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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產假期間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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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產假期間工資計算

  縱觀世界各國,產假的相關制度有著較大的區(qū)別,而這背后有著深刻的經濟和社會文化根源。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上海產假期間工資計算,希望能幫到你。

  上海產假期間工資計算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海陪產假工資的計算

  第二十四條 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初次結婚為晚婚。

  女年滿二十三周歲初次結婚為晚婚。

  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的,為晚育。

  第三十三條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產假期間沒有工資,只有生育津貼。繳納生育保險是用人單位單方面的義務,低水平繳納社保的受益人是用人單位,受害人卻是勞動者,這就造成了對勞動者的極大不公,所以,根據(jù)公平原則,用人單位應該補齊。所以,當你得到生育津貼后,如果差距較大,想要主張用人單位補齊差額,一定要在一年內提出勞動仲裁,否則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guī)定,將喪失仲裁時效。

  上海城產假相關的待遇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fā)

  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y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fā)放。

  二、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fā)

  原市勞動局《關于<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有關問題的解釋》明確: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fā)給”。這里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 在增加工資時應作出勤對待。”

  三、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如已參加了生育保險,根據(jù)生育保險的規(guī)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y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shù),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醫(yī)療津貼3000元。如員工所在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應當按規(guī)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女職工應當?shù)玫降纳kU其他待遇,也應當由單位承擔。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根據(jù)原市勞動局《關于<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有關問題的解釋》,六個半月哺乳假的工資按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fā)給。這里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若女職工生活困難,符合本市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困難補助。

  如女職工六個半月哺乳假期滿后,確有困難,要求繼續(xù)請假為嬰兒哺乳的,各單位可根據(jù)生產和女職工的實際情況,哺乳假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這期間,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fā)給(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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