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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與臺、美關系--國際形勢與政治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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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與臺、美關系--國際形勢與政治論文

  國際形勢,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所有相互關系的現(xiàn)狀及其動態(tài)。當今國際形勢的突出特點:世界多極化不可逆轉。世界走向多極化,是時代進步的要求,符合各國人民的利益,有利于世界和平與發(fā)展。以下是學習啦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國際形勢與政治論文范文:論述與臺、美關系。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論述與臺、美關系全文如下:

  序言

  李登輝先生在七月九號提出臺、中「國與國關系」的論述,二十日重申「兩岸定位在國家與國家」,委婉地昭告世人:臺灣從此要擺脫「一個中國」的羈絆了!美國對于如此巨幅政策變動,到底扮演甚么角色?臺灣與美國的關系將如何走向?

  如果就傳統(tǒng)國際關系學的結構性現(xiàn)實主義 (structural realism) 觀點來看,任何對外政策改弦更張的動力來自外部因素,我們因此可以合理推論壓力輾轉來自美國。過去一年來,有關美國「鼓勵」臺灣與中國恢復對話 (dialogue) 的傳聞甚囂塵上,美國官員與民間學者近日來一再主張雙方簽訂某種型式的「臨時協(xié)議」或「中程協(xié)議」。

  盡管如此,美國要臺、中談談 (talks) ,并不意味要雙方馬上正式談判 (negotiations) 。如果雙方能在柯林頓總統(tǒng)任內以創(chuàng)意談出結果,自是好事一樁。在這樣的大環(huán)境下,中國海協(xié)會長汪道涵年底來臺,臺灣預期恐能避免政治議題,當然要嚴陣以待。

  自從二次大戰(zhàn)結束以來,臺灣與美國的關系已經(jīng)歷了不同程度的變動(注一)。一九七九年卡特政府與中華民國斷交,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系,『臺灣關系法』于同年公布實施,代表美國對臺政策的分水嶺。在『臺灣關系法』公布前,臺灣長期以來被視為美國圍堵中共的全球戰(zhàn)略考量的一部分;在『臺灣關系法』公布后,美國一方面在追求與中國和解的過程中,必須就對臺灣的主權訴求虛與委蛇,另一方面也開始嘗試將其對臺灣以及中國的政策脫鉤,也就是說,「臺灣牌」的重要性相對降低。不過,這種「重中輕臺」的傾向,并不等于「親中敵臺」。

  不可否認的是,美國對臺灣安全的承諾早已明訂于『臺灣關系法』。盡管自卡特以來所有的美國政府,均就美國是否將在臺灣發(fā)生戰(zhàn)爭時派遣軍隊的議題刻意保持模糊,美國和平解決臺、中緊張關系的決心,充分地在一九九五年與九六年的飛彈危機展現(xiàn)出來。

  柯林頓的對臺政策

  回顧里根和布什的對臺政策,由于不愿得罪中國,自然無意提升美、臺之間的關系,但大致是平衡的處理處理美國對臺灣以及對中國的關系。盡管柯林頓在總統(tǒng)大選時曾經(jīng)攻擊布什向北京屠夫的姑息,但是他上任后為了在短期內與中國發(fā)展為「策略性結盟」的合作關系(注二),往往卻忽略了臺灣的利益。

  大體而言,柯林頓的話中國政策比前幾任總統(tǒng)更加積極,尤其是「全面性交往」 (comprehensive engagement) 的大戰(zhàn)略。而他對于「一個中國」的粗枝大葉解釋,更打破了美、中的三個公報里對臺灣議題的刻意模糊(注三)。眾所周知,柯林頓之前的幾位總統(tǒng),只愿意「認知」( acknowledge )「臺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且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的官樣文章,柯林頓卻直言不諱地使用「承認」( recognize ),不禁令人覺得他對中國的虛應故事又作得過火,似乎是力道拿捏不準。。

