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裴潾傳文言文閱讀原文和答案
新唐書裴潾傳文言文閱讀原文和答案
裴潾,以門蔭入仕,一生歷唐憲宗、穆宗、敬宗、文宗四朝,史稱“以道義自處,事上盡心,尤嫉朋黨,故不為權(quán)幸所知。”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新唐書·裴潾傳》文言文閱讀原文和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新唐書·裴潾傳》文言文閱讀原文
裴潾,本河?xùn)|聞喜人。篤學,善隸書。以蔭仕。元和初,累遷左補闕。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捽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會伐蔡,復(fù)以中人領(lǐng)使。潾諫曰:凡驛,有官專尸之,畿內(nèi)以京兆尹,道有觀察使、刺史相監(jiān)臨,臺又御史為之使,以察過闕。猶有不職,則宜明科條督責之,誰不惕懼?若復(fù)以宮闈臣領(lǐng)之,則內(nèi)人而及外事,職分亂矣。夫事不善,誡于初;體有非,不必大。方開太平,澄本正末,宜塞侵官之原、出位之漸。帝雖不用,而嘉其忠,擢起居舍人。帝喜方士,而柳泌為帝治丹劑,求長年。帝御劑,中躁病渴。潾諫,帝怒,貶江陵令。
穆宗立,泌等誅,召潾,再遷刑部郎中。前率府倉曹參軍曲元衡杖民柏公成母死,有司以死在辜外,推元衡父廕贖金。公成受賕不訴,以赦免。潾議曰:杖捶者,官得施所部,非所部,雖有罪,必請有司,明不可擅也。元衡非在官,公成母非所部,不可以蔭免。公成取賄仇家,利母之死,逆天性,當伏誅。有詔元衡流,公成論死。
久之,由給事中為汝州刺史,越法杖人輒死,以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遷左散騎常侍、集賢殿學士。改刑部侍郎,為華州刺史。召拜兵部侍郎,出為河南尹,復(fù)還舊官。潾以道自任,悉心事上,疾黨附,不為權(quán)近所持。嘗裒古今辭章,續(xù)梁昭明太子《文選》,自號《大和通選》,上之。當時文士非與游者皆不取,世恨其隘。憲宗竟以藥棄天下,世益謂潾知言。卒,贈戶部尚書,謚曰敬。
(節(jié)選自《新唐書裴潾傳》,有刪改)
《新唐書·裴潾傳》文言文閱讀題目
4.下列對文中畫線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捽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
B.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捽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
C.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捽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
D.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捽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相關(guān)內(nèi)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中人,是中國古代專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員,又稱寺人、奄(閹)、宦者、中官、內(nèi)官、內(nèi)臣、內(nèi)侍、內(nèi)監(jiān)、宮闈臣等。
B.隸書,亦稱漢隸,是漢字中常見的一種莊重的字體,書寫效果略微寬扁,橫畫長而豎畫短,呈長方形狀,講究形體方正,筆畫平直。
C.戶部,古代官署名,是古代的六部之一。六部是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的總稱,隋唐始定以六部為尚書省的組成部分,裴潾先后任刑部、兵部侍郎,去世后被追贈戶部尚書。
D.謚,是古代帝王或大臣死后被評的稱號。與皇帝比,臣屬的謚號要簡明一些,或一字,或二字,所選之字限制在一定范圍之內(nèi)。
6.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裴潾為臣盡忠。對于皇上任用宦官,他上疏進諫,皇上不再任用宦官為館驛使,并贊賞他的忠誠,提拔重用。
B.裴潾自覺維護法律尊嚴。有司對柏公成與曲元衡等人的處理不合法規(guī),他積極進諫,最終讓兩人都受到了法律制裁。
C.裴潾為人正直。他因為向皇上進諫,惹怒皇上,被貶出京城;但是這樣的遭遇并沒有影響他積極進諫、主持公道的意志。
D.裴潾以道自處,盡心侍奉皇帝。曾收集歷代好文章,續(xù)梁昭明太子的《文選》,共三十卷,名之為《大和通選》,后將其獻給皇帝。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猶有不職,則宜明科條督責之,誰不惕懼?
