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法定產假休假時間
隨著我國的二胎政策放寬后,人們對于產假的關注也是越來越多,對于女性朋友來說,懷孕不僅會影響到工作的情況,同時對身體的壓力也是很大的,那么國家法定的產假休假時間是怎么樣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國家法定產假休假時間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國家法定產假休假時間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14周, 生育流產醫(y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guī)范了相關待遇。
國家法定產假的分類
必須享受的休假
產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yè)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guī)定“經二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y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由于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建議準媽咪到當地相關部門咨詢清楚,以免擺烏龍。
法定晚婚晚育產假規(guī)定
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為晚婚。目前,晚婚晚育的增加產假情況已經取消。按照2016年1月1日以前的規(guī)定,具體實施情況各地不一,一般是0-30天不等,建議參照當地計劃生育條例。
各地方規(guī)定有所不同,大多數規(guī)定如下:
1、晚育媽媽可額外擁有15天假期,新爸爸則可擁有3天假期。
2、晚育媽媽額外享受的15天假期必須在規(guī)定的產假后連續(xù)使用,而新爸爸則必須在妻子產假期間享受應有的3天假期。
3、該假期不影響其基本工資與獎金的發(fā)放。
4、各地規(guī)定有所差異,有些地方的晚育產假有30天,河北等地給予男方的晚育護理假則為10天。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