  更出人意料之外的,柯林頓在一九九八年訪問中國期間,提出所謂的「三不政策」(注四)??铝诸D政府一再辯解,「三不政策」早已經(jīng)存在于三個公報里。然而,熟稔美、臺關系的觀察家都知道,美國迄今最強烈的措辭,頂多是「無意圖進行『兩個中國』或『一個中國政策』」的說法,而不是像柯林頓般明確表達「不支持」一個獨立的臺灣(注五)。

  柯林頓在本質上是屬于關注內政的總統(tǒng),外交政策則缺乏全盤的思維架構,而美國外交政策觀察家也多初步同意,柯林頓政府的外交往往是應付危機的作為,政策上因此較無章法。坦誠而言,自從蘇聯(lián)解體以來,美國對于自己的角色仍無法取得內部的共識。不過,如果從其個人特質方面來看,他在外交上缺乏興趣及經(jīng)驗,行事風格又往往想兩邊討好,政策上就更難免顯得左右搖擺。

  當然,美國企業(yè)界長久以來垂涎中國市場,自然大力推銷擴大交往,利益團體的說詞當然會想盡辦法,以投合柯林頓對經(jīng)濟優(yōu)先的考量。此外,學界第二代中國通普遍靠中國吃飯,立場上多先入為主地倒向中國,他們不只對臺灣內部的政治動向懵懵無知、甚至于不屑一顧,甚至于視臺灣為美、中改善關系的絆腳石,當然不希望臺灣人獨立自主的意愿給他們帶來不方便;這些人本身或門生子弟側身白宮、國務院、民間智庫,他們疏遠臺灣的偏見,難免會左右柯林頓的外交思維。

  相較之下,美國國防部一向對臺灣的安危保持高度的關切。在后冷戰(zhàn)時期,美國已經(jīng)不再需要中國來牽制蘇聯(lián),臺灣的防衛(wèi)問題隱然浮現(xiàn)。從一九九六年派遣航空母艦捍衛(wèi)臺灣、到近日來的海上演習,在在證明五角大廈的國家安全長期考量(注六),遠勝于國務院的短線外交考量,也就是說美國無法接受中國并吞臺灣。

  同樣地,美國國會議員支持臺灣的立場較為一致。由于美國采總統(tǒng)制,國會對于外交政策有相當?shù)闹坪饬α?,因此早期流亡美國的留學生以臺美人的身分,得以草根的方式向各選區(qū)的參、眾議員游說,成績斐然。譬如在國會的施壓下,柯林頓被迫同意李登輝訪問康乃爾大學。又如眾議院在七月二十一日通過法條,主張美國應該在中國武力犯臺時協(xié)防臺灣。

  柯林頓七月二十一日在白宮記者會上,對臺、中關系提出前所未有的「三個支柱」:「一個中國」、「對話」、「和平解決」,公開表達對臺灣安全的關注,也一掃臺灣政、學界普遍存在悲觀的錯誤認知─「美國向中國傾斜」。

  「一個中國」是美國一貫的含混立場。盡管美、中三個公報的文字表述有所不同,多年來各方的解釋不一;對美國人而言,完全端賴臺灣人自己是否要自我定位為中國人(注七)。

  「對話」則強烈表現(xiàn)出柯林頓欲當調人的企圖心,這是美國的短期目標。只要美國尊重臺灣人的民族自決權,大家共同來確保公平的談判架構及氛圍,我們自當展臂歡迎,沒有必要再劃地自限、擱置主權、甚或反對臺獨。

  「和平解決」是美國的底線,再度證明『臺灣關系法』的位階高于三大公報或是衍生而來的所謂「三不政策」。七月十八日的美、中熱線通話,江澤民重提「不排除武力犯臺」的老調;柯林頓除了以「一個中國」老生常談敷衍外,更重要的是明確警告中國不得對臺灣動武(注八)。

