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職職工教育條例
河北省在職職工教育條例
要搞好在職職工計算機繼續(xù)教育,必須認清在職職工計算機普及教育中存在的若干誤區(qū),明確在職職工計算機繼續(xù)教育的特點。下文是河北省在職職工教育條例,歡迎閱讀!
河北省在職職工教育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提高職工隊伍素質,促進經濟和社會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下統(tǒng)稱用人單位)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在職職工教育(以下簡稱職工教育),是指對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除國家公務員以外的其他在職人員進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國防教育、科學文化教育和技術業(yè)務培訓。
第四條 職工教育必須堅持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工作的實際需要相結合。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職工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計劃,指導、協(xié)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宏觀管理職工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人事、科學技術、經濟管理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歸口管理職工教育。
行業(yè)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職工教育規(guī)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和義務:
(一)將職工教育工作納入領導目標責任制;
(二)制定職工教育計劃,安排職工參加培訓或者接受教育;
(三)制定與勞動、人事、工資制度相銜接的職工教育管理制度;
(四)明確職工教育管理機構,決定職工教育的形式;
(五)提供職工教育場地、必要的設備和圖書資料;
(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一點五的比例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于職工教育;
(七)鼓勵職工自學成才,表彰或者獎勵學習成績優(yōu)秀并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職工。
第八條 職工應當按照用人單位規(guī)定參加培訓或者接受教育,努力完成學習任務。
由用人單位提供條件,脫產或者半脫產學習半年以上的職工,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學成后回本單位服務的年限和違反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工會組織應當監(jiān)督、協(xié)助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實施職工教育,維護職工受教育的權利。
第十條 中、高等院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承擔職工教育的學歷教育任務。
職工學校和職工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將職工教育工作作為主要任務,加強管理,保證教學質量。
第十一條 設立涉及學歷教育的職工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審批
第十二條 職工學校和職工教育培訓機構招生、收費和發(fā)放證書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從事職工教育的教師和管理人員應當熱愛職工教育事業(yè),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職工教育的專職教師享受與普通學校教師或者本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相同的待遇。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應對在職工教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二)、(三)、(五)、(六)項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管理權限對用人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直至停辦,并沒收其非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沒收的非法所得上繳同級財政。
第十七條 本條例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yè)在職職工相關補償條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第一次入廠起算)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醫(yī)療期后和培訓后不能勝任工作)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1、如果11月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就應該給你經濟補償金,如果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單位還是不簽訂,如何維護權益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
2、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單位降低條件或者明確不與你簽訂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要給你經濟補償金。你的情況就是11月到期,如果單位拒絕和你簽就必需給你補償金
3、補償金的計算為工作滿1年給1個月的工資,年限從你用工之日起算,而且根據你的情況應該適用下面的5,要1個月的
4、本法施行之日存續(xù)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如果違法解除合同應該給補償金,從用工之日起算,如果合同自然到期,補償從2008.1.1起算
6、所以你應該得到1個月的補償。
作為勞動者需要了解的是,用人單位應該按照職工的工資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這里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與其他福利待遇費用,低于工資的繳費基數都是違法行為,用人單位不依法定的繳費基數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企業(yè)不上保險一年滯納金三倍
員工有權按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要求補償
新法實施后,如果企業(yè)再不為職工參保,職工以此為由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而且有權按照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企業(yè)要求補償金。同時,企業(yè)不僅應為職工補齊保險,還須交納每天以千分之二復利計算的滯納金。一年算下來,滯納金相當于本金的2.98倍。
因此,如果企業(yè)未給職工交納保險金,不僅要付出一年增加3倍的保險數額,還要承受職工隨時有權解除合同的風險,并支付對職工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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