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一般步驟是
政府部門記賬憑證管理中存在著可能出現錯誤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編制效率和質量有待提升等問題,可以從完善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培訓與管理等方面來提高記賬憑證的編制水平。下面是由學習啦小編分享的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一般步驟是,希望對你有用。
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一般步驟是
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匯總原始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填制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也可以填制通用記賬憑證;
3.根據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逐筆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5.根據記賬憑證逐筆登記總分類賬;
6.期末,將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的余額與有關總分類賬的余額核對相符;
7.期末,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記錄,編制財務報表。
記賬憑證登記重復的修改方法
可以按照財政部頒布實施的《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第五十一條第(五)款“如果在填制記帳憑證時發(fā)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
已經登記入帳的記帳憑證,在當年內發(fā)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帳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帳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帳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fā)現以前年度記帳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帳憑證”,和第六十二條“ 帳簿記錄發(fā)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必須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更正:
(一)登記帳簿時發(fā)生錯誤,應當將錯誤的文字或者數字劃紅線注銷,但必須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然后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者數字,并由記帳入員在更正處蓋章。對于錯誤的數字,應當全部劃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數字。對于文字錯誤,可只劃去錯誤的部分。
(二)由于記帳憑證錯誤而使帳簿記錄發(fā)生錯誤,應當按更正的記帳憑證登記帳簿”的規(guī)定辦理。
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內容
1.審核是否按已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錄的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是否一致,金額是否相等;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是否與記賬憑證所列附件張數相符。
2.審核記賬憑證所列會計科目(包括一級科目、明細科目)、應借、應貸方向和金額是否正確;借貸雙方的金額是否平衡;明細科目金額之和與相應的總賬科目的金額是否相等。
3.審核記賬憑證摘要是否填寫清楚,日期、憑證編號、附件張數以及有關人員簽章等各個項目填寫是否齊全。若發(fā)現記賬憑證的填制有差錯或者填列不完整、簽章不齊全,應查明原因,責令更正、補充或重填。只有經濟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才能據以登記賬簿。
所有填制好的記賬憑證,都必須經過其他會計人員認真的審核。在審核記賬憑證的過程中,如發(fā)現記賬憑證填制有誤,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方法及時加以更正。只有經過審核無誤后記賬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相同。
(2)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包括二級或明細科目)對應關系是否清晰、金額是否正確。
(3)記賬憑證中的項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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