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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貞觀之治的典故講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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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太宗在位共二十三年,雖然他在中國歷史上在位時間遠遠比不上清朝的康熙和乾隆,但其業(yè)績卻是在歷史上最杰出的,所以歷史上有貞觀之治的說法。那么關于貞觀之治的典故到底講了什么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關于貞觀之治的典故講了什么

  “貞觀之治”是唐太宗在位期間的清明政治。

  唐太宗繼承唐高祖李淵制定的尊祖崇道國策,并進一步將其發(fā)揚光大,運用道家思想治國平天下。唐太宗任人廉能,知人善用;廣開言路,尊重生命,自我克制,虛心納諫;并采取了以農(nóng)為本,厲行節(jié)約,休養(yǎng)生息,文教復興,完善科舉制度等政策,使得社會出現(xiàn)了安定的局面;并大力平定外患,尊重邊族風俗,穩(wěn)固邊疆,最終取得天下大治的理想局面。因其時年號為“貞觀”(627年—649年),故史稱“貞觀之治”。

  貞觀之治為后來全盛的開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將中國傳統(tǒng)農(nóng)業(yè)社會推向鼎盛時期。

  政治

  唐太宗即位後,勵精圖治,在政治上既往不咎,知人善任,從諫如流,整飭吏治,令隋末動湯之局得以穩(wěn)定下來。

  分權(quán)行政

  中國君主專制體制的主要特征是權(quán)力高度集中,中央集權(quán)。這種政治體制極大地限制了國民的創(chuàng)造性、主動性和靈活性,且極易釀成暴政。

  中國君主專制社會的中央政府組織實行“三省六部制”,但貞觀王朝的三省職權(quán)劃分則初步體現(xiàn)了現(xiàn)代化政治特征――分權(quán)原則。中書省發(fā)布命令,門下省審查命令,尚書省執(zhí)行命令。一個政令的形成,先由諸宰相在設于中書省的政事堂舉行會議,形成決議后報皇帝批準,再由中書省以皇帝名義發(fā)布詔書。詔書發(fā)布之前,必須送門下省審查,門下省認為不合適的,可以拒絕“副署”。詔書缺少副署,依法即不能頒布。只有門下省“副署”后的詔書才成為國家正式法令,交由尚書省執(zhí)行(當時的賢臣魏征就供職于門下省)。這種政治運作方式很有點類似現(xiàn)代民主國家的“三權(quán)分立”制,西方在十七世紀興起的分權(quán)學說,唐太宗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已運用于中國的政治體制,進一步說明了貞觀王朝的文明程度是何等之高。最為難能可貴的是,唐太宗規(guī)定自己的詔書也必須由門下省“副署”后才能生效,從而有效地防止了他在心血來潮和心情不好時作出有損他清譽的不慎重決定。中國歷史上出了八百五十三個帝王,只有唐太宗一人擁有如此杰出智慧和胸襟。

  君臣論治

  隋末民變,使太宗認識“民依於國,國依於民”的道理。隋末之混亂,使二十七歲登基、英氣勃發(fā)的太宗時時引以為戒,叮嚀自我克制欲望,與大臣們經(jīng)常議論歷代王朝興衰成敗的原因,叮囑臣下勿懼上不悅而停止進諫,致力糾正前朝君臣猜疑之失,這是貞觀君臣共濟致治的基本因素。

  選賢任能

  太宗知人善任,用人唯賢,不問出身,因此能夠從各階層搜羅許多杰出人才。

  初期延攬房玄齡、杜如晦,人稱“房謀杜斷”,后期任用長孫無忌、楊師道、褚遂良等,皆為忠直廉潔之士;其他如李積、李靖等,亦為一代名將。

  此外,太宗亦不計前嫌,重用建成舊部魏徵、王珪,降將尉遲恭、秦瓊等,人才濟濟。

  太宗十分注重人才的選拔,嚴格遵循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太宗認為只有選用大批具有真才實學的人,才能達到天下大治,因此他求賢若渴,曾先后5次頒布求賢詔令,并增加科舉考試的科目,擴大應試的范圍和人數(shù),以便使更多的人才顯露出來。由于唐太宗重視人才,貞觀年間涌現(xiàn)出了大量的優(yōu)秀人才,可謂是“人才濟濟,文武兼?zhèn)?rdquo;。正是這些棟梁之才,用他們的聰明才智,為“貞觀之治”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唐朝貞觀之治簡介,唐太宗貞觀之治

