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都具有哪些法律特點
在生活中,因高利貸而產生的糾紛有很多,甚至會威脅到人們的生命安全,而高利貸也有一定的法律特點。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利貸的法律特點,希望能幫到你們。
高利貸的法律特點
1、高過法定利息部分不受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對此也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2、借款合同仍然合法有效
《合同法》第十二章規(guī)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一般采取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本案當事人的借條也是合同的特殊體現形式。此外《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僅排斥超出部分利息,并沒因此否定本金及限額之內的利息。
3、法律不支持利息預先扣除
4、追還欠款應依法律手段
《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定罪處罰。
放高利貸的判刑規(guī)定
一般而言,所謂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目前,法學界不外乎三種不同的觀點。
1,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guī)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2,認為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3,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于超過多少高利貸,因無法律,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有利于生產和穩(wěn)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系進行具體分析,然后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無論分歧多少,這三種觀點都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
而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法律規(guī)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225條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涉及非法經營罪: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yè)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同時,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第70條對本罪的認定尺度作了詳細說明里面,均未涉及高利貸行為。
所以,一般人的觀點是:放高利貸不構成犯罪。
高利貸在法律上的認定方式
《民法通則》規(guī)定,利息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4倍就屬于高利貸。
我國目前銀行個人貸款利率是6個月至一年期為6.12%,1-3年期年利率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為高利貸
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為高利貸。高利貸作為一種殘酷剝奪借貸者私人財產的手段,在中國的舊社會尤為盛行,最為常見的是所謂"驢打滾"利滾利,即以一月為限過期不還者,利轉為本,本利翻轉,越滾越大,這是最厲害的復利計算形式。
高利貸作為一種殘酷剝奪借貸者私人財產的手段,在中國的舊社會尤為盛行,最為常見的是所謂"驢打滾"利滾利,即以一月為限過期不還者,利轉為本,本利翻轉,越滾越大,這是最厲害的復利計算形式。
高利貸的處理方式
高利貸逐漸成為了社會毒瘤,借款人一方面抱怨高利貸給生活帶來的艱難,另一方面卻又對這種現狀無可奈何,形成了一個怪圈。那么,如果遇到高利貸糾紛怎么解決?
(一)認定為高利貸的部分,債務人對屬于高利貸的部分可以不還,債權人因此提起的還款請求也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償還的。
(二)由于高利貸引起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三)因為賭博等犯罪行為產生的高利貸屬于惡債,可以拒絕償還。如果債務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產生的,夫妻雙方要承擔還款責任。即使夫妻離婚,債權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討。約定不承擔債務的一方償還債務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討。
(四)刑法中雖然沒有關于放高利貸的罪名,但是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刑事糾紛,如故意傷害等出借人要按相應的罪名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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