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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事祭拜禮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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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事祭拜禮儀

  2.遮神:喪喜有別

  3.拼廳:落葉歸根

  4.舉哀:為孝道教育之表現

  5.門制:對外告白,并表明逝者之身分

  6.置腳尾物,燒腳尾紙:突破真靈

  (1)道教認為人死后,魂升于天,魄歸體中五臟,人之生稟以精氣神,氣散則亡;為使死者早脫迂腐之苦,借以火光之氣,使魄喪傾。故曰:「突破真靈」

  (2)亦為事親孝道之表現。

  7.持念往生咒,以仗道力而超拔。

  【二】入殮

  1.入殮:亦稱「入木」,應置靈堂及供品。

  2.靈堂:道教儀上之特色

  (1)靈旛

  (2)魂帛(神主)

  (3)感神旛

  (4)魂身

  (5)金童玉女

  (6)安奉七星元辰燈

  【三】早晚拜飯表現孝道精神,并以身教準則。

  【四】一~七之忌 /俗稱做旬,教儀稱[屆丁旬,開通冥路]

  (1)亡人一七 / 冥府第一宮,泰素妙廣真君,秦廣冥王。

  (2)亡人二七 / 冥府第二宮,陰德定休真君,楚江冥王。

  (3)亡人三七 / 冥府第三宮,洞明普靜真君,宋帝冥王。

  (4)亡人四七 / 冥府第四宮,玄德五靈真君,仵官冥王。

  (5)亡人五七 / 冥府第五宮,最圣耀靈真君,嚴羅冥王。

  (6)亡人六七 / 冥府第六宮,寶肅昭成真君,卡城冥王。

  (7)亡人七七 / 冥府第七宮,泰山玄妙真君,泰山冥王。

  (8)亡人百日 / 冥府第八宮,無上正度真君,平等冥王。

  (9)亡人周歲 / 冥府第九宮,飛魔演化真君,都市冥王。

  (10)亡人三年 / 冥府第十宮,五靈威德真君,轉輪冥王。

  *亡人百日,稱哭卒;周歲稱小祥;三年稱大祥;故大祥吉畢,稱寶華圓滿天尊。

  偈曰:「天尊哀憫救群速九夜幽魂盡出離 徑上南宮感受度 普皆同會入無為」故須做忌,開通冥路,超度亡人,來登福境。

  一、臨終前之準備

  儀節(jié)簡要說明:

  1.拼廳與鋪水鋪:

  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前,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干凈,準備鋪放水鋪,俗稱「拼廳」。拼廳后即要鋪水鋪,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于廳旁,勿緊靠墻壁,男移龍方(進門之右方),女移虎方(進門之左方),或以神明牌位之方向,男左女右,頭里腳外。

  2.壽衣:

  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臺灣地區(qū)之習俗,壽衣算層而不算件(即上衣有里子即兩層),上衣通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三件,白襪黑布鞋。

  3.遮神: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怕對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剌)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后再除去。

  4.宗教信仰之配合:

  一般民間信仰,人死后靈魂乘轎(車)赴陰間要在腳尾供腳尾飯,腳尾燈、燒腳尾香與紙,這些宗教物品等,不須在去世前即準備在家中,但須有所計劃,以免事出倉促,有所失誤,空留遺憾。

  二、初終之儀節(jié)

  (一)儀節(jié)流程:

  隨侍在側→舉哀→帷堂→闔扉→子孫變服→陳設腳尾物→易枕→蓋水被→示喪→為鄰居掛紅→守鋪→關貓→買布制孝服→孝志→擇日→辦理死亡登記→報喪→買棺→成立治喪委員會→宗教法事→哭路頭→奔喪(二)儀節(jié)簡要說明:

  1.隨侍在側:

  病人移至大廳水鋪之后,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咽氣,徒留遺憾。

  2.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依俗須于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海碗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儒家重視人倫感情,故以哭泣辟踴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意識未完全脫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不可哭泣。

  3.易枕與蓋水被:

  子孫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做為尸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后尸首才會收下巴,不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尸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fā)臭。

  4.陳設腳尾物:

  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并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火(油锜仔)、腳尾爐(用碗公盛砂做香爐),并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纏,應慢燒,以免室溫升高。

  5.變服:

  初終尚無孝服,唯為宜悲志哀,全身改穿素色衣服。

  6.帷堂與闔扉:

  惟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后將尸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尸身上。

  7.門外示喪與鄰人掛紅:

  家有喪事應于門外張貼告示,以白紙黑字寫明「嚴制」或「慈制」或喪中「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紅色春聯應以撕除。為敦睦鄰居,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塊紅紙,以示吉兇有別。紅紙于出殯日啟靈后始撕除,并由道士洗凈,貼上凈符。

  8.守鋪與關貓:

  親人死后,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稱為「守鋪」,守鋪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吊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尸體。

  9.請人買布料、制(租)孝服與孝志:

  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孝服若是自制,則須采購五服(麻苧、藍、黃、紅)布料。

  10.擇日與辦理死亡登記:

  喪事重忌諱,入木(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后才看墓地,后再看出殯之時日。家屬持死亡證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始能入殮。

  11.報喪: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

  12.買棺: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請一位懂木材之鄰友做陪。棺木,土葬與與火化所用不同。

  13.哭路頭與奔喪:

  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凄洌,俗稱「哭路頭」。凡長輩咽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自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不孝,奉養(yǎng)無狀。

  14.宗教法事:

  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念經,稱「念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并舉行,稱「入木法事」。

  15.成立治喪委員會:

  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死后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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