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三天就離職有工資嗎
每到年關各大公司新的招聘計劃都出了,新的就業(yè)機會都層出不窮。很多人都會在這個期間離職。下面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a href='http://regraff.com/fwn/ruzhilizhi/' target='_blank'>入職三天就離職有工資嗎,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入職三天就離職有工資嗎
1、勞動者入職三天后離職的,單位一般會發(fā)工資,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
2、法律依據(jù):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辦理正常離職流程是怎樣的
辦理交接、社保和檔案轉(zhuǎn)移,工資結(jié)清等等。辭職和離職的流程通常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領取離職手續(xù)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xù)表辦理相關手續(xù):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xù)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xù)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xù)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yè)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xù);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zhuǎn)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jù)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zhuǎn)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到失業(yè)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辦理失業(yè)保險待遇審核手續(xù)。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jié)清工資。
員工離職的方式包括哪些
與單位協(xié)商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是首選的一種方案。如果與單位有協(xié)商的可能性,盡量去協(xié)商解決。一般情況下,如果員工無意在公司做下去的話,那么從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來說,留下這個員工其實也是有害無益的。
在協(xié)商解決的時候,員工要注意如下幾點:
1、 違約金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在協(xié)商的時候,員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因為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有違約金不能超過員工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前十二個月的工資總額。超過部分,法律將不予認可。
2、 進行工作交接,并拿到離職交接單
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zhí)一份。應當注意,員工應當拿到一份原份,而且此原件經(jīng)過了雙方的簽訂或者蓋章的認可。
3、 拿到退工單或者離職證明
需要注意的也是需要拿到原件。
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此解除權又稱為預告解除權。這種解除權不需要單位的同意,只要員工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單位,不管單位是否同意,到期后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都已經(jīng)解除。此解除權需要注意的事項計有:
1、 注意合同中有無雙方所約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脫密期規(guī)定
如果合同中有此規(guī)定的話,員工提前通知的時間就應當依照雙方在合同中所約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此點需要注意。
2、 通知的方式一定要用書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單位簽收。如果單位簽收的話,則保留好簽收件;如果單位不簽收的話,建議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再向單位寄一份,保留好寄出的憑證,還要注意的是在寄出憑證上一定要寫清楚寄出的是什么東西。
3、 在通知期內(nèi)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曠工
4、 積極辦理交接
如果單位不與職工辦理工作交接的話,就再向公司發(fā)一封函,告知辦理交接的期限,過此期限則不對公司負交接不當?shù)暮蠊?/p>
最后需要明確的是,這種方式雖然可以達到離職的目的,但是,這種行為仍然是一種違約行為,最終仍然要向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這種違約責任也是以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為前提的。
對單位行使單方即時生效的解除權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行使此權利需要注意的事項為:
1、 通知一定要書面化,如前方式同
2、 一定要積極與單位辦理工作交接,并保留交接單
3、 在通知函中一定要將解除的事實依據(jù)與法律依據(jù)寫清楚
4、 這種權利的行使如果得當?shù)脑?,是不需要向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的。
5、 這種權利如果行使得當?shù)脑?,除了試用期?nèi)辭職之外,其它情形,還可以向單位要求解除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
入職三天就離職有工資嗎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