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白皮書全文解讀(2)
南海白皮書全文解讀
一、南海諸島是中國固有領土
(一)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是歷史上確立的
8. 中國人民自古以來在南海諸島和相關海域生活和從事生產(chǎn)活動。中國最早發(fā)現(xiàn)、命名和開發(fā)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并持續(xù)、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確立了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
9. 早在公元前2世紀的西漢時期,中國人民就在南海航行,并在長期實踐中發(fā)現(xiàn)了南海諸島。
10. 中國歷史古籍,例如東漢的《異物志》、三國時期的《扶南傳》、宋代的《夢粱錄》和《嶺外代答》、元代的《島夷志略》、明代的《東西洋考》和《順風相送》、清代的《指南正法》和《海國聞見錄》等,不僅記載了中國人民在南海的活動情況,而且記錄了南海諸島的地理位置和地貌特征、南海的水文和氣象特點,以很多生動形象的名稱為南海諸島命名,如“漲海崎頭”、“珊瑚洲”、“九乳螺洲”、“石塘”、“千里石塘”、“萬里石塘”、“長沙”、“千里長沙”、“萬里長沙”等。
11. 中國漁民在開發(fā)利用南海的歷史過程中還形成一套相對固定的南海諸島命名體系:如將島和沙洲稱為“峙”,將礁稱為“鏟”、“線”、“沙”,將環(huán)礁稱為“匡”、“圈”、“塘”,將暗沙稱為“沙排”等。明清時期形成的《更路簿》是中國漁民往來于中國大陸沿海地區(qū)和南海諸島之間的航海指南,以多種版本的手抄本流傳并沿用至今;記錄了中國人民在南海諸島的生活和生產(chǎn)開發(fā)活動,記載了中國漁民對南海諸島的命名。其中對南沙群島島、礁、灘、沙的命名至少有70余處,有的用羅盤方位命名,如丑未(渚碧礁)、東頭乙辛(蓬勃暗沙);有的用特產(chǎn)命名,如赤瓜線(赤瓜礁)、墨瓜線(南屏礁);有的用島礁形狀命名,如鳥串(仙娥礁)、雙擔(信義礁);有的用某種實物命名,如鍋蓋峙(安波沙洲)、秤鉤峙(景宏島);有的以水道命名,如六門沙(六門礁)。
12. 中國人民對南海諸島的命名,部分被西方航海家引用并標注在一些19至20世紀權威的航海指南和海圖中。如Namyit(鴻庥島)、Sin Cowe(景宏島)、Subi(渚碧礁)來源于海南方言發(fā)音“南乙”、“秤鉤”、“丑未”。
13. 大量歷史文獻和文物資料證明,中國人民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進行了持續(xù)不斷的開發(fā)和利用。明清以來,中國漁民每年乘東北信風南下至南沙群島海域從事漁業(yè)生產(chǎn)活動,直至次年乘西南信風返回大陸。還有部分中國漁民常年留居島上,站峙捕撈、挖井汲水、墾荒種植、蓋房建廟、飼養(yǎng)禽畜等。根據(jù)中外史料記載和考古發(fā)現(xiàn),南沙群島部分島礁上曾有中國漁民留下的作物、水井、房屋、廟宇、墓塚和碑刻等。
14. 許多外國文獻記錄了很長一段時間內只有中國人在南沙群島生產(chǎn)生活的事實。
15. 1868年出版的英國海軍部《中國海指南》提到南沙群島鄭和群礁時指出:“海南漁民,以捕取海參、介殼為活,各島都有其足跡,也有久居島礁上的”,“在太平島上的漁民要比其他島上的漁民生活得更加舒適,與其他島相比,太平島上的井水要好得多”。1906年的《中國海指南》以及1912年、1923年、1937年等各版《中國航海志》多處載明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上生產(chǎn)生活。
16. 1933年9月在法國出版的《彩繪殖民地世界》雜志記載:南沙群島9島之中,惟有華人(海南人)居住,華人之外并無他國人。當時西南島(南子島)上計有居民7人,中有孩童2人;帝都島(中業(yè)島)上計有居民5人;斯帕拉島(南威島)計有居民4人,較1930年且增加1人;羅灣島(南鑰島)上,有華人所留之神座、茅屋、水井;伊都阿巴島(太平島),雖不見人跡,而發(fā)現(xiàn)中國字碑,大意謂運糧至此,覓不見人,因留藏于鐵皮(法文原文為石頭)之下;其他各島,亦到處可見漁人居住之蹤跡。該雜志還記載,太平島、中業(yè)島、南威島等島嶼上植被茂盛,有水井可飲用,種有椰子樹、香蕉樹、木瓜樹、菠蘿、青菜、土豆等,蓄養(yǎng)有家禽,適合人類居住。
17. 1940年出版的日本文獻《暴風之島》和1925年美國海軍航道測量署發(fā)行的《亞洲領航》(第四卷)等也記載了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生產(chǎn)生活的情況。
18. 中國是最早開始并持續(xù)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上活動進行管理的國家。歷史上,中國通過行政設治、水師巡視、資源開發(fā)、天文測量、地理調查等手段,對南海諸島和相關海域進行了持續(xù)、和平、有效的管轄。
19. 例如,宋代,中國在兩廣地區(qū)設有經(jīng)略安撫使,總綏南疆。宋代曾公亮在《武經(jīng)總要》中提到中國為加強南海海防,設立巡海水師,巡視南海。清代明誼編著的《瓊州府志》、鐘元棣編著的《崖州志》等著作都把“石塘”、“長沙”列入“海防”條目。
20. 中國很多官修地方志,如《廣東通志》、《瓊州府志》、《萬州志》等,在“疆域”或“輿地山川”條目中有“萬州有千里長沙、萬里石塘”或類似記載。
21. 中國歷代政府還在官方地圖上將南海諸島標繪為中國領土。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圖》之《天下總輿圖》、1767年《大清萬年一統(tǒng)天下圖》、1810年《大清萬年一統(tǒng)地理全圖》、1817年《大清一統(tǒng)天下全圖》等地圖均將南海諸島繪入中國版圖。
22. 歷史事實表明,中國人民一直將南海諸島和相關海域作為生產(chǎn)和生活的場所,從事各種開發(fā)利用活動。中國歷代政府也持續(xù)、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實施管轄。在長期歷史過程中,中國確立了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中國人民早已成為南海諸島的主人。
