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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藥店藥學服務的探討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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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藥店藥學服務的探討論文

  通過對零售藥店開展藥學服務現(xiàn)狀進行分析,指出零售藥店的藥師和營業(yè)員的藥學服務質量存在欠缺,提出制定內容統(tǒng)一、標準明確、有強制執(zhí)行力的零售藥店藥學服務規(guī)范的必要性,同時對藥學服務規(guī)范的主要內容進行探討。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零售藥店藥學服務的探討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零售藥店藥學服務的探討全文如下:

  摘 要:建立藥學服務必須以GPP為隨著醫(yī)藥市場的繁榮,醫(yī)藥企業(yè)面臨日益激烈的競爭,零售藥店藥學服務尤為重要。開展藥學服務是一種社會責任。建立藥學服務必須以GPP為主要參考制定藥學服務的理念建立一套藥學零售藥店的服務制度并設立專門藥學服務區(qū)。本文對零售藥店開展藥學服務進行綜述。

  關鍵詞:藥學;服務;探析

  藥學服務就是藥學人員利用藥學專業(yè)知識和工具,向社會公眾提供與藥物使用相關的各類服務[1-3]。

  合理的治療藥物,實現(xiàn)改善病人生活質量的既定結果。我國藥學界在20世紀90年代初就接受了藥學服務的概念,并在一定的范圍內得到了發(fā)展。隨著國家藥品監(jiān)督體制的健全和完善,藥學人員的職責已發(fā)生了較大的變化。藥店是指零售藥品的門市。藥店銷售催眠藥、感冒藥、瀉藥、退燒藥等各種藥品,以方便人民群眾購買藥品,以利于人民群眾健康。隨著醫(yī)療服務理念的迅速更新,藥學服務的開展受到關注。不斷提高藥學服務的質量,更新藥學服務觀念,才能不斷發(fā)揮藥學服務在保護人類健康中的積極作用。

  1 零售藥店開展藥學服務的必要性

  1.1 開展藥學服務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從1992年原國家醫(yī)藥管理局發(fā)布施行的《醫(yī)藥商品質量管理規(guī)范》到2004年施行的《處方管理辦法(試行)》等條例都對零售藥店開展藥學服務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規(guī)定要求藥品銷售部門開展藥學服務。

  1.2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使大眾自我保健、自我藥療意識不斷增強。開展藥學服務是大眾自我保健的必要條件。

  責任。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jié)人的生理機能并規(guī)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藥品不像其他商品一樣有質量等級之分,藥品只有符合規(guī)定與不符合規(guī)定之分。藥品是特殊的商品。藥物與其他的一般商品不一樣,僅僅是患者治療疾病的需求品而已。藥品使用不當會造成不良反應。對零售藥店整個行業(yè)來說,除了向大眾提供藥品和健康產品之外,應尋找自身的社會定位和角色,才能得到政策的眷顧和大眾的認可。零售藥店是有機會來從事患者

  1.4 美國、德國和瑞典在藥學服務方面的專業(yè)化服務程度均非常高。我國的藥品零售企業(yè)如果不能正確認識并及早采取應對措施在未來的競爭中很可能被淘汰。因此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專業(yè)化服務水平在市場競爭中非常有意義。

  2 零售藥店藥學服務的開展

  2.1 GPP。GPP是藥師在藥房中實施“藥學服務”(Pharmaceuticalcare)的行為準則,是衡量藥師為病人或消費者服務質量的標準,也是藥房自覺按照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人本化管理的過程。以GPP為主要參考制定藥學服務的理念。我國的GPP從硬件設施到軟件管理再到人員資質和操作程序等都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我國GPP的制定和實施是藥店與國際接軌的具體體現(xiàn),將推動我國藥學服務工作的開展。藥店要提供高質量的藥學服務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實踐體系。

  2.2 建立一套藥學零售藥店的服務制度。藥店應建立藥歷制度、回訪制度及藥簽制度等。藥歷制度的建立能夠保障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經濟,其內容包括消費者的一般資料、家族史、過敏史及歷次用藥的藥品名稱、劑量、不良反應記錄等。根據藥歷記載的信息,通過回訪可加強與顧客的聯(lián)系和提升顧客對藥店的忠誠度。

  2.3 設立專門藥學服務區(qū)。藥店可配備相應設施,公布服務項目,提供用藥咨詢指導。藥學服務區(qū)內應設有交流空間并提供工作人員和消費者查閱的醫(yī)藥類圖書。藥學服務區(qū)的設置,不僅可以吸引消費者的跟球,還可以保障消費者的隱私權益,增加消費者對藥店的認知程度。

  2.4 藥店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藥學服務職能劃分,明確界定工作職責。無論是普通店員還是藥師都能夠迅速的為消費者清楚地傳遞藥學信息。在藥品交易過程中應培養(yǎng)消費者購藥后主動要求提供咨詢和指導的習慣。執(zhí)業(yè)藥師應提供安全用藥咨詢并指導用藥。為此藥學服務人員必須從傳統(tǒng)的保障供給型轉為技術服務型,以促進病人或消費者安全使用藥物。藥店的藥學服務還通過健康教育講座、合理用藥宣傳、家庭小藥箱的清理等活動,提高藥學服務的質量,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

  2.5 打造藥學服務品牌藥店。在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今天,越來越多的藥店意識到藥學服務是有效制勝手段。醫(yī)藥品牌營銷,就是為了加強品牌與目標受眾的聯(lián)系,進而對品牌進行計劃、實施和監(jiān)督的一系列營銷工作。為了更好地拓展自身的發(fā)展空問,必須加強藥學服務的水平。藥學服務的開展可以使藥店從同質化經營中脫穎而出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2.6 不斷提高藥學服務質量。零售藥店應對員工進行培訓,對員工進行定期考核,以確保藥學服務的水平不斷提高。應及時的了解藥學服務的滿意度,并根據調查結果改進。主要培訓的內容有:市場營銷學、市場調查與預測、藥事與企業(yè)管理、中醫(yī)方藥學、醫(yī)藥商品學、藥理學、藥劑學、臨床藥學、統(tǒng)計學、消費者心理學等。

  2.7 認真履行服務程序。藥學服務在履行程序時可以傳達很多重要的信息,比如服務是否到位、是否具有專業(yè)水準等,這都直接影響到消費者對藥學服務人員的信任度。零售藥店應保證使每個消費者都能享受到正規(guī)化和標準化的藥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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