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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社保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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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重慶社保辦理的流程是什么,辦理社保需要哪些條件。辦理重慶單位社保有哪些步驟及流程。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重慶社保辦理流程,希望你們喜歡!

  重慶社保辦理流程

  一、 參保登記(或增加險種)

  未參加社會保險(或只參加了部分險種)的用人單位,應向社會保險公共窗口申報社會保險登記。

  (一)用人單位需提供的資料:

  1、本單位依法成立的證照、批文原件及復印件,如《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等;

  2、組織機構統(tǒng)一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地稅登記證件(副本)及復印件;

  5、機關、事業(yè)單位改制為企業(yè)的,還應出示改制的批文及復印件。

  6、外地(指重慶市行政區(qū)外)在渝、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參保,應提供其所屬法人機構的委托參保授權書(鮮章)、其所屬法人機構的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法人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7、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參保,若需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應提供養(yǎng)老保險經(jīng)辦機構同意其參加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材料;

  8、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9、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10、填報《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

  (二)要求與說明

  1、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同時需要將增加人員的相應資料(見下二)一并提供;

  2、參保單位申報的《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3、《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紙質表上應印章齊全。

  4、用人單位新參保時,應同時參加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生育五個險種,原則上不允許只參加其中一項險種或幾項險種。

  TIPS:

  1、單位參保時間的填寫:養(yǎng)老、失業(yè)保險填單位員工最早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醫(yī)療保險填前來辦理的下個月1日;工傷、生育保險填前來辦理當日的時間。

  2、工資表的提供:提供簽訂勞動合同該月工資表,工資表上所有人員都需要辦理參保手續(xù);

  3、沒有地稅關系的參保單位,請在到社保部門申報之前到地稅大廳申辦一張地稅卡,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專用,并將該地稅卡的卡號填寫在《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上。

  二、參保單位增加人員(單位參保登記時需同時增加人員)

  參保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后,應在15日內向公共窗口申報人員增加。

  (一)需提供的資料:

  1、參保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的資料復印件;

  2、參保人員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3、參保人員起薪當月工資表復印件;

  4、《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人員增加.xls)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表(一式兩份)。

  (二)要求與說明

  1、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

  2、對于勞動合同書內容較多的,可只復印勞動合同簽訂雙方的有效印章頁、勞動合同期限頁;

  3、參保單位申報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4、 《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紙質表上應有單位負責人、經(jīng)辦人員簽名,并標注申報日期,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5、《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紙質表“備注”一欄中必須有參保人員的親筆簽名,方為有效;

  (三)辦事程序

  參保單位憑有關資料向公共窗口申報增加人員手續(xù);

  TIPS:

  1、增加人員之前,請確定以前參保過的人員已經(jīng)辦理停保手續(xù)、打印出養(yǎng)老保險接續(xù)卡,外區(qū)縣轉入的還需要在原社保部門辦理區(qū)縣間轉出手續(xù);待上述手續(xù)全部完成后再進行申報;

  2、增加時間的填寫:養(yǎng)老、失業(yè)保險填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醫(yī)療、生育保險填前來辦理的下個月1日,工傷保險填前來辦理當日的時間。

  3、人員新參保申報成功一個工作日后,參保單位應到所屬區(qū)社會保障卡代發(fā)機構(渝中區(qū)醫(yī)保中心)申請打印《重慶市社會保障卡個人數(shù)據(jù)確認表》。

  三 、參保單位減少人員

  參保人員因退休、解除勞動關系、調動工作、辭職、辭退、參軍、上學、失蹤、死亡等原因減少人員,應及時向公共窗口申報人員減少。

  (一)需提供的資料:

  1、參保人員減少的資料(如解除勞動合同書、調函、入學、參軍、死亡火化證等資料)復印件;

  2、《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表(一式兩份)。

  (二)要求與說明

  1、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

  2、參保單位申報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3、《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紙質表上應有經(jīng)辦人員簽名,并標注申報日期,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4、參保單位在申報減少時,應對減少人員已參加的所有險種都進行減少申報,否則,會出現(xiàn)未申報減少的險種繼續(xù)收費的情況。

  (三)辦事程序

  1、參保單位憑有關資料向公共窗口申報減少人員手續(xù);

  2、參保單位憑公共業(yè)務窗口簽署意見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到各養(yǎng)老保險專項業(yè)務辦理“人員減少”通知接收

