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36個小時的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
小時工顧名思義就是指以小時來計算工作的勞動者,那么加班36個小時的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加班36個小時的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加班36小時加班費計算方法
用人單位應為非全日制用工購買工傷保險,在法定休假日加班,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工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周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周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超過5小時或累計一周工作時間超過30小時的,視為全日制工,不適用本規(guī)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xié)商確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規(guī)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辦法為: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單位應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費和醫(y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市總工會、市總商會研究確定,報市政府批準。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
現如今,絕大多數企業(yè)都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即8小時工作制。在法定工作時間就指在8小時工作之內的時間。超過8小時以外的時間,應計算為加班時間,按照相應規(guī)定應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加班時間的限制規(guī)定
員工加班有時間限制。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只有在生產經營確有需要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且需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加班的時間上,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個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超過三個小時,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個小時。雙休日加班的時間,也包括在計算36個小時之內。即使單位安排調休,雙休日加班的時間也計算在上述36小時之內。
但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加班時間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1、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確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后,還必須區(qū)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確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一)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印發(fā)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yè),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yè)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四)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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