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歷史知識故事:“五日京兆”引發(fā)的血案
西漢歷史知識故事:“五日京兆”引發(fā)的血案
編者按:西漢的張敞曾經(jīng)說過一句“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盡,延命乎?”。這也是成語“五日京兆”的典故出處。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這個故事吧。
公元前53年,時任京兆尹的張敞因楊惲(yùn)案[1]受到牽連,官員們上奏彈劾,認(rèn)為張敞是楊惲“黨友”,應(yīng)該將其罷免。漢宣帝愛惜人才,留中不發(fā),拖著沒批。此時張敞讓掾(yuàn)[2]絮舜去辦事,絮舜直接回了家,說了句“五日京兆耳,安能復(fù)案事!”,意思就是你張敞馬上就被罷免了,也就再做五天官兒,還指使我干什么活兒,老子不伺候!沒有不透風(fēng)的墻,張敞聽說這話后大怒,立馬把絮舜逮捕入獄,編了個死罪,臘月問斬。臨刑前,張敞讓人給絮舜傳話,“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盡,延命乎?”因一句話出言不遜,絮舜死的相當(dāng)冤。這就是成語“五日京兆”的典故出處,現(xiàn)在用來比喻“任職時間不會長或即將去職,也指凡事不作長久打算。”
按慣例,立春是伸冤時節(jié),絮舜家人向“行冤獄使者”伸冤,使者上奏張敞亂殺無辜。漢宣帝此時壓不住了,加上楊惲案,將張敞革職查辦,免為庶人。誰料革職后幾個月,京城擾亂,冀州盜賊又起,國亂思量將,漢宣帝想到了張敞,再次起用為冀州刺史。張敞此時向皇帝說明了為什么枉殺絮舜,“臣前幸得備位列卿,待罪京兆,坐殺掾絮舜。舜本臣敞素所厚吏,數(shù)蒙恩貸;以臣有章劾當(dāng)免,受記考事,便歸臥家,謂臣五日京兆。背恩忘義,傷薄俗化。臣竊以舜無狀,枉法以誅之。臣敞賊殺不辜,鞠獄故不直,雖伏明法,死無所恨!”主要意思就是我向來對他不薄,還提拔他為副官,但是絮舜此人聽風(fēng)就是雨,雖然無罪,實屬忘恩負(fù)義之人。說的多么義正辭嚴(yán)!
張敞為什么這么理直氣壯?那自然是仗著和皇上的關(guān)系好。?;韬顒①R被廢為昌邑王后,公元前64年,漢宣帝密令山陽太守張敞嚴(yán)密監(jiān)控,看看劉賀還有沒有野心,一言一行隨時報告。公元前55年,張敞還向皇上打小報告,報告黃霸的“神雀事件”??偠灾?,漢宣帝比較信任張敞,這與楊惲案的處理形成天壤之別[3]。
可見在封建王朝,謹(jǐn)言慎行是多么地重要!
[1] 公元前54年,楊惲寫了一篇《報孫會宗書》,招致殺身之禍。他曾因告發(fā)霍氏造反而封侯,同樣又因別人告密被腰斬。楊惲案是個冤案,所有與楊惲交好的人物都受到牽連,其中包括張敞。楊惲是司馬遷的外甥。
[2]掾,官名。張敞當(dāng)時任京兆尹,掾官為輔佐京兆尹的副官,類似于副市長,由京兆尹任命,關(guān)系較親近。
作者: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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