  3、養(yǎng)老保險專項業(yè)務人員辦完通知接受后,為參保人員辦理《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接續(xù)卡》;跨區(qū)縣轉移的,打印《重慶市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重慶市基本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表》;跨統(tǒng)籌范圍轉移的,辦理基金轉移;在職死亡(或出國定居)的,辦理個人賬戶退費。

  TIPS:

  1、減少時間的填寫:按照解除合同時間直接填寫,不分險種;

  2、當月參保的人員最少需要在次月才能辦理減少手續(xù);

  3、減少應嚴格按照回盤信息上面的個人編號等資料和險種填寫人員減少表格。

  四、 參保單位信息變更

  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如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單位類型、組織機構統(tǒng)一代碼、主管部門或隸屬關系、開戶銀行及賬號、聯(lián)系方式及經(jīng)辦人等)發(fā)生變更時,應到公共窗口申報單位信息變更。

  (一)需提供的資料

  1、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變更,提供《工商登記執(zhí)照》復印件;

  2、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提供《工商登記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類型變更,提供類型變更的相關證明材料;

  4、單位隸屬關系變更,提供隸屬關系變更的證明材料;

  5、單位經(jīng)濟性質變更,提供經(jīng)濟性質變更的證明材料;

  6、單位主管部門或總機構變更,提供單位主管部門或總機構發(fā)生變更的證明材料;

  7、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變更提供銀行賬號變更的證明材料。

  8、《重慶市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

  (二)要求與說明

  1、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

  2、參保單位申報的《重慶市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3、《重慶市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紙質表上應有經(jīng)辦人員簽名,并標注申報日期,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五、參保人員信息變更

  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個人身份、戶口性質等)發(fā)生變更時,應到公共窗口申報人員信息變更。

  (一)需提供的資料

  1、需變更項目的資料復印件(如身份證、戶口等)

  2、《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礎信息變更申報表》電子文檔及打印的表。

  (二)要求與說明

  1、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

  2、參保單位申報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礎信息變更申報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3、《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礎信息變更申報表》紙質表上應有經(jīng)辦人員簽名,并標注申報日期,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六、 參保單位注銷登記

  參保單位發(fā)生破產、關閉、撤銷、解體、解散、合并等原因而依法終止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義務,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或有關機關批準、宣布終止之日起15日內,應向公共窗口申報注銷。

  (一)需提供的資料

  1、單位依法注銷的有關法律文書或其他注銷文件;

  2、《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

  3、《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表(一式兩份)。

  (二)要求與說明

  1、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

  2、參保單位申報《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3、《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紙質表上應有經(jīng)辦人員簽名,并標注申報日期,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三)辦事程序

  1、參保單位憑有關資料向公共窗口申報注銷手續(xù)(建議固定一個公共窗口,以保證業(yè)務的連續(xù)性);

  2、參保單位按“參保單位減少人員”(詳見第三節(jié))的要求對參保人員作減少處理;

  3、參保單位憑公共業(yè)務窗口簽署意見的《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到各經(jīng)辦機構辦理后續(xù)業(yè)務,完清欠費,并由各經(jīng)辦機構在《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上簽署審核同意意見;

  4、參保單位憑各經(jīng)辦機構簽署意見的《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

  返回公共窗口,正式辦理注銷手續(xù)。

  七、參保單位合(兼)并

  參保單位發(fā)生合并、兼并時,應自有權機關宣布之日起15日內,向公共窗口申報合(兼)并。

  (一)需提供的資料

  1、能夠證明依法合(兼)并的有關法律文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2、合并后的單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應提供“單位參保登記”(詳見第一節(jié))所要求的資料。

  4、《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申報表》。

  5、《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表(一式兩份)。

  6、《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表(一式兩份)。

  (二)要求與說明

  1、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

  2、參保單位提供的被合(兼)并單位《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3、被合(兼)并單位《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紙質表上應有經(jīng)辦人員簽名,并標注申報日期,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三)辦事程序

  1、參保單位憑有關資料向公共窗口申報單位合(兼)并手續(xù)(建議固定一個公共窗口,以保證業(yè)務的連續(xù)性);

  2、參保單位按“參保單位減少人員”(詳見第三節(jié))的要求對被合(兼)并單位的參保人員作減少處理;