(二)中國始終堅定維護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23.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在20世紀前未遭遇任何挑戰(zhàn)。20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法國和日本先后以武力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對此,中國人民奮起抵抗,當時中國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捍衛(wèi)對南沙群島的主權。
24. 1933年,法國曾經(jīng)一度侵入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發(fā)布政府公報宣告“占領”,制造了“九小島事件”。中國各地各界反應強烈、群起抗議,紛紛譴責法國的侵略行徑。居住在南沙群島的中國漁民也在實地進行抵抗,符洪光、柯家裕、鄭蘭錠等人砍倒法國在太平島、北子島、南威島、中業(yè)島等島上懸掛法國國旗的旗桿。
25. “九小島事件”發(fā)生后,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表示,南沙群島有關島嶼“僅有我漁人居留島上,在國際上確認為中國領土”,中國政府就法方侵入九小島提出嚴正交涉。同時,廣東省政府針對法國誘騙中國漁民懸掛法國國旗,命令各縣長布告,禁止在南沙群島及海域作業(yè)的中國漁船懸掛外國旗幟,并給漁民發(fā)放中國國旗,要求懸掛。
26. 由外交部、內政部、海軍部等部門組成的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專門審定中國南海諸島各島、礁、灘、沙名稱,并于1935年編印并公布了《中國南海各島嶼圖》。
27. 日本在侵華戰(zhàn)爭期間曾非法侵占中國南海諸島。中國人民對日本的侵略進行了英勇抵抗。隨著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和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的推進,中、美、英三國于1943年12月發(fā)表《開羅宣言》鄭重宣布,日本必須將所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1945年7月,中、美、英三國發(fā)表《波茨坦公告》,其中第8條明確規(guī)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28.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1946年11月至12月,中國政府指派林遵上校等高級軍政官員,乘坐“永興”、“中建”、“太平”、“中業(yè)”4艘軍艦,分赴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舉行儀式,重立主權碑,派兵駐守。隨后,中國政府用上述4艘軍艦名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4個島嶼進行重新命名。
29. 1947年3月,中國政府在太平島設立南沙群島管理處,隸屬廣東省。中國還在太平島設立氣象臺和電臺,自6月起對外廣播氣象信息。
30. 在對南海諸島重新進行地理測繪的基礎上,中國政府于1947年組織編寫了《南海諸島地理志略》,審定《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繪制標有南海斷續(xù)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1948年2月,中國政府公布《中華民國行政區(qū)域圖》,包括《南海諸島位置圖》。
31. 1949年6月,中國政府頒布《海南特區(qū)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把“海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及其他附屬島嶼”劃入海南特區(qū)。
32.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0月1日成立后,多次重申并采取立法、行政設治、外交交涉等措施進一步維護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中國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的巡邏執(zhí)法、資源開發(fā)和科學考察等活動從未中斷過。
33. 1951年8月,中國外交部長周恩來發(fā)表《關于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指出,“西沙群島和南威島正如整個南沙群島及中沙群島、東沙群島一樣,向為中國領土,在日本帝國主義發(fā)動侵略戰(zhàn)爭時雖曾一度淪陷,但日本投降后已為當時中國政府全部接收”,“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威島和西沙群島之不可侵犯的主權,不論美英對日和約草案有無規(guī)定及如何規(guī)定,均不受任何影響”。
34. 1958年9月,中國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領海的聲明》,明確規(guī)定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里,采用直線基線方法劃定領海基線,上述規(guī)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于中國的島嶼”。
35. 1959年3月,中國政府在西沙群島的永興島設立“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1969年3月,該“辦事處”改稱“廣東省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革命委員會”;1981年10月,恢復“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的稱謂。