  總之,美國在面對中國的雙邊關系時,習慣以「一個中國」來支吾不相關的臺灣議題。另一方面,美國在面臨臺灣的安全問題,『臺灣關系法』則為最高的準則(注九)。至于美國終不得不要同時面對臺、中兩國時,不愿意被迫二選一,自然要求雙邊以和為貴 ( 見圖 1) 。

  臺、美關系未來可能的演化

  當我們檢視臺灣與美國的關系時,免不了要以「臺灣 - 美國 - 中國」的遠東區(qū)域三角關系來著手;一直到蘇聯(lián)瓦解為止,此三角關系又與「美國 - 蘇聯(lián) - 中國」的全球性大三角關系息息相關。

  全球性大三角關系于一九五零、六零年代因美、蘇對峙而大致取得平衡 (T1) (注十),一九七零年代因中、蘇齟齬而呈不穩(wěn)定 (T2) ,一直到一九八零年代因美、中和解而又趨向平衡 (T3) (注十一)。遠東的區(qū)域三角關系也因此隨之變動,原于一九五零、六零年代因冷戰(zhàn)而穩(wěn)定 (t1) ,一九七零年代因美、中醞釀和解而穩(wěn)定性下降 (t2) ,導致一九八零年代的不穩(wěn) (t3) 。一九九一年蘇聯(lián)解體,美國成為唯一的超強 (T4) ,遠東的區(qū)域三角關系則大致保持不變 (t4) ( 見圖 2) 。臺灣與美國從原本緊密的軍事同盟到松散的伙伴關系,其穩(wěn)定性卻開始稍有波動,基本上是因為國際體系基本架構改變所致。

  就邏輯上而言,三角關系有八種可能的組合 ( 見圖 3) ,并且可以歸納成四種模式(注十二) ( 見圖 4) 。我們如果由目前的區(qū)域三角為原點 (t4 或 S0) ,可以推演出七種可能的演化 ( 見圖 5) : S1 到 S3 為一階演化, S4 到 S6 為二階演化, S7 為三階演化。理論上而言,階數(shù)越低,要獲致的動力越低。

  由 S0 出發(fā),如果臺灣與美國間要保持正向關系,同時又要維持穩(wěn)定的區(qū)域三角關系,即有兩種可能性產(chǎn)生:一為 S1 , 即中國與臺灣間的關系轉趨友善,遠東達成某種皆大歡喜的和平安排,在可以想象的空間里,三者至少應同為某種集體安全機制的成員,譬如聯(lián)合國。

  再來是 S2 ,即中國與美國間的關系惡化,甚至于倒退至一九六零、七零年代的敵對狀態(tài)。從近來美、中兩國彼此之間逐漸成長的經(jīng)濟關系判斷,兩國間的關系似乎只有更趨緊密,因此短期內關系倒退似乎是較不可能;然而,也有人預測美、中終將沖突。此時,臺、美的關系將更加密切,甚至于結盟。

  另一方面,在平衡的區(qū)域三角關系下,臺灣與美國間的關系是否將變壞?譬如在 S3 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想象美國全面擁抱中國,放棄與臺灣間的關系。如果在此前提下達到區(qū)域的平衡,美國勢必犧牲與臺灣之間的經(jīng)濟關系、并且撕毀在『臺灣關系法』下美國的道德承諾。這時,臺灣將被美、中孤立。

  在二階演化的情況下,遠東的區(qū)域三角將呈焦慮狀態(tài)。第一種可能是 S4 ,及中國同時與彼此不悅的美、臺交好。很難想象實際上可能的演化,譬如由中國主導的某種政治安排─華人國協(xié)或邦聯(lián)。這時,臺灣要被迫放棄美國『臺灣關系法』的安全保障,以交換中國的友善,代價相當高。

