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加班費的數額是按照勞動者日常工資標準來計算的,法律法規(guī)沒有統一的加班工資數額,那么深圳的加班費計算方法是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8年深圳市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深圳市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一)1.用人單位在節(jié)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于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五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注意】現在(2008年)法定節(jié)假日有11天。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83天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83×200%
4.根據1999年國務院令《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guī)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jié)假日為元旦1天、春節(jié)、勞動節(jié)和國慶節(jié)各3天,共計10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jié)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a、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b、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三)目前,國家規(guī)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83天和166.6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以某職工月崗位應得的工資750元計算,日工資標準約為35.85元,小時工資約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元×300%×8小時=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200%×16小時=143.36元。如果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未能按照有關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可向各級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舉報投訴。
加班工資基數怎么算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應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上述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于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計算公式: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20.92× 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20.92× 200%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深圳勞動法加班費規(guī)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jié)假日調整后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yè)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于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是以勞動者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收入為基數進行計算,不是按底薪。
如果勞動者月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收入為2030元,小時工資為月工資收入2030元÷(月計薪天數21.75天×8小時) = 11.67元。
勞動者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報酬為11.67元x150% = 17.50元;
勞動者休息日被安排工作不能補休的工資報酬為11.67元x200% =23.30元;
勞動者法定假日被安排工作工資報酬為11.67元x300% = 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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