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啦 > 知識大全 > 知識百科 > 法律知識 > 行政訴訟判決的種類有什么

行政訴訟判決的種類有什么

時間: 煒杭741 分享

行政訴訟判決的種類有什么

  行政訴訟判決,是指人民法院根據(j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經(jīng)過全面審理,就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及相關爭議依法做出的實體性處理決定。 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行政訴訟判決的種類有什么?

  (1)具體行政行為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2)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主要證據(jù)不足的;

 ?、?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

 ?、?違反法定程序的;

 ?、?超越職權的;

  ⑤ 濫用職權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nèi)履行。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1) 人民法院認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不適宜判決維持或者駁回訴訟請求的,可以作出確認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確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者無效的判決:

 ?、?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但判決責令其履行法定職責已無實際意義的;

  ② 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消內(nèi)容的;

 ?、?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依法不成立或者無效的。

  [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5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57條: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做出以下判決:

  (一) 具體行政行為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二)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證據(jù)不足的;

  2.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

  4. 超越職權的;

  5. 濫用職權的。

  (三)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nèi)履行。

  (四) 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直接判決變更具體行政行為。

  第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做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相關閱讀:

  行政訴訟判決的概念與種類

  行政訴訟判決的概念。行政訴訟判決,簡稱行政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終結時,根據(jù)審理所查清的事實,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行政案件實體問題做出的結論性處理決定。行政訴訟判決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行政審判權對行政機關進行監(jiān)督的集中體現(xiàn),是人民法院處理解決爭議的基本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和當事人參加訴訟的結果的表現(xiàn)形式。

  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對行政訴訟判決作出不同的劃分。按照審級標準可將判決分為一審判決、二審判決和再審判決;按照判決是否發(fā)生法律效力可將判決分為生效判決和未生效判決;等等。

62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