  從諫如流

  唐太宗重用人才,虛懷納諫,得人善任,從諫如流,營造出政治清明的氛圍,保證了較為開明正確的政治、經(jīng)濟、民族、外交、文化上的政策得以制定和實施。

  太宗以煬帝拒諫亡國為戒,即位後盡力求言,他把諫官的權(quán)力擴大,又鼓勵臣下直諫。朝中以魏徵最能犯顏直諫,太宗多克己善加容納,又如王珪、馬周、孫伏伽、褚遂良皆以極諫知名。唐太宗在位23年,進諫的官員不下35人,其中魏征一人所諫前后200余事,數(shù)十萬言,皆切中時弊,對改進朝政很有幫助。

  唐太宗能夠兼聽眾議,注意納諫。其臣下敢于犯顏直諫,形成了中國君主專制社會中少有的良好政治風氣。

  唐太宗善于用人和納諫,既是貞觀之治出現(xiàn)的原因之一,又是貞觀之治的重要表現(xiàn)之一。

  整飭吏治

  太宗十分重視官吏的清廉,曾命房玄齡省并冗員,派李靖等十三名黜陟大使巡察全國,考察吏治;又親自選派都督、刺史等地方官,并將其功過寫在宮內(nèi)屏風上,作為升降獎懲的依據(jù)。另又規(guī)定五品以上的京官輪流值宿中書省,以便隨時延見,垂詢民間疾苦和施政得失,百官遂自勵廉能,直接提高政府效率,一時政治清明。

  貞觀時期是中國歷史上基本沒有貪污的歷史時期,這也許是唐太宗最值得稱道的政績。在唐太宗統(tǒng)治下的中國,皇帝率先垂范,官員一心為公,吏佐各安本份,濫用職權(quán)和貪污瀆職的現(xiàn)象降到了歷史上的最低點。尢為可貴的是:唐太宗并沒有用殘酷的刑罰來檠告貪污,主要是以身示范和制定一套盡可能科學的政治體制來預防貪污。在一個精明自律的統(tǒng)治者面前,官吏貪污的動機很小,貪官污吏也不容易找到藏身之地。防范貪污主要取決于一套科學修明的政治體制,光靠事后的打擊只能取效于一時,不能從根子上鏟除貪污賴以滋生的社會土壤。

  完善制度

  唐太宗在位期間使隋制更趨於完善。如中央朝廷方面延續(xù)了三省六部制,特設政事堂,以利合議問政,并收三省互相牽制之效;地方上沿襲了隋代的郡縣兩級制,分全國為十個監(jiān)區(qū)(道)。此外,行府兵制,寓兵於農(nóng);均田制、租庸調(diào)制、科舉制等皆有所發(fā)展。這些措施提高了行政效率,擴大統(tǒng)治基礎。

  他還下令合并州縣,革除“民少吏多”的弊利,有利于減輕人民負擔。

  輕刑訂律

  唐太宗十分注重法治,他曾說:“國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為準。”法律制定出來后,唐太宗以身作則,帶頭守法,維護法律的劃一和穩(wěn)定。

  在貞觀時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執(zhí)法時鐵面無私,但量刑時太宗又反復思考,慎之又慎。他說:“人死了不能再活,執(zhí)法務必寬大簡約。”由于太宗的苦心經(jīng)營,貞觀年間法制情況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據(jù)史書記載,貞觀三年,全國判死刑的才29人,幾乎達到了集權(quán)社會法制的最高標準——“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罰。

  “官吏多自清謹。制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跡,無敢侵欺細人。商旅野次,無復盜賊,囹圄常空,馬牛布野,外戶不閉。又頻致豐稔,米斗三四錢,行旅自京師至于嶺表,自山東至于滄海,皆不糧,取給于路。入山東村落,行客經(jīng)過者,必厚加供待,或發(fā)時有贈遺。此皆古昔未有也。”