  2、參保單位憑公共業(yè)務窗口簽署意見的被合(兼)并單位《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到各經(jīng)辦機構辦理后續(xù)業(yè)務,完清欠費,并由各經(jīng)辦機構在被合(兼)并單位《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上簽署審核同意意見;

  3、參保單位憑各經(jīng)辦機構簽署意見的被合(兼)并單位《重慶市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返回公共窗口,正式辦理單位合(兼)并手續(xù)。

  八、 參保單位拆分

  參保單位發(fā)生拆分時,應自有權機關宣布之日起15日內,向公共窗口申報拆分。

  (一)需提供的資料

  1、有權機關批準拆分的文件及證明材料;

  2、拆分后的單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應申報 “單位參保登記”(詳見第一節(jié))所要求的資料;

  3、拆分后原單位已不存在,應申報“單位注銷登記”所要求的資料。

  4、《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拆分表》。

  (二)要求與說明

  1、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

  2、參保單位申報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拆分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3、《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拆分表》紙質表上應有經(jīng)辦人員簽名,并標注申報日期,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三)辦事程序

  1、參保單位憑有關資料向公共窗口申報單位拆分手續(xù)(建議固定一個公共窗口,以保證業(yè)務的連續(xù)性);

  2、參保單位憑公共業(yè)務窗口簽署意見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拆分表》到各經(jīng)辦機構辦理后續(xù)業(yè)務,完清欠費,并由各經(jīng)辦機構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拆分表》上簽署審核同意意見;

  3、參保單位憑各經(jīng)辦機構簽署意見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拆分表》返回公共窗口,正式辦理單位拆分手續(xù)。

  九、參保單位成建制轉出

  參保單位跨區(qū)縣整體轉移的,應及時向轉出地公共窗口申報成建制轉出。

  (一)需提供的資料

  1、有權機關批準的參保單位整體轉移的法律文書或其他批準文件;

  1、《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整體轉移申報表》

  2、《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電子文檔及打印的表。

  (二)要求與說明

  1、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齊全、有效;

  2、參保單位申報的電子文檔及打印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整體轉移申報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應與資料記載一致;

  3、《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整體轉移申報表》紙質表上應有經(jīng)辦人員簽名,并標注申報日期,加蓋參保單位公章;

  (三)辦事程序

  1、參保單位憑有關資料向公共窗口申報單位整體轉移手續(xù)(建議固定一個公共窗口,以保證業(yè)務的連續(xù)性);

  2、參保單位按“參保單位減少人員”(詳見第三節(jié))的要求對參保人員作減少處理;

  3、參保單位憑公共業(yè)務窗口簽署意見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整體轉移申報表》到各經(jīng)辦機構辦理后續(xù)業(yè)務,完清欠費,并由各經(jīng)辦機構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整體轉移申報表》上簽署審核同意意見;

  4、參保單位憑各經(jīng)辦機構簽署意見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整體轉移申報表》返回公共窗口,辦理單位整體轉移手續(xù)。

  十、年度工資總額申報

  該項業(yè)務為一年一度的重要業(yè)務,從每年1月初開始,2月末結束。鑒于每年的要求可能不盡相同,在此不作特別說明。在每年進行該項工作時,我局會提供專門的操作說明及規(guī)范,請各參保單位照規(guī)范操作。務必按時完成。

  重慶個人參保登記

  辦理地點:戶口所在地的街鎮(zhèn)社會保障所或社區(qū)居委會。

  辦理時間:每月1-20日辦公時間。

  所需資料: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主頁、個人頁、增減頁復印件)、失業(yè)證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等未就業(yè)證明。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提供退休證(原件及退休件復印件,若屬單位退休的須提供原單位破產協(xié)議書或解體批示等材料)、有雙解協(xié)議的需復印雙解協(xié)議。新參?;蛟崔k理社保卡的人員需提供一張一寸紅底或藍底的彩色登記照并繳納25元以辦理社???。

  辦理流程:每月1-20日辦理參保登記→次月15-20日領取銀行繳費卡→22日前將當年醫(yī)保費足額存入繳費卡中→23-25日銀行扣款→繳費次月可到銀行查詢扣款是否成功。如果未能成功扣款,請在中斷繳費3個月內到參保地街鎮(zhèn)社保所查詢原因并辦理補繳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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