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白族基礎知識(2)
語言文字
語言
白語是白族的民族共同語。中國民族語言學界一般認為白語屬于漢藏語系藏緬語族,但也有研究者認為白語和漢語的關系更為密切。20世紀50年代白語方言調查以后,將白語分為大理(南部)、劍川(中部)和怒江(北部)三大方言。其中,怒江方言原稱碧江方言,因怒江州碧江縣于1986年撤銷,故又改稱怒江方言。也有將白語三大方言改稱西部(怒江)、中部(劍川)、東部(大理)的新意見。兩種提法所涉及的方言區(qū)域劃分基本一致。
和其他一些少數(shù)民族語言相比,白語的方言總體上看差別不大。各地白語的語法系統(tǒng)基本一致,詞匯大部分相同,只是在語音上有一定的差異。語言使用方面,據(jù)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和國家民委文宣司合編《中國少數(shù)民族語言使用情況》(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年版)中的材料,大理方言的使用人口約53.19萬,劍川方言的使用人口約42.37萬,怒江方言的使用人口約4.1萬(以上據(jù)1982年人口材料)。按2000年的人口普查材料,大理方言的使用人口為60余萬人,劍川方言的使用人口約50萬人,怒江方言的使用人口約10萬人。再加上省內其他白族聚居區(qū)的白語人口(包括大理一帶以白語為主要交際語言的回族人),白語的使用人口約有130萬左右。白語三個方言之間,劍川方言和大理方言比較接近,除了一些方言詞和語音的差異外,一般都可以相互通話。怒江方言和上述兩種方言(特別是大理方言)的差別較大,通話有較大困難。一般認為,怒江方言最為“古老”,受其他語言(主要是漢語)的影響較少,劍川方言次之,大理方言受漢語的影響最大。
白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一般都以白語為主要交際工具,縣以下白族聚居區(qū)群眾活動都使用白語。由于受白語影響,大理州境內的一些漢族人口也兼通白語,居住在大理市境內的回族也以白語為主要交際用語。怒江州的蘭坪縣城內,由于多民族雜居,而白語影響又比較大,白語因此成為當?shù)馗髅褡宓墓餐浑H語之一。從分布地區(qū)看,居住在平壩地區(qū)以及城鎮(zhèn)附近的白族居民一般兼通漢語,多為雙語人。而邊遠山區(qū)、交通阻塞地區(qū)的白族群眾只通白語,如洱源西山、劍川象圖等白族村寨,白族居民大多不懂漢語。從人口構成來看,白族青壯年男子因有相對較多的機會接受漢語文教育,加上普遍有外出務工的習慣,因此一般兼通漢語,而婦女懂漢語的比例要低得多。白族地區(qū)的電影、廣播、電視和報紙都使用漢語文,民間文藝活動則以白語為主。學校教育方面,白族各聚居區(qū)的中小學都用漢語文授課,小學低年級則普遍使用白漢雙語進行教學,一些地方的小學高年級也仍用白語作為教學輔助語言。從歷史發(fā)展情況看,白族地區(qū)的白漢雙語狀況是比較穩(wěn)定的,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也沒有產生白語人口大規(guī)模轉用漢語、白語功能大規(guī)模萎縮的現(xiàn)象,這都說明白語的使用和功能是基本穩(wěn)定的??梢钥隙ǎ谝院蟮暮荛L時期內,白語仍將作為白族最為重要的交際工具和民族特征而存在。
文字
白族有兩種民族文字,即老白文和新白文。老白文是在漢字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新白文則是新中國成立后創(chuàng)制的拼音文字。
白族在長期使用漢語文的過程中,由于社會生產、生活的需要,很早就開始借用漢字來記錄白語,到南詔中后期,又通過增損漢字筆畫域仿照漢字的造字法將漢字偏旁部首組合成字等辦法,創(chuàng)造了“白文”,用來書寫本民族的語言。這種文字歷史上又稱為“僰文”,為了和建國后創(chuàng)制的拼音白文相區(qū)別,又稱“老白文”、“古白文”、“方塊白文”或“漢字白文”。它是一種典型的漢字系文字。
白文形成以后,一直在白族民間使用。由于南詔、大理國兩個民族政權都以漢文為官方文字,沒有對白文進行規(guī)范和推廣,因此,白文一直沒有能發(fā)展成為全民族通用的文字。但從南詔到明代400多年的時間里,白文還是得到了一定的發(fā)展,不僅白族民間掌握白文的人很多,南詔和大理國的統(tǒng)治階級和上層知識分子也經(jīng)常使用白文。從文獻材料看,不僅被用于書寫各種碑刻銘文,還被用來書寫歷史著作、文學作品,說明白文的流傳使用是較為普及的。明代以來,雖然白文仍在白族民間使用,但它的使用范圍已大大地縮小。流傳至今的只有唐、宋、元、明、清各代為數(shù)不多的白文碑銘和書面文獻,且明代以前的十分少見。一般認為這與明代在云南推行文化,大肆焚毀民族古籍有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創(chuàng)制的白族文字一般稱為新白文或拼音白文,是一種以拉丁字母為符號基礎的拼音文字。1958年設計的“白族文字方案”(草案),采用拉丁字母,字母次序、名稱、書寫方法、讀音都和漢語拼音方案大致相同。受特定歷史條件的影響,該方案制訂以后,并沒有得到試驗和惟行。1982年,又在1958年方案的基本框架內進行修訂,制訂了“白族文字方案”(草案),以中部方言(劍川)為標準音。這個方案在劍川縣受到普遍歡迎,但由于沒有充分考慮其他方言的特點,該方案在其他白族地區(qū)的推廣情況并不理想。1993年,又制訂了試行的“白文方案”(修訂稿)。該方案確立了兩個基礎方言并存的認識,形成了兩種文字變體并用的新的文字方案。該文字方案制訂以后進行了試驗和推廣,在劍川、大理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文學
根據(jù)《南詔中興國史畫卷》所載,南詔時已有《張氏國史》、《巍山起因、鐵柱廟、西洱河等記》的歷史著作。大理國時期也有《白史》、《國史》,都已失傳,僅《白史》片斷散見于明代碑文中。元代白族史書《白古通》、《玄峰年運志》雖已失傳,但都是明代云南地方史著作《滇載記》、《南詔野史》等書的藍本。根據(jù)史籍考訂洱海地區(qū)歷史的,有明代白族學者楊士云的《郡大記》,該書為另一白族學者李元陽采入嘉靖《大理府志》,是萬歷《云南通志沿革大事考》的底本。清代白族史學家王崧在總纂道光《云南通志》時,匯集了記載云南的書籍61種,編為《云南備征志》,取材廣泛,體例謹嚴,是研究云南民族史和地方史的重要參考資料。
天文
南詔有自己的歷法,明代白族學者周思濂所著《太和更漏中星表》以及李星煒的《奇驗方書》等,都是總結了古代天文和醫(yī)學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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