  在重視法治的同時,唐太宗讓臣下按寬簡原則修訂法律,制定出《貞觀律》。減輕刑罰,修訂法律,制定了貞觀律。貞觀時期的社會秩序穩(wěn)定,最少的一次全國判處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貞觀六年,死刑犯增至二百九十人。這一年的歲末,唐太宗準許他們回家辦理后事,第二年秋天再回來就死(古時秋天行刑)。次年九月,二百九十個囚犯全部回還,無一逃亡。那時的中國政治修明,官吏各司其職,人民安居樂業(yè),不公平的現(xiàn)象少之又少,國人心中沒有多少怨氣。豐衣足食的人不會為生存鋌而走險;心氣平和的人也不易走極揣,因此犯罪的概率也就少之又少。

  軍事

  太宗即位時年僅27歲,唐王朝在太宗統(tǒng)治下,文治武功均有所發(fā)展,開創(chuàng)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治世。唐太宗在位期間武功全盛,將唐帝國發(fā)展為當時東亞地區(qū)最強、文化最盛的國家。唐太宗大力推行府兵制,屢次對外用兵,經(jīng)略四方,先後平定東突厥、薜延陀、回紇、高昌、焉耆、龜茲、吐谷渾,征高句麗,聯(lián)姻吐蕃、高昌,由是唐朝聲威遠播。加上太宗能維護外族風俗,并設置都護府制度,終貞觀之世,四方服悅,太宗則被周邊諸族尊為“天可汗”,并筑“朝天可汗道”,向唐室進貢。唐太宗成為東方世界的國際盟主,國家得以步入安康之世。

  貞觀二十二年,王玄策作為唐朝的使者去印度。中天竺大臣那伏帝阿羅那順篡位,劫持唐使。王玄策只身逃到吐蕃,借來吐蕃軍和尼泊爾軍向印度進發(fā)。連戰(zhàn)三天,印度軍大敗。唐軍斬首三千余級,水中淹死印度兵約萬人。阿羅那順棄城逃跑,副使蔣師仁追上并俘虜之。此戰(zhàn)虜男女一萬二千人,牛馬三萬余匹。

  疆域

  由于唐太宗勵精圖治,在政治上加強對西域等地區(qū)的管轄,在外交上加強與亞洲各國的友好往來,在軍事上積極平定四夷,在民族關系上對待少數(shù)民族“愛之如一”,貞觀年間,唐代版圖空前遼闊,超過漢宣帝在位時期,至唐高宗龍朔元年(661)達到鼎盛,是時領土東臨於海,西逾蔥嶺,北逾漠北,南至南海。

  唐太宗的功過分別是什么

  唐太宗的功過是貞觀之治和玄武門之變。

  唐太宗繼承唐高祖李淵制定的尊祖崇道國策,并進一步將其發(fā)揚光大,運用道家思想治國平天下。唐太宗任人廉能,知人善用;廣開言路,尊重生命,自我克制,虛心納諫。

  采取了以農(nóng)為本,厲行節(jié)約,休養(yǎng)生息,文教復興,完善科舉制度等政策,使得社會出現(xiàn)了安定的局面;并大力平定外患,尊重邊族風俗,穩(wěn)固邊疆,取得天下大治的理想局面。因其時年號為"貞觀"(627年~649年) ,故史稱"貞觀之治"。

  1、奠定國基

  貞觀年間,太宗的各項善政,使官吏廉能,社會安定,人民豐衣足食,解決溫飽,經(jīng)濟發(fā)展迅速,造成中興局面,奠定了唐代274年的基業(yè)。

  2、確立制度

  貞觀年間,經(jīng)太宗的苦心經(jīng)營,延續(xù)了隋代的多種政制,如三省六部制、府兵制、均田制、租庸調(diào)制、科舉制、常平倉制等,堪稱完備,對后世的影響極為深遠。

  3、政風沿襲

  太宗施政有方,選賢問廉能,克己納諫,成為一種良好的政治風氣。歷代有為的治國者,皆追慕貞觀政風而力圖仿效。

  4、用人唯才

  太宗用人唯才,不問出身,且重修《氏族志》,以功臣代世胄,科舉代門第,逐漸改變了魏晉南北朝以來重視門第的風氣,世家豪族輪流掌政的惡習,廣開平民高仕的機會,清除舊社會的觀念,緩和了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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