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摩托車無證駕駛處罰規(guī)定標準(2)
2017摩托車無證駕駛處罰規(guī)定標準
無證駕駛撞人處罰標準
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jié)的話應該判刑3年以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無證駕駛后果處理程序
一、辦理程序
向112 指揮中心報警,112 指揮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 → 作出事故認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 宣布責任認定,并告知當事人申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的權利 → 是否共同申請調解 → 組織調解 → 調解達成協(xié)議,制作《損害賠償調解書》 → 根據違法事實作出處罰。
二、提交的資料
1 、持交通事故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及有效期限內的商業(yè)保險單據。
2 、開具工資證明、戶籍證明、診斷證明、藥費單據、車物損失證明。
3 、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門領取死亡尸體處理通知書后,提供:⑴死亡注銷證明(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員戶籍證明(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復核以一次為限。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qū)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六、交通事故的賠償
當事人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協(xié)商,也可以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當時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調解達不成一直意見的可以向交通事故發(fā)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無證駕駛危害
一是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guī)避執(zhí)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是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而引發(fā)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是敗壞社會風氣。無證人員藐視法律,無視交通規(guī)則,輕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此類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眾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
四是誘發(fā)違法犯罪。因諸多原因,無證駕駛人員往往欠缺合法駕駛要件,加之車輛本身來源不明、手續(xù)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誘發(fā)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后駕駛、交通肇事、盜搶等違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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