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遙測地震臺網運行管理細則
北京遙測地震臺網運行管理細則
為規(guī)范北京遙測地震臺網的運行管理和數據產出,根據“測震臺網運行管理辦法”與“測震臺網運行管理細則”制定北京遙測地震臺網運行管理細則。下文是小編收集的北京遙測地震臺網運行管理細則,歡迎閱讀!
北京遙測地震臺網運行管理細則最新版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北京遙測地震臺網的運行管理和數據產出,根據“測震臺網運行管理辦法”與“測震臺網運行管理細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北京遙測地震臺網。
運行維護
第三條 寬頻帶和短周期高靈敏度地震儀通道的采樣率要求為100SPS,抽取濾波器應選擇最小相位的有限沖激響應(FIR)濾波器。
第四條 及時匯總臺站的故障及維修情況,和北京遙測地震臺網的運行維護日志一起,通過JOPENS系統的控制臺報送到國家臺網中心。具體故障包括:
臺站供電、信道和設備故障等導致臺站實時數據中斷
更換臺站地震計、數據采集器等專業(yè)設備和更換供電方式、通信鏈路等
臺網中心供電、網絡和關鍵設備故障等導致臺網中心處理功能中斷
臺網中心軟件處理系統出現故障或更改關鍵配置參數
更改臺站基本參數和儀器響應參數等
對于當天不能處理完畢的故障,可先報送故障現象情況,待故障恢復后,再通過修改日志的方式添加故障處理情況。
第五條 應定時對臺站進行脈沖標定和正弦波標定。寬頻帶觀測系統應每月進行1次脈沖標定,短周期觀測系統每周進行1次脈沖標定。各臺站每年進行1次正弦波標定。
脈沖標定幅度信噪比應≥40db;兩個響應信號的間隔時間:短周期地震儀60秒,寬頻帶地震儀300秒。
使用十五標定處理軟件按時截取、處理標定數據,結果存入本地數據庫。若發(fā)現脈沖標定的幅度、自振周期和阻尼等主要參數變化超過10%,應對臺站儀器進行檢查維修或更換。
每月的5日前以FTP方式向國家測震臺網中心報送上個月的標定處理結果。
第六條 臺站儀器參數。更換臺站地震計和數據采集器等專業(yè)設備后,應及時更新臺站的儀器參數數據庫,并在更新參數后12小時內只將更新后的參數報送到國家臺網中心。
每年12月底前集中報送一次本臺網所屬全部臺站的臺站儀器參數。
第七條 應每天查看鄰省臺站的儀器參數更新情況,并及時修改所共享使用臺站的儀器參數庫。
地震編目
第八條 承擔華北地區(qū)所有天然地震事件和L≥2.0非天然地震事件的編報。
編報轄區(qū)地震時,應采用鄰省臺站的震相數據進行地震參數測定。
參考地名使用震中所在省縣的命名方式;對有習慣命名方式的地區(qū)也可沿用歷史上慣用的地名;在不便使用行政地名命名時,可以采用地理地名命名。
對于編報區(qū)域范圍內的不能定位地震事件,地震目錄中的經緯度、精度、位號、深度、定位臺數等應為空,發(fā)震時刻和震級取單臺測定結果或 2個臺的平均值,參考地名為最近臺臺站名和S-P值,臺站名前應加上省名。
地震編目的快報和正式報數據通過“統一編目系統”提交到國家測震臺網中心的數據庫服務器。
快報目錄:每日12時前報送前一日0時至24時的天然地震事件目錄和觀測報告;震相數據可以只包含部分臺站數據。如果無地震,需要在12時前進行無數登記。
正式目錄:每周日上午12時以前報送上周一零時到上周日24時的正式地震目錄和觀測報告,正式觀測報告中應包含所有能識別的震相。如果無地震,需要在周日上午12時前進行無數登記。
轄區(qū)內發(fā)生M5.0-M5.9級地震,快報目錄和正式目錄可以只包含該序列ML3.0以上地震;M6.0-M6.9級地震,快報目錄和正式目錄可以只包含該序列L4.0以上地震;M7.0級以上地震,快報目錄和正式目錄可以只包含該序列L5.0以上地震。
正式目錄可以覆蓋快報目錄,但對同一個地震事件不允許有2條目錄同時存在。
以月為單元打印紙介質的地震觀測報告,簽字蓋章后寄送一份到中國地震臺網中心存檔,在次月10日前寄出。
數據歸檔
第九條 定時歸檔本臺網所屬臺站的連續(xù)波形數據和標定波形數據,連續(xù)波形按臺站每24小時歸檔為臺站卷SEED文件。歸檔方式可以選擇刻錄DVD盤、CD盤或其它。
第十條 截取地震編目編報范圍內所有地震的事件波形數據,事件波形數據必須包含完整的地震事件及初至前1分鐘的背景噪聲數據。事件波形數據按事件歸檔為多臺的事件臺網卷SEED文件。
觀測月報和年報
第十一條 每月15日前編寫完成上月的“省級測震臺網觀測月報”,并報送到國家測震臺網中心。
第十二條 每年4月15日前編寫完成上年的“省級測震臺網觀測年報”,并報送到國家測震臺網中心。
地震前兆識別
自然界的許多奇異變化,并不都是地震前兆,所以發(fā)現異常后,要注意與非震干擾因素加以區(qū)別。
一般來說,產生非震的動物異常的因素有天氣變化(如魚類上浮,蛙類遷徙)、生理變化(如動物生病、發(fā)情)、環(huán)境變化(如水體污染)、敵害侵擾等等。產生非震的地下水異常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包括氣候(降水、蒸發(fā)、氣溫、氣壓等)、水文、地質、土壤、生物等幾個方面;人為因素:包括灌溉、開采、注水、排水等等。產生非震的植物異常的因素,是植物生長發(fā)育中遭病蟲害或氣象異變,地表形變等。
地震前的宏觀異常的特點:
第一,這些前兆都受地質構造控制,呈條帶狀或與本地構造線一致的方向分布,未來震中區(qū)相對密集。
第二,這些異常在時間上有同步性、數量上有集中性,體現出種類多、范圍廣、數量大、反應強烈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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