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思維的原則有哪些
理性思維能力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需要后天刻苦的學習和訓練,其中自然科學的學習對理性思維能力的養(yǎng)成意義重大,但這只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有的人學了一些科學理論,知道了一些科學常識,但對科學方法和研究原則并沒有深刻的領會,也未能養(yǎng)成理性思維的習慣。那么,理性思維有哪些原則?下面一起來看看理性思維的7大原則。
理性思維的7個原則
1、休謨公理
英國哲學家、經(jīng)濟學家、歷史學家休謨(David Hume,1711-1776)提出了理性思維的總原則—休謨公理,內容為“沒有任何證言足以確定一個神跡,除非該證言屬于這樣的情形,其虛假比它力圖確立的事實更為神奇。”
這段話比較繞口,但含義并不復雜,簡單地說就是“非同尋常的聲明,需要非常確鑿的證據(jù)”。例如我上班遲到了,我給領導的解釋是“路上堵車”,因為堵車是一個非常尋常的事件,領導選擇相信這個理由是合理的。但若我給出的理由是“路上被外星人劫去喝了一會茶”,那這種理由非同尋常,除非我拿出足夠的證據(jù)來證明的確發(fā)生了這件離奇的事,否則的話領導不應該相信,除非他是個傻子。
遇到離奇的說法,很多人的選擇是“半信半疑”,因為他無法確定該說法一定是假的,于是認為“半信半疑”是理性的選擇。其實這并不理性,理性的做法應該是根據(jù)該說法的離奇性來確定選擇相信的概率,也就是說,如果該說法越離奇,則越不應該相信,相信度與離奇度成反比。
對于火星我們都了解甚少,但如果有媒體稱“火星上發(fā)現(xiàn)了動物”,你半信半疑了。但如果換個問法“火星了發(fā)現(xiàn)了水”,你還是半信半疑,有水->有單細胞生物->有多細胞生物->....->有動物,中間眾多的一半相信值相乘,就會得出一個非常微小的相信值,這與對“火星上發(fā)現(xiàn)了動物”的半信半疑嚴重矛盾,其原因就在于沒有考慮到離奇度問題,火星上有動物的離奇度比有水的離奇度大得多。
媒體上每天都會報道不少違背科學常識的離奇事件,但絕大多數(shù)都查無實據(jù)不了了之了,得到核實且因此推翻了科學理論的事件微乎其微,這種情況是我們已經(jīng)掌握了的先驗知識,在面對一個新出現(xiàn)的背離科學常識的離奇事件報道時,我們選擇不相信,則犯錯的可能性極小,雖然我們不能排除該事件真的存在的可能性,但從統(tǒng)計角度而言,選擇不相信才是最理性的做法,這種方法叫作“最大似然判斷準則”,在對該事件本身沒有先驗知識且對該類事件的真?zhèn)涡杂薪y(tǒng)計知識的條件下,該準測就是最佳準則。
2、無法證明不存在不等于必定存在
考察一個事件是否存在,需要的是證明該事件的確存在的可靠證據(jù),而不是不能證明該事件不存在就反證其存在。例如“宇宙里有外星人嗎?”這個問題,面對浩瀚無垠的宇宙,愣說一定沒有外星人,我是不愿意相信的,但不能因為宇宙的浩瀚就認定外星人一定存在,確定外星人是否存在需要能證明其存在的可靠證據(jù),而“不存在”本身是無法證明也不必證明的。
曾有人拿數(shù)學中的可以證明“不存在”來反駁“不存在無法證明”這個觀點,這是無效的,因為數(shù)學是邏輯的延伸,其邊界非常明確,在現(xiàn)實世界中并不存在如此明確的邊界。
很多怪力亂神說法所描述的東西,我們都無法證明其不存在,但不能因此而認定其必定存在。理性思維的結果是首先不相信其存在,直至能證明其存在的可靠證據(jù)被找到為止。
3、非此未必即彼
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并不是“互斥”關系,即使證明了“非此”,那也未必“即彼”。例如用一個望遠鏡觀察遠處的一個物體,并做如下分析:它不是一個石碑,不是一個植物,不是......,那它一定是個人。這種分析就非常不靠譜,因為它究竟是什么?有幾乎無窮的可能性,使用排除法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再比如,在討論中藥的毒副作用問題時,有中醫(yī)粉絲反問“西藥的毒副作用更大,你為什么不說?”,西藥的毒副作用是與原問題無關的問題,即使你論證出“西藥其實都是毒藥”這個結論,也不能反證中藥就沒有毒副作用。
不要以為這個道理非常簡單,在這個問題上犯錯的人不少,甚致包括北京天文館的陳姓研究員,在一個UFO事件研討會上,他認為“該UFO可以確定不是飛機,不是火箭,不是氣球,不是....,所以它只能是飛碟。”哈哈~
4、相關性不等于因果性
一位美國專家于1979在推測和假設的基礎上得出結論,認為生活在高壓線附近的孩子,由于輻射的原因,患白血病的機率會增加到平均值的3倍,此說法引起了全美的廣泛關注,在隨后的20年里美國因此耗損了多達250億美元的社會成本。美國國家科學院于1996年發(fā)表了歷經(jīng)3年的研究結果,認為高壓線環(huán)境與白血病發(fā)病率無關。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經(jīng)過歷經(jīng)7年涉及1200人的研究,于1997年發(fā)布了同樣的結論。在一場引起全美關注的高壓線與白血病的訴訟中,法院聘請了16位頂級專家,包括分別獲得物理學、病理學、生物化學、醫(yī)學的6位諾貝爾獎獲得者,他們給出的結論也同樣是高壓線環(huán)境與白血病發(fā)病率無關,終于平息了這場鬧劇。
其實,那位聲稱高壓線下更易患白血病的專家,其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可能是真實的,但卻沒有找到真正的因果關系,學術界的主流觀點認為,生活在高壓線附近的家庭通常比較貧困,導致白血病發(fā)病率較高的原因是其較差的生活和衛(wèi)生條件,而與高壓線本身無關。
也就是說,孩子在高壓線下生活與易患白血病是相關事件,但兩者并不是因果關系,那位美國專家僅僅核實了相關性,這只能說明因果關系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他沒有做進一步的篩查就貿然得出兩者是因果關系的結論,這就不是理性的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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