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2017年最新
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也有所變革,2017年最新高考加分的政策又有哪些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關于高考加分政策2017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高考加分政策2017 2017年最新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2017
1.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
2.在高中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3.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
4.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5.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
6.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7.取消省級優(yōu)秀學生加分項目
8.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9.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
以上加分占歷年高考加分項目的54.55%。
烈士子女加20分投檔
今年,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審查考生家庭戶口和《烈士證明書》或《見義勇為烈士證書》原件,二者一致,才可確認考生為烈士子女。
有效革命烈士證明書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統一印制、統一編號,并加蓋有市(行署)級民政部門公章的“革命烈士證明書”。
因見義勇為犧牲被評定為烈士人員的子女,需出具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頒發(fā)的《見義勇為烈士證書》原件。如因烈士犧牲注銷戶口后重新換發(fā)了戶口,現戶口中無烈士姓名的,可由當地公安部門和烈士原所在單位同時出具證明。
8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投檔
鄂倫春、赫哲、鄂溫克、柯爾克孜、達翰爾、蒙古、錫伯、俄羅斯族考生,在報考黑龍江省屬院校時,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全國院校時,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如使用朝鮮、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不是朝鮮族或蒙古族,使用少數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認定。
在自治縣、民族區(qū)、民族鄉(xiāng)鎮(zhèn)且學籍在戶籍所在縣的高級中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考生(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所報黑龍江省屬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5分投檔。
退役士兵華僑子女加5分投檔
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要審查的有效證件有:由總參謀部統一頒發(fā)并編號的《入伍批準書》原件、《退出現役證》原件和當地民政部門核發(fā)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證書”。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審查的有效證件有:《退出現役證》原件,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勛)章、《立功受獎證書》原件。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僑務辦公室提出申請。
縣(市、區(qū))僑務辦公室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僑辦負責復審,最終合格名單由省僑辦于2017年3月17日報送省考試院,建立考生電子檔案。
臺灣省籍考生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由考生持由省臺辦出具的并加蓋有“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公章的“臺灣省籍青年證明信”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招考辦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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