  對臺灣比較有利的是 S5 ,由臺灣與互斥的美、中保持等距離,也就是說臺灣保持中立,不卷入兩國的齟齬。這里的大前提是美、中交惡,而且愿意讓臺灣維持中立;如果兩國誓不兩立,就不可能容忍臺灣游走兩強之間。可見,這并非長期可行的安排。

  再來是 S6 ,即臺、美、中互不往來。在經(jīng)濟高度相互倚重的時代,這只是過渡的狀態(tài),因為三國之間隨時有合縱連橫的誘因,除非三者極度相互仇視。

  最不可能的情況就是三階演化下的 S7 ,即中國與臺灣關系轉趨和,例如被迫統(tǒng)一,同時美、中關系轉趨敵對,在加上臺、美不睦。此種發(fā)展并非美國所愿,除非美國與中國發(fā)生沖突;此外,美國與臺灣對立不只有悖美國的戰(zhàn)略利益,也會傷害到美、臺之間的經(jīng)濟利害關系。

  臺灣的偏好大致是 S1 > S2 > S5 > S0 > S4 > S6 > S3 > S7 。

  美國的偏好大致是 S1 > S0 > S2 > S5 > S3 > S4 > S6 > S7 (注十三)。

  站在臺灣的立場,不管是和平 (S1) 、與美國結盟 (S2) 、甚或與美、中保持等距 (S5) ,都預期能比現(xiàn)狀 (S0) 取得較高的邊際效用。和平與結盟是穩(wěn)定狀態(tài),自然比不穩(wěn)定的等距策略更勝一籌。此外,和平與結盟會增進與美國的關系,等距的作法相對上勢必要降低與美國的親密度。

  美國的最佳選擇 (S1) 以及不樂意見到的發(fā)展 (S7 、 S6 、 S4) ,與臺灣一致。不過,兩者的次佳選項的排序稍有出入,即除了和平外,任何偏離現(xiàn)況的發(fā)展 ( 譬如 S2 、 S5) ,預期將給美國帶來較低的邊際效用。此外,美國在不得已時仍可以威脅孤立臺灣 (S3) ,這是臺灣不愿期待的。

  由上面的初步分析,除了現(xiàn)狀外,臺、美之間能有互利的發(fā)展是遠東區(qū)域的和平。相較于前幾任美國總統(tǒng)刻意保持現(xiàn)狀,不愿當中國與臺灣之間的仲裁者,柯林頓傾向于要打破長期以來的僵局,積極鼓勵臺、中對話,而國務院與學界的步調似乎仍跟不上,甚至于作不利臺灣的錯誤詮釋,我們卻不能不察。

  柯林頓本身近年來對外交政策表現(xiàn)超乎尋常的關注,譬如北愛爾蘭,如果再加上近日對臺、中關系的焦慮,不惜逾越美國信誓不當兩邊調人的立場,很難不被解釋為營造個人歷史定位所作的努力,也就是說和前美國總統(tǒng)卡特競爭諾貝爾和平獎。坦白說,柯林頓果真能促成中國接受臺灣獨立,為東亞帶來穩(wěn)定的和平,他與江澤民、李登輝三人共享和平獎,自是當之無愧。

  結語

  「兩國論」就是臺灣要先發(fā)制人,在新的架構下,要義無反顧與中國進行國與國的政治談判了。就學理來看,李登輝經(jīng)過十年的摸索,抓住后冷戰(zhàn)時代國際體系解構的契機,采取「建構主義」 (constructivism) 的途徑,要以臺灣的主體性來掙脫外力強力制約的結構性暴力,甚而要為二十一世紀的國際新秩序作建構的努力。

