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主要職能
政協委員主要職能
政協委員即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員。政協委員的職責范圍包括:密切 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政協委員主要職能職責,僅供參考。
第1篇:政協委員主要職能職責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jiān)督,組織參加本會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土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zhí)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政治協商的內容十分廣泛,就政協全國委員會而言,國家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的重要方針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報告、國家財政預算、經濟與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項,國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國家和其他重要領導人人選,國家省級行政區(qū)劃的變動,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針政策,關于祖國統一的重要方針政策,群眾生活的重大問題,各黨派之間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zhàn)線的其它重要問題等,都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內容。人民政協各級地方委員會則可參照上述內容的精神,結合本地區(qū)實際,確定政治協商的內容。
民主監(jiān)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憲法與法律、法規(guī)的實施情況,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要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及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遵守法紀等方面的情況,參加人民政協的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zhí)行政協決議的情況等。民主監(jiān)督不同于法律監(jiān)督和行政監(jiān)督,它不具有強制性,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由于人民政協的組織構成和智力構成的特點,民主監(jiān)督較之于一般的群眾監(jiān)督視野更寬,影響更大,更具有權威性。它與行政的、法律的、輿論的監(jiān)督相輔相成,是發(fā)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的優(yōu)良傳統,也是衡量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標準。政協全國委員會八屆二次會議通過的《政協章程》,把參政議政列為政協的主要職能之一,進一步強調了參政議政的重要性。李瑞環(huán)主席說:“參政議政與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是一致的。人民政協參政議政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參政議政又不簡單等同于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一般說來,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以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重大問題為中心議題,以各級領導機關為具體對象,以會議為主要形式,并依據一定的程序和規(guī)則進行。參政議政則不完全受上述條件的局限,對象更加廣泛,內容更加豐富,形式更加多樣,方法更加靈活。把參政議政列入政協的主要職能,拓寬了政協工作的渠道和領域,為廣大政協委員及其所聯系的各界人士參與國事、發(fā)揮專長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同時也為各級政協切實有效地組織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從題目的選擇、信息的收集、材料的積累、人員的組織等方面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條件。”
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作為人民政協的組成人員,政協委員在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和參政議政三項主要職能基礎上,依法享有相應的政治權利。實際工作中,政協委員就國家和地方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zhí)行過程中進行協商,主要通過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協商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等會議形式。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形式,是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理論與中國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對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民主監(jiān)督方面,政協委員既可以通過提出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監(jiān)督職能,也可以將民主監(jiān)督寓于視察、參與工作檢查等活動之中,有效提高民主監(jiān)督質量和成效。參政議政方面,政協委員就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2篇:政協辦公室職責
政協辦公室是政協機關的綜合協調部門,在政協黨組和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承辦縣委和上級政協交辦的工作,負責與縣委、人大、政府及社會各界和部門的信息交流、聯系和協調工作。
二、依照《政協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負責政協日常工作。
三、負責、黨組會議、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及其決定事項的落實工作。
四、負責委員會的換屆工作。
五、負責政協領導講話、報告、文件、擬定年度工作計劃、總結、材料的打印。
六、以縣政協委員會的名義舉辦茶話會、座談會及重大政治活動和節(jié)日活動計劃、組織工作。
七、籌辦黨政領導機關和人民團體邀請政協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委員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的聯系組織工作。
八、負責機關的文書檔案、文印通訊、考勤、人事、秘書、翻譯等工作。
九、負責做好接待工作和處理政協委員的來信來訪。
十、負責機關安全保衛(wèi)、保密、值班、財務管理、干部職工生活、離退休人員生活、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工作。
十一、負責政協機關的汽車管理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有關交通安全事宜。
十二、督促檢查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十三、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3篇:政協業(yè)務工作科職責
政協業(yè)務科是辦理政協業(yè)務工作的主要部門,在政協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 、宣傳引導政協委員為我縣經濟發(fā)展、社會穩(wěn)定、農民增收、樹立科學發(fā)展觀積極建言獻策。
二、指導承辦有關提案、建議案的準備工作,并督促提案的收集、審查、立案、催辦、反饋和重點提案的辦理落實。
三、制定委員活動計劃,組織實施落實政協委員開展調研、視察、考察座談等活動;寫好調研報告及有關材料。
四、指導組織政協委員的學習、培訓、文史資料(文史資料文稿的收集、整理、出版等)和機關業(yè)務學習。
五、負責整理、上報社情民意信息和提案辦理的宣傳報道。
六、總結交流開展政協委員工作的經驗和方法,并做好委員來信來訪工作。
七、負責做好與委員的聯系和了解等情況。
八、加強自身的學習,不斷提高綜合素質,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九、努力完成政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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