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啦>實用范文>合同范本>經營合同>

合伙經營合同協議書簡單

時間: 梁淑1200 分享

合伙經營是指二名以上下崗、失業(yè)人員或退伍軍人共同出資,合伙開展經營,是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的經營方式。合伙經營合同就是為了約束我們的,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來分享一下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多多參考和學習哦

合伙經營合同協議書


▼▼▼點擊獲取更多關于“經營合同”的文章▼▼▼

★★ 合資經營企業(yè)合同模板 ★★

★★ 簡單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 ★★

★★ 合作意向協議范本3篇 ★★

★★ 最新版餐飲合作經營協議書 ★★

★★ 美發(fā)店合伙經營合同協議書 ★★


表達合伙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yōu)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100000 __元

(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jiān)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300000 元(人民幣大寫__ 叁拾萬圓整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fā)生合作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作企業(yè)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作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zhí)行合作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yè)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jiān)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yè)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作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yè)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作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guī)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zhí)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合伙經營協議書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碼: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20__年6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伙人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合伙人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為合伙負責人。以為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guī)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業(yè)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xù)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xù)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簽署時間:

普通合伙協議書閱讀

甲方:__ 身份證號:____

乙方:__ 身份證號:____

丙方:__ 身份證號: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組織名稱 、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自______止。

第四條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fā)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zhí)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yè)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yè)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為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yè)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yè)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yè)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jiān)督財務制度的執(zhí)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zhí)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guī)定手續(xù)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yè)發(fā)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私自進行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如違反規(guī)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yè)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__

乙方: __

丙方: __

簽約時間: 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 __


合伙經營合同協議書簡單相關文章:

簡潔版合伙經營合同協議書3篇

合伙經營合同協議書簡單

簡單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

合作經營合同簡單版范本

合作經營協議書簡單樣本

簡單版合作經營合同協議范本3篇

2020簡易版合伙經營協議書3篇

合作經營合同協議范本

標準版合伙經營協議書

2020年簡易版兩人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文3篇

417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