(2)公成取賄仇家,利母之死,逆天性,當伏誅。
《新唐書·裴潾傳》文言文閱讀答案
4.C
5.B(形體方正,筆畫平直是楷書特點。隸書講究蠶頭雁尾,一波三折。)
6.A(皇上不再任用宦官為館驛使表述有誤,原文中的帝雖不用是說皇上沒有采納他的諫言。)
7.(1)現(xiàn)在正要開創(chuàng)一個太平盛世,(需要)澄清本院,扶正末梢,應(yīng)該堵塞侵犯官員職權(quán)的源頭、鏟除超出本份的萌芽。
(譯出大意給2分,澄原漸三處,每譯對一處給1分)
(2)用杖捶打人是官員能夠在他所管轄之內(nèi)施行的一種刑罰,如果不屬于他所管轄的,即使有罪,一定要交給有關(guān)部門處理,以表明不得擅自施加刑罰。
(譯對大意給2分,杖捶所部擔三處,每譯對一處給1分)
《新唐書·裴潾傳》文言文閱讀參考譯文
裴潾,本來是河?xùn)|聞喜人。年輕時學習刻苦,善寫隸書。因祖上功德而入官。元和初年,逐步升遷至左補闕。那時兩河用兵,憲宗任用宦人擔任館驛使,檢驗稽查進出之人。有個叫曹進玉的,倚仗皇帝的恩寵十分傲慢。有使者過往,甚至加以打罵,宰相李吉甫奏明情況,罷了他的官。恰逢討伐蔡州用兵,又派宦官為驛使。裴潾上疏進諫:凡是驛站,均有專職官員。畿內(nèi)有京兆尹,外道有觀察使、刺使前往監(jiān)督他們,臺中又有御史任館驛使,專門察查錯誤或缺漏。倘若還有不負責的,則該明示科條,督促加責,誰還敢不警惕?倘若再派內(nèi)宮之臣來主管,那就是內(nèi)臣管外事,職分亂了。若事有不好的,應(yīng)在初起時責戒;即令還有所妨礙,也必不會擴大?,F(xiàn)正開太平至理之風氣,那么澄清本原,扶正末梢,正是其時,應(yīng)該堵塞侵犯官員的源頭,鏟除錯位的萌芽?;实垭m不能采納,但仍嘉獎他的忠心,提升為起居舍人。
憲宗皇帝喜愛方士,柳泌為皇帝煉治丹劑,以求長壽?;实鄯煤?,心中煩躁,口渴不解。裴潾上疏進諫,皇帝看了奏疏,生氣了,把他貶為江陵縣令。
穆宗立,柳泌等人被殺,招回裴潾,升任刑部郎中。前率府倉曹參軍曲元衡,打死了百姓柏公成的母親。有司認為柏公成的母親無辜而死。此時曲元衡的父親任軍使職,就以曲元衡父親的蔭庇給了柏公成錢。柏公成收了錢就不告官了,曲元衡也就得以赦免。裴潾上奏說:用杖捶打人是一種刑法,官員們可以在他部屬之內(nèi)施行,若不是他的部屬,即使有罪,也必須交由有司處理,以表明不得擅自施刑。曲元衡不是官員,柏公成的母親不是他的部屬,不能因父蔭而免罪。柏公成從仇家收受賄賂,以母死謀利,悖逆天性,也應(yīng)判罪。皇帝下詔:曲元衡杖責六十后流放,柏公成依法論死。后來,太和四年,裴潾由給事中出任汝州刺史,任期中,越法杖人致死。貶為左庶子,分司東都。太和七年,升左散騎常侍、集賢殿學士。太和八年,又轉(zhuǎn)任刑部侍郎,改任華州刺史。太和九年,再任刑部侍郎。開成元年,任兵部侍郎。第二年出為河南尹,不久,又回來還任兵部侍郎。裴潾以道自處,盡心事皇帝,嫉恨朋黨,所以不被當權(quán)者、寵幸者所喜歡,曾收集歷代好文章,續(xù)梁昭明太子的《文選》,共三十卷,名之為《大和通選》獻給皇帝。當時的文士若不是與裴潾有交往的,其文章均不中選。所以時論認為他很狹隘。后來憲宗終因服丹藥而死,時人認為裴潾有遠見。開成三年死,追贈戶部尚書,賜謚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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