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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詁方法能在中學語文教學中運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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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詁方法能在中學語文教學中運用嗎

  傳統(tǒng)訓詁學中的釋義方法,是指探求詞語意義的方法。由于漢字是形、音、義的統(tǒng)一體,因此在長期發(fā)展中,逐漸形成了形訓、聲訓、義訓三種基本方法。其中形訓就是以形說義,通過字形的分析去了解字所記錄的詞的本義。世界上有兩種文字體系:表音文字(因形知音而知義,形與音關(guān)系密切)、表意文字(見形知義,形與義關(guān)系密切)。漢字是表意文字,形體直接反映出所記錄的意義,形義統(tǒng)一在漢字的構(gòu)造中,使我們由字形探求字的本義成為可能。

  一、訓詁學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古代詞語的確切含義

  在高中語文第一冊《戰(zhàn)國策·鄒忌諷齊王納諫》中,有“能謗譏于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一句。一些書,釋“謗譏”為“批評議論”,大意是對的.但欠確切.據(jù)“說文”段注,釋“謗”字:“謗之言旁也,旁,溥也”。“ 溥”即“廣大”的意思。“謗”即在大庭廣眾的場合里,公開批評指責別人的過失。在《國語·周語》中,“厲王虐,國人謗王”。“謗王”,即“公開批評指責厲王的過失”。又“譏”宇,段玉裁注作“譏之言微也”,微即隱微不顯之意。“譏”就是含蓄的諷刺。《左傳·隱公元年》“稱鄭伯,譏失教也。”即含蓄地諷刺鄭莊公故意縱容共叔段而不加約束教育到最后釀成禍亂加以根除的陰險作法。據(jù)此,開頭那句應釋為:“能夠在街市上朝廷上對我的過失公開地批評指責或含蓄地諷刺非議傳到我耳朵里來的,受下等賞踢。”

  又如初中六冊《曹劌論戰(zhàn)》一課中:“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不少注本把“加”字釋為祭品的增加,是不確的.課本注為“加,虛夸。這里說以少報多” 是對的。但我們還應知道,“說文”第十三篇下釋“加”:“語相譄加也”段注"譄下曰:加也。誣下曰:加也。知譄、誣、加三字同義矣”又“說文”三下“誣,加也,段注:“毀譽不以實皆曰誣也”,“加”即是" 說假話”、“虛報”,它的反義詞是“信”,而不是“減少”??梢娬莆找恍┯栐b知識對準確理解詞義是大有好處的。

  二、訓詁學可以指導我們解決眾說紛紜的疑難問題

  如初中語文第五冊《公輸》一課中“夫子何命焉為?”一句,課本注為“何命焉為?(有)什么見教呢?‘何……焉為’疑問語氣。”《古書虛字集釋》中說:“焉為,猶云‘乎哉’,皆疑問詞”。

  以上解釋均較牽強: (一)古漢語里“何……焉為”并不是固定格式,“焉為”連用作疑問詞十分罕見;(二)課注為“(有)什么見教呢?”這個“有”字難以據(jù)此格式落實。

  此句中關(guān)鍵是“焉為”二字的正確含義。“為”在這里應解作“有”,《經(jīng)傳釋詞》中引了好幾例當“有”講的“為”字(例釋皆略),高中語文四冊《書博雞者事》“敢用是為怨望”及一冊《游褒禪山記》“獨其為文猶可識,曰‘花山’”兩句中“為”,課本均注為“有”,均可作證。

  “焉”,這里當“是”或“之”講,即把賓語提前的那種“是”或“之”的用法。說見《詞詮》,“焉”字的第八義項:“語中助詞,賓語倒置時用之,與‘是’ 同。”例句舉《左傳·隱公六年》:“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我們周室東遷,是依靠晉國和鄭國),在《國語·周語》中此句即作“晉鄭是依”??梢?ldquo;焉” 即同“是”?!对~詮》中還有三個例句,不錄。

  “何命焉為”即“為何命”,可譯成“有什么指教”〔改書中注“見教”,為“指教”更確切些,因“見” 有“我”意,是外加給本句的)。這樣古今漢語字字對譯,且字字有據(jù)。

  又如初中六冊語文《隆中對》,劉備自言“遂用猖獗,至于今日”。課本注“就因此失敗,(弄)到(成為)今天(這個局面)。用,因此。猖獗,這里是失敗的意思。”丘遲《與陳伯之書》中,說陳伯之叛梁降魏是由于“不能內(nèi)審諸已,外受流言,沉迷猖獗,以至于此”。《歷代散文選》把前一“猖獗,注為“狂亂放肆,” 把后一“猖獗”注為“傾覆失敗”,這兩注都是不確的。因為劉備不會說自己“狂亂”,而陳伯之降魏也不是因為“傾覆失敗”。

  原來“猖獗”的“猖”,在這里應看作“倀,釋作“狂也”“仆也”。見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 “倀,俗字作‘猖’”, “說文”八上“倀,狂也”,段注:“假借為人狂之稱。仲尼燕居曰:譬猶瞽相,倀倀乎其何之? ”意即就像盲人無助,行路要跌跤。劉備說自己“智術(shù)短淺,遂用猖獗”這里應取“仆”義,‘仆”即“頓也”即跌跤意,引申為“失敗”,是說自己才能不夠,無人相助,才遭到失敗,表達他對諸葛亮求賢若渴的急迫心情。丘遲信中的“猖獗”應取“狂”義,《廣雅》“倀,狂也”,王念孫“疏證”:“性理顛倒失常也” “妄動作也”,“沉迷猖獗”意即,“你昏迷不清如盲人妄動而誤人歧途”,這與后文曉喻陳伯之的“迷途知返”正相印證。

  三、訓詁學可以幫助我們發(fā)現(xiàn)并糾正注釋的錯誤

  高中語文第一冊《察今》篇開頭“上胡不法先王之法? 非不賢也,為其不可得而法。”課本注“〔為其不可得而法〕因為后人無從取法它(古代的法令制度)。不可得,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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