36. 1983年4月,中國地名委員會受權公布南海諸島部分標準地名,總計287個。
37. 1984年5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定設立海南行政區(qū),管轄范圍包括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
38. 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設立海南省,管轄范圍包括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
39. 1992年2月,中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qū)法》,確立了中國領海和毗連區(qū)的基本法律制度,并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陸地領土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一切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島嶼”。1996年5月,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批準《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重申對1992年2月25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qū)法》第2條所列各群島及島嶼的主權。”
40. 1996年5月,中國政府宣布中國大陸沿海由山東高角至海南島峻壁角49個領海基點和由直線相連的領?;€,以及西沙群島28個領?;c和由直線相連的基線,并宣布將另行公布其余領?;€。
41. 1998年6月,中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jīng)濟區(qū)和大陸架法》,確立了中國專屬經(jīng)濟區(qū)和大陸架的基本法律制度,并明確規(guī)定:“本法的規(guī)定不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的歷史性權利”。
42. 2012年6月,國務院批準撤銷海南省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設立地級三沙市,管轄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
43. 中國高度重視南海生態(tài)和漁業(yè)資源保護。自1999年起,中國實施南海伏季休漁制度。截至2015年底,中國在南海共建成國家級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qū)6處,省級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qū)6處,總面積達269萬公頃;國家級水產(chǎn)種質資源保護區(qū)7處,總面積達128萬公頃。
44. 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臺灣當局一直駐守在南沙群島太平島,設有民事服務管理機構,并對島上自然資源進行開發(fā)利用。
(三)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得到國際社會廣泛承認
45.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中國收復南海諸島并恢復行使主權,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承認南海諸島是中國領土。
46. 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約會議規(guī)定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1952年,日本政府正式表示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同年,由時任日本外務大臣岡崎勝男親筆簽字推薦的《標準世界地圖集》第十五圖《東南亞圖》,把和約規(guī)定日本必須放棄的西沙、南沙群島及東沙、中沙群島全部標繪屬于中國。
47. 1955年10月,國際民航組織在馬尼拉召開會議,美國、英國、法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泰國、菲律賓、南越和中國臺灣當局派代表出席,菲律賓代表為會議主席,法國代表為副主席。會議通過的第24號決議要求中國臺灣當局在南沙群島加強氣象觀測,而會上沒有任何一個代表對此提出異議或保留。
48. 1958年9月4日,中國政府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領海的聲明》,宣布中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明確指出:“這項規(guī)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于中國的島嶼。”9月14日,越南政府范文同照會中國國務院周恩來鄭重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承認和贊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1958年9月4日關于領海決定的聲明”,“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尊重這項決定”。
49. 1956年8月,美國駐臺機構一等秘書韋士德向中國臺灣當局口頭申請,美軍人員擬前往黃巖島、雙子群礁、景宏島、鴻庥島、南威島等中沙和南沙群島島礁進行地形測量。中國臺灣當局隨后同意了美方的申請。
50. 1960年12月,美國政府致函中國臺灣當局,“請求準許”美軍事人員赴南沙群島雙子群礁、景宏島、南威島進行實地測量。中國臺灣當局批準了上述申請。
51. 1972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聯(lián)合聲明》中,日本重申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8條規(guī)定。
