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王安石變法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增強對外防御,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王安石變法的評價,歡迎大家閱讀。
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王安石變法在中國傳統(tǒng)的史學評論中是被基本否定的。按照傳統(tǒng)的評價,王安石變法之“急政”或“苛政”本身有問題,引起激烈的“黨爭”所以導致北宋的滅亡。對王安石變法評價的轉機出現(xiàn)在近代,當時國人面對西方列強的“船堅炮利”,急欲變法而“富國強兵”,遂使商鞅、王安石等都得到肯定的評價。
北宋時期
北宋時期,其反對派就以修史的方法進行批評。到了南宋,再次通過修史的方法對其改革進行定性,指出王安石變法使得北宋王朝遭到滅亡(有說法指出是南宋朝廷為了推卸皇室的責任)。 (以后歷朝歷代均以此作為依據(jù),對其變法做出這樣的判斷,以至于在宋元話本里有文章專門諷刺。但是王安石的家鄉(xiāng)的一些文人出于同鄉(xiāng)的原因進行了一些爭辯,例如南宋時期的陸九淵等。)
南宋至晚清時期
南宋以后,王安石變法總體上是被否定的,但對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則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舉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馬法得到較多的肯定。
南宋至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見有三點:
1、認為王安石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最終導致北宋亡國 。這個觀點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實錄》,后經宋國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元明清時期的官方定論,不僅為史家所認同,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大儒朱熹,對王安石變法的后果有一個評價說:群奸肆虐,流毒四海。南宋文人羅大經,寫了一本著名的文學史料著作,叫《鶴林玉露》。評價王安石變法說“國家一統(tǒng)之業(yè),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復合者,秦檜之罪也”。
2、對荊公新學進行了嚴厲抨擊。荊公新學是王安石變法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自宋理宗取締王安石配享孔廟后,荊公新學所遭受的抨擊之嚴厲,要遠甚于對新法措施的否定。
3、把王安石的諸項新法稱為聚斂之術“聚斂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作興利之道“剝民興利”,是北宋熙寧、元佑時反變法派批評新法的主要觀點,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絕大多數(shù)史家和思想家評議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觀點之一。
民國時期
梁啟超《王荊公》是20世紀評議王安石及其新法影響最為持久的著作?!锻跚G公》為王安石及其變法徹底翻案。梁啟超用社會主義學說類比王安石新法措施,把王安石稱為社會主義學說的先行者,胡適之先生亦持有相類的觀點。其后研究者雖然已涉及到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方方面面,但梁啟超的肯定性評價為大多數(shù)人所尊奉,而成為20世紀前半葉的主流觀點。
新中國時期
1、肯定說
對王安石及其變法亦做出了全面的肯定。此派觀點強調王安石變法的思想性和階級性,對王安石變法的效果基本持肯定態(tài)度,對自南宋初以來是司馬光而非王安石的傳統(tǒng)觀點的徹底否定,認為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原因是保守勢力的強大、變法派內部的分裂以及宋神宗的動搖和過早的去世。代表人物有鄧廣銘、漆俠、王曾瑜。
2、否定說
__中王安石被作為法家的杰出代表,把其變法看作是儒法斗爭的典型事例而遭批判和否定。在1973—1976年10月發(fā)表文章150多篇,如羅思鼎《從王安石變法看儒法論戰(zhàn)的演變———讀<王荊公年譜考略>》。
另一種是全盤否定王安石,全面肯定司馬光,亦即“尊馬抑王”為其特色。
3、不完全肯定說
一方面充分肯定王安石變法是中國封建社會統(tǒng)治者的一次重要改革活動,具有明顯的進步意義。變法期間生產有所發(fā)展,財政狀況好轉,基本上達到了富國的目的。另一方面亦指出新法在實施過程中給勞動人民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增加了新的負擔。對王安石變法與商品經濟發(fā)展的關系,也是既承認它對商業(yè)活動的發(fā)展有不良影響,又肯定它還有對商品經濟發(fā)展起積極影響的一面。
國外評價
20世紀俄國共產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列寧稱贊王安石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
美籍華裔歷史學家黃仁宇認為,王安石的多項改革,涉及將當時的中國進行大規(guī)模的商業(yè),以及數(shù)目字管理,但不見容於當時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關技術能力而無法取得成功。王安石的變革思想,是人類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這些成果,使人類有了擺脫野蠻統(tǒng)治的可能和方向。
王安石變法的時間
王安石變法時間有著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王安石變法時間是從1069年至1076年,歷時7年。
另外一種說法是1069年至1085年,這段期間是宋神宗重用王安石起至宋神宗去世結束,歷時16年之久。
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沒有錯,只是站的角度不同。
第一種說法:
1069年,王安石深得宋神宗的器重和信任,王安石任參知政事,這是一個副宰相的職位,主要工作就是協(xié)助宰相處理政務。就在這個階段,王安石向神宗提出了變法,改變風俗,制定并確立法度,神宗大力支持。
為了讓變法能夠順利推行,提拔派遣了一大批新人,王安石被任命為宰相,開始了一系列的社會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新法,新法通過“理財”和“整軍”兩個方面進行,頒布了青苗法,均輸法,農田水利法等新法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推行保甲法等來提高軍事能力。
但是王安石變法遭到了保守派的強烈反對,因為變法嚴重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新法推行不足一年,保守派與擁護派就發(fā)生了激烈的斗爭與辯論。
大家將矛頭紛紛指向王安石,王安石兩次被罷相,于1076年,王安石離開朝廷,王安石變法最終失敗。
第二種說法:
基于第一種說法的,王安石之前提拔了一大批的擁護者,王安石離開后,這些新法擁護者有了自己的想法,以蔡京等人為首的新法擁護者,繼續(xù)打著王安石變法的噱頭,推行著這些新法,這些新法到了這群人手中就成為了斂財擾民的工具,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百姓生活的名不聊生,最后隨著宋神宗的去世,變法才得以結束。
王安石變法的背景
王安石變法的最終目的是要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社會格局,最終達到“富國”、“強兵”的目標。其實從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就能看出王安石變法的背景了。
北宋建立初期,統(tǒng)治階級通過一些列舉措來緩和階級矛盾,起初收到了良好的效益,政局穩(wěn)定,經濟繁榮,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矛盾加劇,集權統(tǒng)治其消極的一面的開始顯露,并且動搖著北宋王朝的統(tǒng)治,階級矛盾日益尖銳,北宋中期,土地兼并現(xiàn)象越來越嚴重。建國初期,統(tǒng)治者采用的是不抑兼并的策略,地主公然兼并土地,還不用繳納任何稅賦,這種政策最終導致土地越來越集中,國家財政收入越來越少,國庫虧空。造成的一種社會現(xiàn)象就是農民沒地種田,田都握在地主手里,然后農民為了種地成為了傭戶,受著地主殘酷的剝削和壓榨。百姓活不下去就舉兵起義,放下農具拿起武器,開始了反抗斗爭之路,而且農民起義愈演愈烈,撼動了統(tǒng)治階級。
北宋時期,官僚機構環(huán)環(huán)相扣,人員眾多,當官者只拿俸祿,不干事,而且官員待遇優(yōu)厚。不僅如此,北宋雖有大規(guī)模的軍隊,但是沒有系統(tǒng)的訓練,戰(zhàn)斗力極其低下。但是國家必須要養(yǎng)著這群人,維持龐大的官僚機構和湊齊軍餉,國庫虧空,提前消費現(xiàn)象很是嚴重,導致情況就是國家窮,百姓窮,官僚富,窮一些人富一些人。北宋存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
王安石變法就是基于這些因素,從而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旨在革新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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