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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安全責任書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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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事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廣大勞動者最基本的勞動權利。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用電安全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用電安全責任書(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確保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落實,為此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對本職務安全生產負有的責任明確如下:

  鍋爐車間主任是本車間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車間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宣傳貫徹上級部門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治安保衛(wèi)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度和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和部署各項安全工作。

  2、結合本車間的實際,與各工段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檢查、督促本車間的員工在生產和工作中自覺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4、定期對車間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對無力整改的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并上報制造部。

  5、積極按時完成制造部下達事故隱患整改工作。

  6、及時上報各類事故,積極配合事故的隱患調查和處理工作。

  7、定期召開車間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研究車間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8、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tài),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臨時應急安全措施,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報告。

  9、 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現場保護、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

  10、負責本車間員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訓工作,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工段、班組級安全教育,并定期進行考核。

  11、經常檢查本車間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對違章違紀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并做到自己不違章指揮。

  12、在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13、負責制定本車間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車間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4、有計劃的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15、經常組織進行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整改和防范,確保生產的安全運行。

  16、組織好我公司用電方面的大、中、小修的安全工作,制定相應的安全檢修方案,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辦事。

  17、管理好公司內的電氣設備、設施,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確保其性能可靠,完好無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18、對車間內發(fā)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組織調查,及時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改進措施,并進行上報。

  19、嚴重電灼傷,死亡事故為零。變電站停電事故<0.5次/年,重大事故損失為零。二.三級教育培訓率、合格率分別達100%,事故隱患整改率達100%。

  20、職工持證上崗率100%,“三級”安全教育率100%,安全設施、電氣設備完好率為95%以上。

  本責任書自簽字后生效,安全生產責任人已明白上述各項安全生產責任要求,并承諾對管理區(qū)域內的安全事故負責,若由于管理不善導致安全事故發(fā)生時,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對于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員,公司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因管理不力致使區(qū)域內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安全生產法》相關條款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

  企業(yè)法人簽字(公章):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加分局用電工作的管理,防止養(yǎng)護站發(fā)生用電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安全用電責任書》。

  一、要自覺接受安全用電的管理,使用電器要加強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工作;要對安全用電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安排專人管理、并制定相關措施,確保用電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用電情況,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yè);

  三、修理電器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并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單位部批準;未經單位部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供電部門申請,并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布置圖,以備日后檢查、維修;

  五、凡違反本規(guī)定而發(fā)生事故的,由肇事養(yǎng)護站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新和公路分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養(yǎng)護站站長簽字:

  用電職工簽字:

312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