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劉漢是誰下令抓的_四川綿陽1.10大案始末
四川劉漢是誰下令抓的_四川綿陽1.10大案始末
王志文等人主演反腐劇《國家行動》2017開播,由劉漢劉維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案所改編。那么,四川劉漢是誰下令抓的?故事以四川綿陽1.10大案為線索,牽涉出一個盤踞地方的黑惡勢力。那么,四川綿陽1.10大案真相始末是什么?四川劉漢劉維案件偵查始末最后結果下場是什么?四川綿陽1.10大案事件怎么回事是什么?下面小編整理的國家行動真實故事原型綿陽110大案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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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劉維案情始末 劉漢被控制15項罪名兄弟倆今日被判死刑
劉漢等36人涉黑案一審宣判:劉漢劉維被判死刑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央視新聞”消息,備受社會關注的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今日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偵辦。辦理該案的公安民警輾轉四川、北京、廣東等10余個省市,行程數十萬公里,全力偵破此案,追繳軍用手榴彈3 枚、各類槍支20支、子彈677發(fā)、鋼珠彈2163發(fā),依法扣押、查封、凍結劉漢等人及漢龍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名下的巨額資產,掌握了大量劉漢、劉維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犯罪和指使殺人等主要犯罪證據。
該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于今年2月20 日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涉嫌多個嚴重犯罪,其中劉漢、劉維涉及15個犯罪罪名,情節(jié)惡劣、危害嚴重,是近年來國內公訴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團。
3月31日上午,劉漢、劉維等36人在湖北咸寧的5個法院受審。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出,被告人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串通投標罪,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公務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漢等36人涉黑案中,陳力銘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軍等5人案、曠曉燕等3人案、劉學軍等3人案、劉維等7人案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分別于4月1日、2日、14日休庭。
劉漢等10人案4月19日上午結束了法庭辯論,劉漢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審判長宣布休庭,法庭將依法擇期宣判。至此,劉漢等36人涉黑案歷經17天審理,一審全部休庭。
5月19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央視新聞”消息,備受社會關注的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今日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
劉漢被控制15項罪名
1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2故意殺人罪
3故意傷害罪
4非法拘禁罪
5妨害公務罪
6尋釁滋事罪
7敲詐勒索罪
8開設賭場罪
9非法買賣槍支罪
10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11非法經營罪
12串通投標罪
13故意毀壞財物罪
14窩藏罪
15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勢力范圍
從廣漢、德陽最先起家,此后勢力輻射到綿陽、成都。
被告人還千方百計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保護,鞏固和擴張其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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