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日報客戶端政務中心發(fā)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是學習啦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解讀,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解讀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布。現將《意見》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意見》的制定背景
近年來,利用通訊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持續(xù)高發(fā)。一些不法分子結成團伙,設置窩點,精心設計騙局,通過撥打網絡改號電話、“偽基站”設備群發(fā)手機短信、網上發(fā)布詐騙信息等方式,跨區(qū)域甚至跨境大肆實施詐騙活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一種遠程非接觸性犯罪,技術含量高,時空跨度大,波及人數多,且手段隱蔽,花樣翻新,較傳統(tǒng)詐騙犯罪欺騙性更強,普通群眾防不勝防。詐騙一旦得逞,往往給被騙群眾造成巨大財產損失,甚至引發(fā)次生危害后果。今年以來,陸續(xù)發(fā)生了幾起在校學生被騙走學費而導致猝死或自殺的案件,影響極為惡劣。圍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還發(fā)展形成了一系列灰色產業(yè)鏈,如非法使用“偽基站”、“黑廣播”設備、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幫助轉移詐騙贓款等上下游關聯違法犯罪,并不斷蔓延。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嚴重侵犯群眾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嚴重干擾正常的電信網絡秩序,嚴重破壞社會誠信,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實屬一大社會公害。
中央高度重視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要求懲防并舉,重拳出擊,深入開展打擊治理專項行動,堅決有效遏制此類犯罪活動。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偵查打擊、重點整治、防范治理三管齊下,取得顯著成效。今年1至11月,全國共破獲各類電信網絡詐騙案件9.3萬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5.2萬人,同比均成倍增長,并打掉一批境外犯罪窩點。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fā)布《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提出了一系列源頭防范的舉措,明確了從嚴從快打擊的方針,并責令犯罪分子在規(guī)定期限內投案自首?!锻ǜ妗返陌l(fā)布,起到了教育群眾、震懾犯罪的作用,社會反響熱烈。
我們也應看到,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與傳統(tǒng)詐騙犯罪相比,在各方面均呈現出新的犯罪特征,對政法機關依法打擊此類犯罪,提出嚴峻的挑戰(zhàn)和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在司法實踐中,面臨一些新的突出的法律適用問題,亟需加以解決。為進一步明確法律標準,統(tǒng)一執(zhí)法尺度,更及時、更準確、更嚴厲地懲治此類犯罪,今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針對新型犯罪特點,結合實際情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反復研究論證,不斷修改完善,依照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聯合制定出臺了本《意見》。《意見》順應人民群眾的普遍期待,適應新形勢下的斗爭需要,提出更為明確具體的適用法律依據。我們深信,《意見》的制定出臺,對于政法機關更加有力、準確、有效地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必將發(fā)揮重要的作用。
二、《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共七個部分、三十六條。分別規(guī)定了總體要求、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全面懲處關聯犯罪、準確認定共同犯罪與主觀故意、依法確定案件管轄、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判斷、涉案財物的處理等內容。這些內容歸納起來,主要體現了四個方面的原則性要求。
(一) 堅持依法從嚴懲處
這是《意見》的關鍵和核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必須堅決依法予以嚴懲。
第一,根據“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詐騙解釋》)的規(guī)定,詐騙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應分別認定為詐騙“數額較大”和“數額巨大”,各地可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數額標準?!兑庖姟丰槍﹄娦啪W絡詐騙犯罪的性質和特點,實行全國統(tǒng)一數額標準和數額幅度底線標準?!兑庖姟芬?guī)定,電信網絡詐騙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這樣規(guī)定,一方面是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體現從嚴懲處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考慮到,電信網絡詐騙突破了傳統(tǒng)犯罪空間范疇,基本屬于跨區(qū)域犯罪,地域化色彩相對淡化,不宜再由各地自行確定具體數額標準。
第二,《意見》將《詐騙解釋》的相關內容進一步具體化,規(guī)定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數額達到相應標準后,具有十項情形之一的,予以從重處罰。包括造成嚴重后果的,如詐騙致人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犯罪手段惡劣的,如利用“釣魚網站”、“木馬”程序鏈接等進行詐騙的;以社會弱勢群體為詐騙對象的,如詐騙殘疾人、老年人、學生、重病患者等;詐騙特定款物的,如詐騙扶貧、救濟、優(yōu)撫款物;犯罪分子主觀惡性較深的,如有詐騙前科又詐騙的,等等。特別應該指出,一些犯罪分子肆無忌憚,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詐騙,不僅容易使人上當進而騙得巨額錢財,而且嚴重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和權威,必須嚴厲懲處。
第三,詐騙罪屬于應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審理的案件?!兑庖姟纷裱啃桃?guī)范化基本要求,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量刑規(guī)范化審理此類案件,在確定量刑起點、基準刑時,一般應就高選擇;確定宣告刑時,應當綜合全案事實情節(jié),準確把握從重、從輕量刑情節(jié)的調節(jié)幅度,保證罪責刑相適應。
第四,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具有一定的智能化和專業(yè)化色彩,有的犯罪分子長期從事這類活動,有的在受過打擊處理后,仍不收手,繼續(xù)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且手法更隱蔽,反偵查能力更強,傳染面更大。為嚴厲打擊此類犯罪分子,《意見》專門規(guī)定,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被告人,要嚴格控制適用緩刑的范圍,嚴格掌握適用緩刑的條件。
第五,不法分子使用現代化智能通訊工具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偵查工作難度大,證據收集難度也很大。特別是涉及詐騙數額方面,有時難以全部查清?!兑庖姟烦浞挚紤]這一情況,采取數額標準和數量標準并行。既可根據犯罪分子的詐騙數額,也可根據其實際撥打詐騙電話、發(fā)送詐騙信息的數量來定罪量刑,確保更準確、全面、客觀地反映犯罪分子的罪行,進而體現罪責刑相適應。為此,《意見》規(guī)定,詐騙數額雖難以查證,但查明發(fā)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jié)”,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對于犯罪分子有意毀滅或者隱匿罪證而致難以直接認定的,《意見》進一步規(guī)定,可以根據查證屬實的日撥打人次數、日發(fā)送信息條數,結合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被告人的供述等相關證據,綜合予以認定。
第六,《意見》充分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充分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突出打擊重點,確保打擊效果?!兑庖姟分厣炅诵谭ㄔ瓌t,規(guī)定對于詐騙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對于其余主犯,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另外,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體現嚴中有寬,寬以濟嚴的要求,《意見》規(guī)定,對于詐騙犯罪集團的從犯,如果在規(guī)定期限內投案自首,積極協(xié)助抓獲主犯,積極協(xié)助追贓的,司法機關就會兌現政策,依法從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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