)。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yōu)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并按照規(guī) 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yè)、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殘疾人就業(yè)條例》第十九條)
7、城鄉(xiāng)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車主可獲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于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的通知 財社[2010]256號)
8、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全國平均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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