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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商品房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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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商品房租賃合同

  商品房是由房地產開發(fā)商統(tǒng)一設計,批量建造后,作為商品出售的房屋,通常是作為居民住宅。那么沿街商品房租賃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沿街商品房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沿街商品房租賃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承租方:

  綜合服務中心印制 年月

  沿 街 商 品 房 租 賃 合 同

  出租方(甲方):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于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為: 合法、合規(guī)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范圍: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xù)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xù)使用租賃商品房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 年起,雙方可協(xié)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并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zhí)。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開 戶 行:建行林廓北路支行 開戶賬號:54001033636053003755 第五條 商品房租賃保證金

  (一)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fā)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及各項稅費。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渡唐贩扛綄僭O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后對于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乙方發(fā)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品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一)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qū)域內的安全保衛(wèi)、防火防盜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guī)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住 所: 住 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此處粘貼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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