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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三期工資待遇詳細介紹_女職工產假工資怎樣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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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女職工在職場享有懷孕期,哺乳期和產期這三個時期,女職工們都關心在這三個時期中的工資待遇怎么發(fā)的問題。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女職工三期工資待遇的相關法律知識。

  女職工三期的工資待遇

  一、懷孕期

  1、產前檢查

  女職工壬辰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壬辰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假期工資按正常出勤計發(fā)工資性收入。

  2、工間休息

  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不得安排繁重的工作,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3、保胎假

  嚴格意義上講,沒有保胎假一說,此處指女職工懷孕不滿七個月(按二十八周計算)身體不適需請假修養(yǎng)、保胎,可由醫(yī)療機構出示證明,休病假。假期期間工資如何發(fā)放,請回到上海人事經理研究中心主頁面,快捷回復“病假工資”,查看。

  4、產前假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注:需雙方約定)經二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征、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休產前假。工資按不低于其原工資收入百分之八十發(fā)給。

  二、產期

  1、產假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30天生育假,其中產前可以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生育假應當與產假合并連續(xù)使用,(包括雙休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法律快車小編溫馨提醒,各省份對產假的規(guī)定不一致,產假的天數(shù)應當以各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準。

  2、產假工資

  (1)享受生育保險的:單位停發(fā)工資,員工在生育后申請生育保險提供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的標準為本單位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shù)統(tǒng)計的平均基數(shù),員工的正常月工資(不包括提成獎金等)高于該平均基數(shù)的,單位應該補足差額;

  (2)繳納三險不享受生育保險的:單位支付該員工的生育津貼為該員工正常月工資(不包括提成獎金等)。上述如正常月工資不明確的,則可按該員工生育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3、流產假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工資發(fā)放:同上產假工資。

  三、哺乳期

  哺乳期是指產后產婦用自己的乳汁喂養(yǎng)嬰兒的時期,就是開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這段時間,時間跨度為孩子出生后滿1年。《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九條規(guī)定: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及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目前如單位沒有托兒所等條件的變通處理辦法是上班晚一小時或提前一小時下班作為哺乳時間。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有不被延長勞動時間的權利,也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哺乳期工資計算,照常發(fā)放。

  1、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6個半月。(注:需雙方商定)經二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證明患有產后嚴重影響母嬰身體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哺乳假六個半月。按不低于本人平時正常工資80%計算。

  女職工小產假扣工資嗎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jù)醫(y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jù)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

  勞動部還下發(fā)了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范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1、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jù)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2、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y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跟產假一樣,員工流產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員工流產假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的,屬于帶薪假,標準按照上面發(fā)放。超過了法定時限,則按病假處理,支付病假工資。

  女職工在產假的待遇

  《勞動法》62條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8條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guī)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y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對于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guī)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qū)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guī)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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