  回顧一九九四年柯林頓的「臺灣政策檢討」以來,美國的對臺政策大部分還是維持不變,尤其是臺灣的安全是不容挑戰(zhàn)的。在一九九六年臺海危機中,柯林頓派遣尼米茲號( Nimitz )與獨立號( Independence )兩艘航空母艦前來巡弋,再次證實『臺灣關系法』優(yōu)于『八一七公報』。美國防御臺灣的承諾無條件地載于『臺灣關系法』,并于一九九七年所公布的美日安?!盒轮羔槨恢?,再一次由「周邊有事」的文字獲得確認(注十四)。事實上,在過去二十年之間,美國與臺灣之間的「特殊關系」幾乎是準同盟的型態(tài)(注十五)。

  雖然『臺灣關系法』中并沒有諸如「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的說法,然而,中國若因為臺灣正式宣布獨立而入侵臺灣,美國是否會因此派遣軍隊保護臺灣?美國一直避免這個假設性的問題,因為臺灣人的意愿迄今不明。平心而論,美國雖然沒有主動幫助臺灣獨立的強烈意愿,卻也不愿意讓中國吞掉臺灣,除非臺灣人自己選擇要羊入虎口。

  長期來看,美國人到底是因為反中國、痛恨共產(chǎn)黨、與﹝老﹞國民黨的交情而支持臺灣?是因為美國的國家利益?還是因為美國民間對臺灣人擺脫中國的奮斗,而惺惺相惜呢?或許皆有。因此,如何整合這些力量、使之不相互抵消,自是國人的當務之急。

  不管如何,臺灣的終極安全還是要靠主權來保障,臺灣人自己必須向國際社會明確表達行使主權的意愿,畢竟天助自助依然是當前國際政治運作的不貳法則。

  注釋:

  注一:自來美國對臺政策演變的重要指針,就是對臺灣法律地位的思考。在一九五○年代以前,美國堅持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韓戰(zhàn)爆發(fā)后,美國為了合理化保護臺灣的行為,杜魯門宣布臺灣地位未定,臺灣的法律地位需尋求國際解決。此一政策一直延續(xù)到一九七二年方轉變。

  注二:即 strategic partner ,臺灣卻喜歡譯為「戰(zhàn)略性伙伴」,未免讓人望文生義。

  注三:一九七二年美國于『上海公報』認知 (acknowledge) 「臺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且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在一九七八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交聯(lián)合公報』中,美國「認知( acknowledge )中國只有一個,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同樣的,在一九八二年美中聯(lián)合公報中重申,美國「認知( acknowledge )中國只有一個,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

  注四:不支持臺灣獨立、不支持一中一臺或兩個中國、以及不支持臺灣加入聯(lián)合國或其它以國家為會員的國際性組織。

  注五:當然,也有美國人私下表示,「不支持」并不等于「反對」,只不過是用來應付中國,反而臺灣可以放手去做。

  注六:當然,也有以「軍事工業(yè)復合體」 (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 來解釋者。

  注七:但因為「一個中國」未必否定不承認臺灣共和國的可能,這種刻意性的模糊,讓臺灣獨立運動者有充足的空間來推動建立臺灣共和國。

  注八:而稍早 ( 十五日 ) ,美國國務院發(fā)言人魯賓警告中國「不容以非和平方式解決臺海問題」。

  注九:至于臺灣是否要獨立,這是你們自己的決定,美國不會支持。但仍然有一句話,是美國不方便公開說出來:「我們并不反對」。

  注十:或是準兩極關系(美國 vs. 蘇聯(lián)與中國)。

  注十一:或是一種未成熟的兩極關系(美國與中國 vs. 蘇聯(lián))。

  注十二:見 Lowell Dittmer (1981) 對「戰(zhàn)略三角」的討論。

  注十三:中國的偏好大致是 S7 > S1 > S4 > S3 > S0 > S5 > S6 > S2 。

  注十四:若非中國在一九九五、九六年以飛彈演習恫嚇臺灣,讓美國李伯大夢驚醒,怎么會有「新指針」?近日來美國再度出動包含航空母艦的海上戰(zhàn)斗群,可以說首度對「周邊有事」的立即反應。

  注十五: TMD 則為不折不扣的軍事同盟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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