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辦理注冊進出口公司所需材料
2016辦理注冊進出口公司所需材料
現在辦理注冊進出口公司需要的材料都是什么呢?如何進行注冊進出虧公司的流程?小編為你帶來了“注冊進出口公司”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進出口經營權申請流程與材料
一、進出口備案申請的條件
無論在注冊登記的內資企業(yè)還是外資企業(yè),其經營范圍里必須有進出口業(yè)務內容才可以申請進出口備案。
內資企業(yè)經營范圍只要這句話即可申請,“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yè)務”。
無論是在注冊外貿公司還是注冊普通的有限公司,只要經營范圍里有進出業(yè)務內容就能申請進出口備案。如果公司經營范圍里沒有這一條,那么則需要先辦理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手續(xù)后再申請。
二、進出口備案申請流程
1、外經委備案
2、海外備案
3、外匯登記
4、檢驗檢疫備案
5、電子口岸登記
6、出口退稅登記
三、進出口備案申請所需材料
1、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公章、法人章、報關專用章
6、公司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7、法人與操作員身份證與照片
8、其它材料
需注意的是,在取得進出口經營權后,企業(yè)要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則必須要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
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申請進出口備案所需的時間為30個工作日。
注冊外資進出口公司所需材料
一、外資進出口公司注冊所需材料
(1).外商獨資貿易公司客戶必須自己準備的注冊資料
1. 是外國公司投資的交公司開業(yè)證明2份(客戶必須將這份文件到公司所在國的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公證和認證),個人投資交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2份(投資人護照需所在國的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公證和認證或護照原件)
2. 該外國公司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2份或個人銀行資信證明原件2件
3. 外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4. 擬設外資進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簡歷及2寸免冠彩照4張(擬設董事會的,需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委派書,護照身份證復印件,照片2張)
5. 擬設外資進出口公司名稱5個以上
6. 擬設外資貿易類公司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
7. 房屋租賃合同原件3份及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登記證原件1份
8. 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必須辦公用房且物業(yè)蓋紅章)3份
9. 外國公司介紹,產品目錄3份
10. 外國公司投資公司的申請書
11. 公司近期的審計報告3份
12. 委托本公司委托書3份
13. 財務身份證及會計上崗證復印件
進出口貿易術語簡介
貿易術語,又稱價格術語、價格條件。它是國際貿易中構成單價條款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對外報價和簽訂合同時,涉及到價格問題,它都是不可缺少內容。它又分為
出口國交貨的貿易術語三組
1、E 組:E.W.X.,工廠交貨。
2、F 組 F.C.A.,貨交承運人;F.A.S.,裝運港船邊交貨;F.O.B.,裝運港船上交貨。
3、C 組 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P.T.,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C.I.P.,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的目的地)。
在進口國交貨的貿易術語有五種:
1、D.A.F.,邊境交貨;
2、D.E.S.,目的港船上交貨;
3、D.E.Q.,目的港碼頭交貨;
4、D.D.V.,未完稅交貨;
5、D.D.P.,完稅后交貨。
下面介紹一下國際貿易中最經常使用的兩種交貨方式的貿易術語 F.O.B. 和 C.I.F.:
一、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
英文是: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價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價格術語之一。賣方承擔的基本義務是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買方要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期、船名及時通知賣方。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 其他責任、費用也都由買方負擔,包括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以及辦理貨物入境的手續(xù)和費用。如果買方指定了船只,而未能及時將船名、裝貨泊位及裝船日期通知賣方,或者買方指派的船只未能按時到達,或未能承載貨物,或者在規(guī)定期限終了前截止裝貨,買方要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前提是貨物已清楚地分開或被固定為供應本合同之用。
在F.O.B.條件下,賣方要自負風險和費用領取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并負責辦理出口手續(xù)。賣方還要自費提供證明他已按規(guī)定完成交貨義務的證件。在買方要求下,并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給予一切協助,取得提單或其他運輸單。 按F.O.B.價格成交,如果采用班輪運輸,裝船費用包括在班輪運費之中,與裝船有關的各項費用自然由負責辦理運輸事項的買方承擔。而如果采用程租船運輸,按照航運慣例,通常在租船合同中規(guī)定船方不負擔裝船費用。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裝船、理艙、平艙費用的負擔問題。為了避免買賣雙方在裝船等費用的負擔問題上發(fā)生爭議,我們往往在F.O.B.之后加列各種附加條件,這就產生了F.O.B.的變形。它們是以下幾種形式。
1、F.O.B.Liner teame(班輪條件),念義是裝船的有關費用按照班輪的做法辦理。也就是,賣方不負擔這些費用,而由船方實際上是買方負擔 2、F.O.B.Under Tackle(吊鉤下交貨),其定義是賣方僅負責把貨物交到買方指派船只的吊鉤所及之處,以后的裝船費用概由買方負擔。
3、F.O.B.Stowed(理艙費在內)這一條件是指賣方要負責把貨物交到進入船艙并負擔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費用。
4、F.O.B.Trimmed(平艙費在內)這是指賣方要負責把貨物裝入船艙,并為保持船身的平穩(wěn),對裝入船艙
的散裝貨物進行填平補齊,上述各項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與〖美國對外貿易定義〗有關辦理出口手續(xù)付費及對F.O.B.的分類有很大不同。所以在實際操作中需加注意。
二、運費、保險費在內價(CIF)
C.I.F.也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價格術語。采用這一貿易術語時,賣方的基本義務是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并在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裝船后及時通知買方。賣方負責辦理從裝運港到目的地的海運貨物保險,支付保險費。在業(yè)務上,有人稱C.I.F.為"到岸價",其實,按C.I.F.條件成交時,賣主仍是在裝運港完成交貨,賣方承擔的風險也是在裝運港時,貨物越過船航以前的風險。越過船舷以后的風險由買方承擔。貨物裝船后自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以外的費用也要由買方負擔。除此之外,買方還要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辦理進口手續(xù)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
賣方需要提供的單據主要有:商業(yè)發(fā)票或與之相應的電子數據;必要時提供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的證件:通常的運輸單據,使買方得以在目的地受領貨物,或者通過轉讓單據出售在途貨物;賣方要提供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單據,使買方可以憑該單據直接向保險人索賠。另外,賣方要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并負責辦理出口手續(xù)。
C.I.F.價格條件采用"象征性交貨"方式(Symtolie Delivery)。所謂"象征性交貨"是指賣方按合同規(guī)定在裝運港口將貨物裝船并提交全套合格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需保證到貨。反之,如果賣方提交的單據不合要求,即使合格的貨物安全運達,也不算完條件成交,賣方所要提交的單據名稱、內容及份數都應與約定相符,否則,買方有權拒收單據、拒付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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