52. 據(jù)法新社報道,1974年2月4日,時任印度尼西亞外長馬利克表示,“如果我們看一看現(xiàn)在發(fā)行的地圖,就可以從圖上看到帕拉塞爾群島(西沙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南沙群島)都是屬于中國的”;由于我們承認只存在一個中國,“這意味著,對我們來講,這些群島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53. 1987年3月17日至4月1日,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第14次會議討論了該委員會秘書處提交的《全球海平面觀測系統(tǒng)實施計劃1985-1990》(IOC/INF-663 REV)。該文件建議將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納入全球海平面觀測系統(tǒng),并將這兩個群島明文列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執(zhí)行該計劃,中國政府被委任建設5個海洋觀測站,包括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上各1個。
54. 南海諸島屬于中國早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認識。在許多國家出版的百科全書、年鑒和地圖都將南沙群島標屬中國。例如,1960年美國威爾德麥克出版社出版的《威爾德麥克各國百科全書》;1966年日本極東書店出版的《新中國年鑒》;1957、1958和1961年在聯(lián)邦德國出版的《世界大地圖集》;1958年在民主德國出版的《地球與地理地圖集》;1968年在民主德國出版的《哈克世界大地圖集》;1954至1959年在蘇聯(lián)出版的《世界地圖集》;1957年在蘇聯(lián)出版的《外國行政區(qū)域劃分》附圖;1959年在匈牙利出版的《世界地圖集》;1974年在匈牙利出版的《插圖本世界政治經(jīng)濟地圖集》;1959年在捷克斯洛伐克出版的《袖珍世界地圖集》;1977年在羅馬尼亞出版的《世界地理圖集》;1965年法國拉魯斯出版社出版的《國際政治與經(jīng)濟地圖集》;1969年法國拉魯斯出版社出版的《拉魯斯現(xiàn)代地圖集》;1972年和1983年日本平凡社出版的《世界大百科事典》中所附地圖和1985年出版的《世界大地圖集》;以及1980年日本國土地理協(xié)會出版的《世界與各國》附圖等。
二、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由來
55. 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核心是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而產(chǎn)生的領土問題。此外,隨著國際海洋法制度的發(fā)展,中菲在南海部分海域還出現(xiàn)了海洋劃界爭議。
(一)菲律賓非法侵占行為制造了中菲南沙島礁爭議
56. 菲律賓的領土范圍是由包括1898年《美西和平條約》(《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關于菲律賓外圍島嶼割讓的條約》(《華盛頓條約》)、1930年《關于劃定英屬北婆羅洲與美屬菲律賓之間的邊界條約》在內的一系列國際條約確定的。
57. 中國南海諸島在菲律賓領土范圍之外。
58. 20世紀50年代,菲律賓曾企圖染指中國南沙群島。但在中國堅決反對下,菲律賓收手了。1956年5月,菲律賓人克洛馬組織私人探險隊到南沙群島活動,擅自將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稱為“自由地”。隨后,菲律賓副總統(tǒng)兼外長加西亞對克洛馬的活動表示支持。對此,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于5月29日發(fā)表聲明,嚴正指出:南沙群島“向來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這些島嶼具有無可爭辯的合法主權……絕不容許任何國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同時,中國臺灣當局派軍艦赴南沙群島巡弋,恢復在南沙群島太平島上駐守。此后,菲律賓外交部表示,克洛馬此舉菲律賓政府事前并不知情,亦未加以同意。
59. 自20世紀70年代起,菲律賓先后以武力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并提出非法領土要求。1970年8月和9月,菲律賓非法侵占馬歡島和費信島;1971年4月,菲律賓非法侵占南鑰島和中業(yè)島;1971年7月,菲律賓非法侵占西月島和北子島;1978年3月和1980年7月,菲律賓非法侵占雙黃沙洲和司令礁。1978年6月,菲律賓總統(tǒng)馬科斯簽署第1596號總統(tǒng)令,將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并連同周邊大范圍海域稱為“卡拉延島群”(“卡拉延”在他加祿語中意為“自由”),劃設“卡拉延鎮(zhèn)區(qū)”,非法列入菲律賓領土范圍。
60. 菲律賓還通過一系列國內立法,提出了自己的領海、專屬經(jīng)濟區(qū)和大陸架等主張。其中部分與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益產(chǎn)生沖突。
61. 菲律賓為掩蓋其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事實,實現(xiàn)其領土擴張的野心,炮制了一系列借口,包括:“卡拉延島群”不屬于南沙群島,是“無主地”;南沙群島在二戰(zhàn)后是“托管地”;菲律賓占領南沙群島是依據(jù)“地理鄰近”和出于“國家安全”需要;“南沙群島部分島礁位于菲律賓專屬經(jīng)濟區(qū)和大陸架上”;菲律賓“有效控制”有關島礁已成為不能改變的“現(xiàn)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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