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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語文古文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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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文言文,就是在追溯我們民族的歷史,就是在認識我們傳統(tǒng)的文化,就是在繼承我們前人的精神。接下來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了高中語文古文語法,一起來看看吧。

  高中語文古文語法:形容詞活用為名詞

  特征:形容詞的主要功能是作謂語、定語;如果一個形容詞作了主語或賓語,這個形容詞就可能活用為名詞了。

  例如:

  (1)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寬厚而愛人,尊賢而重士,約從離衡,兼韓、魏、燕、楚、齊、趙、宋、衛(wèi)、中山之眾。(賈誼《過秦論》)

  ——“賢”本是形容詞“德才優(yōu)秀”的意思,這里指“賢士、賢人”,用作名詞。

  (2)三老、豪杰皆曰:“將軍被堅執(zhí)銳,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司馬遷《陳涉世家》)

  ——“堅、銳”本是形容詞“堅硬、銳利”的意思,這里指“堅固的盔甲、銳利的武器”,用作名詞。

  (3)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祎、董允等,此皆良實,志慮忠純,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諸葛亮《出師表》)

  ——“良實”本是形容詞“善良誠實”的意思,這里指“善良誠實的人”,用作名詞。

  六、形容詞活用為一般動詞

  形容詞是不帶賓語的,如果帶了賓語,而又沒有使動、意動的意味,就是用作一般動詞。

  (1)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素善留侯張良。(司馬遷《鴻門宴》)

  ——“善”原本是形容詞“好”的意思,在這里是“親善,交好”的意思。

  (2)卒使上大夫短屈原于頃襄王。(司馬遷《屈原列傳》)

  ——“短”原本是形容詞,在這里是“說別人的短處、壞話”的意思。

  高中語文古文語法:名詞用作一般動詞

  名詞活用為動詞有以下幾種情況:

  1.名詞帶賓語

  例如:籍吏民,封府庫。(司馬遷《鴻門宴》)

  ——“籍吏民”即登記百姓戶口。

  2.能愿動詞+名詞

  例如:沛公欲王關中。(司馬遷《鴻門宴》)

  ——“王”前帶能愿動詞“欲”。“王”譯為稱王。讀wàng。

  3.名詞帶補語

  例如:沛公軍霸上。(司馬遷《鴻門宴》)

  ——“軍”帶補語“霸上”,用作動詞,駐軍。

  4.“所”+名詞

  例如: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于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

  ——特殊的指示代詞“所”的后面一般只粘附動詞或動賓詞組,名詞“貨”粘附在“所”的后面,用作動詞,作“購買”講。

  5.副詞作狀語+名詞

  例如:恐托付不效。(諸葛亮《出師表》)

  ——名詞“效”受否定副詞“不”的修飾,作“奏效,有效果”講。

  6.名詞作句中的謂語

  例如:或師焉,或不焉。(韓愈《師說》)

  ——名詞“師”充當“或”的謂語,作“從師”講。

  7.名詞+“者”

  例如:后世之謬其傳而莫能名者。(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特殊的指示代詞“者”的前面一般只粘附動詞或動賓詞組,名詞“名”粘附在“者”的前面,作“指名,識其本名,說明白”的意思講。

  8.名詞+“之”

  例如:以故其后名之曰“褒禪”。(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代詞“之”一般不受名詞修飾。“名”用在代詞“之”前,作“命名”講。

  9.名詞+名詞

  例如: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兩個名詞“事”連用,不存在并列、同位和修飾關系。不帶計量意義時,第一個名詞活用為動詞,事(第一個)作“做,從事”講。

  10.在復句中充當一個敘述性狀語分句,名詞活用為動詞。

  例如:權,然后知輕重。(《孟子·梁惠王上》)

  ——“權”,在此句中作動詞“稱量”講。

  高中語文古文語法:名詞用作狀語

  有以下作用:

  1.表示比喻

  例如: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司馬遷《陳涉世家》)

  ——“狐鳴”,像狐貍那樣叫,“狐”名詞作狀語。

  2.表示對待人的態(tài)度

  例如: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司馬遷《鴻門宴》)

  ——“兄事之”,像兄長一樣對待他。名詞“兄”用作動詞“事”的狀語。

  3.表示動作、行為的方向

  例如:孔雀東南飛。(《孔雀東南飛》)

  ——“東南”,向東南,方位名詞作狀語,表示“飛”的方向。

  4.表示動作行為所用的工具

  例如:手巾掩口啼。(《孔雀東南飛》)

  ——“手巾”,用手巾,作“掩”的狀語。

  5.表明時間、動作的連續(xù)性

  例如:卿當日勝貴,吾獨向黃泉。(《孔雀東南飛》)

  ——“日”,一天天地,充當“勝貴”的狀語。

  6.表示動作行為使用的方法

  例如: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陽。(諸葛亮《出師表》)

  ——“躬”,親身,作“耕”的狀語。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鄒忌諷齊王納諫》)

  ——“面”,當面,是“刺”的方式,作“刺”的狀語。

  7.表示處所

  例如:不得已,變姓名,詭蹤跡,草行露宿,日與北騎相出沒于長淮間。(文天祥《<指南錄>后序》)

  ——“草行露宿”,在草地上行,在露天里宿。名詞“草”“露”分別作“行”“宿”的狀語。

  8.表示動作行為的狀態(tài)

  例如:從流石蛇行而上。(《游黃山記》)

  ——“蛇”,像蛇一樣。名詞“蛇”作“行”的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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