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公證有何效力
很多證書是可以公證的,作品的創(chuàng)作人也可以將自己的版權進行公證,為了防止發(fā)生糾紛,今天學習啦小編為你們介紹版權公證有什么效力的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版權公證的效力
1、法定證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強制執(zhí)行效力
是指對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如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可持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而不再經過訴訟程序。對公證的這一效力,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作了明確規(guī)定。
3、法律行為成立要件
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某些法律行為必須采用公證形式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公證即成為相應的法律行為設立、變更、終止的必備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國際慣例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某些法律行為設立、變更或終止必須辦理公證,則公證也成為其成立的要件。
公證的含義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fā)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借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fā)生民事權益糾紛并由當事人起訴之后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版權侵權案件的訴訟流程
(1)搜集和整理相關證據材料
包括證明爭議的著作權存在并能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證據、原告與爭議著作權相互關系的證據、侵權行為存在和實施侵權行為的具體方式的證據、被告與侵權行為關系的證據、侵權獲利與侵權程度的證據等。
(2)證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權本身成立
第一,證明原告有訴訟主體資格,著作權歸屬于原告。即原告作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國人,都符合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享有著作權的資格。并且原告與著作權直接存在法定的關系,著作權歸于原告和被許可使用。
第二,證明爭議作品的存在。即原告應提供具體的作品,如書籍、錄音等。
第三,證明作品在我國享有著作權。即證明作品是原告創(chuàng)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說明創(chuàng)作的完成時間,以排除他人抄襲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內容合法,屬于著作權的保護對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權法的保護期限內。
版權公證有何效力





上一篇:違反公證程序的公證書有效嗎
下一篇:留學出生公證書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