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細則5篇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fā)展,我國全國各地消防事故接連不斷,不僅造成了大量的財產(chǎn)損失,甚至在求援不力時,還會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無論是給家庭還是社會,都帶來惡劣的影響。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消防安全制度細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制度細則1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chǎn)、師生的生命及財產(chǎn)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xiàn)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管理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jīng)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細則2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jīng)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wǎng)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消防安全制度細則3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消防安全制度細則4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chǎn)和員工生命財產(chǎn)的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guī)定而制定,嚴格執(zhí)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確保企業(yè)財產(chǎn)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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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jīng)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chǎn)部經(jīng)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jīng)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jīng)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jīng)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jù)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xiàn)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xié)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fā)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guī)作業(yè),發(fā)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guī)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余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jīng)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fā)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fā)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wǎng)絡,哪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xiàn)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消防安全制度細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yè)財產(chǎn)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jīng)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chǎn)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chǎn)、經(jīng)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xié)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jīng)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chǎn)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單位在生產(chǎn)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jīng)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yè)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chǎn)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wèi)人員提出意見,經(jīng)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wèi)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jīng)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wèi)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jīng)總公司保衛(wèi)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后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wèi)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yún)⒓訐渚取挝唤拥交馂膱缶?,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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