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蘇州新能源車補貼
補助政策要體現(xiàn)鼓勵新能源汽車應用和充電設施運營的導向,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蘇州新能源車補貼,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蘇州新能源車補貼
在客車補貼方面: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60%。對應用于城鄉(xiāng)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8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24萬元/輛);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5萬元/輛;
在專用車補貼方面: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9萬元);在乘用車補貼方面: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于2.45米每輛補貼3.6萬元、軸距小于2.45米每輛補貼2.7萬元、軸距小于2.2米每輛補貼1.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2.1萬元;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9萬元/輛。
2017年蘇州新能源車補貼對象
2017年本省范圍內(nèi)新能源汽車購買者和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
新能源汽車是指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其中:私人消費者僅限于購置新能源乘用車。
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符合《江蘇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guī)劃》,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符合《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試行)〉、〈江蘇省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驗收細則(試行)〉的通知》(蘇新汽[2015]11號)相關要求。
省屬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yè)購買新能源汽車,根據(jù)所在設區(qū)市補助標準計算補助金額,補助資金由省財政負擔。其他各類企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均按屬地原則納入當?shù)匮a助范圍。
公共領域充電設施按屬地原則納入當?shù)匮a助范圍。
2017年蘇州新能源車補貼資金撥付方式
(一)購車補助資金
省級財政購車補助資金采取“先預撥、后清算”的辦法下達。本年度根據(jù)按各設區(qū)市上報的新能源汽車年度推廣計劃預撥部分省級補助資金,由各設區(qū)市根據(jù)本地區(qū)新能源汽車實際推廣和使用情況及當?shù)匮a助標準統(tǒng)籌撥付給購買者。
2018年上半年,對2017年納入各設區(qū)市(包括所轄的縣(市)、區(qū))財政補助范圍的新能源汽車按本通知規(guī)定標準進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清算,多撥的結(jié)轉(zhuǎn)下年使用,少撥的予以補足。
(二)充電設施建設補助資金
省級財政對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補助資金按年度撥付。2018年上半年,省財政會同省有關部門根據(jù)各設區(qū)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實際推廣應用情況(納入各地財政補助范圍的新能源汽車,按國家標準折合為標準車)撥付省級補助資金,支持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
省級財政購車補助資金清算和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請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