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允許減刑需要具備哪些情況
在生活中, 很多服刑人員都可以通過表現來獲取減刑的機會,而在法律上,允許減刑的情況是有規(guī)定的。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提供的服刑人員允許減刑的情況,希望對你有幫助。
服刑人員允許減刑的情況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jiān)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幅度的相關規(guī)定
一、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如果在緩刑考試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予以減刑,同時縮減其考驗期限。但減刑后實際執(zhí)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應縮減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于減刑后的實際執(zhí)行的刑期。判處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于兩個月,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
2、確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
3、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現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現突出并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一次減刑不得超過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罪犯,在緩期二年執(zhí)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減為無期徒刑,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減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的特點
1.無期徒刑適用于罪行嚴重,但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嚴重犯罪分子。
2.無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嚴厲的刑罰方法,主要表現在剝奪犯罪分子終身人身自由。刑法對非常嚴重的犯罪都規(guī)定了無期徒刑,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
3.無期徒刑是在監(jiān)獄中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無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適用,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應當附加終身,這是區(qū)別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罰的,這也反映了這種刑罰的嚴厲性。
5.無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問題。對于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無期徒刑是對執(zhí)行人無限期的關押,當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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