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管理制度
報銷管理工作是單位日常管理中一項常規(guī)而又頻繁性的工作,不管單位身處何種行業(yè),規(guī)模的大小、實力的強弱,報銷管理工作都是處處存在的。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幾篇出差報銷管理制度范文,歡迎大家查看。
出差報銷管理制度篇1
(1)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寫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數、預計天數等內容,經部門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認可后,方可到財務部領款。
(2)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員為長途汽車、火車硬臥費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的,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借口額度一般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之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借款金額在2000—3000元這間。
(4)差旅費用標準,出差地點區(qū)分為一類區(qū)、二類區(qū)、三類區(qū)三種。
一類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二類城市:除A類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區(qū)省會以及天津、重慶等其他直轄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等)。
三類城市:A、B類地區(qū)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因參加會議出差者,按通知書上規(guī)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只負擔交通費實報實銷。業(yè)務人員出差的交際應酬費用由業(yè)務員自己解決,公司不再負擔。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需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則超標部分(以總額計)不予報銷,由報銷人自理。
出差歸來報銷時,應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5)出差住宿由對方安排解決的,公司不予再報銷及補貼。
(6)統(tǒng)計補助日期,出發(fā)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一天計;出
發(fā)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一天計。
(7)出差人員在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并同時告知住宿賓館電話和房間號;出差期間,應每日向部門經理電話匯報一次。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加班費。下屬與上級領導一起出差的,下屬要扣除出差補助。
(8)出差歸來后5個工作日內應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相應的任務工作報告和文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出差期間發(fā)生的相關費用,仔細填列清楚,由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再到財務部報銷,沖減以前借款,多退少補。
出差報銷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此規(guī)定旨在對公司員工出差時的各種手續(xù)及有關出差費用給以明確,使其更加規(guī)范化。
二、適用范圍:此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員工的國內與國外出差。
三、出差分類:
(一)國內出差
規(guī)定中所指的國內出差是指按照公司指示,外出到國內指定地點進行相關工作、培訓、會議、講座、學習等。
1.國內出差的申請
員工出差前,應及時填寫《出差申請單》(附件1),經相關領導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員工出差三天以內(含)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由行政人事分管副總審批。經理級員工出差由行政人事分管副總審批。副總經理出差須向總經理進行匯報。員工出差完畢后,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確認考勤。
2.交通標準
根據職級不同,員工出差時選擇不同的交通工具。
3.住宿標準
住宿費用的支付標準原則上應按《員工國內出差費用標準明細》(附件2)報銷住宿費,但以下情況可以例外:與客戶或較高級別標準的人員同行,或特殊情況下超出規(guī)定住宿標準時,寫明理由并經分管領導簽批后可以報銷。
具體標準如下:
(1)副總經理及以上職級人員住宿標準:實報實銷
(2)總經理助理及以下職級人員住宿標準:四星賓館雙人標準間
4.餐費標準
員工出差期間用餐自理,出差完畢后,行政人事部按照標準計發(fā)出差餐費。
具體標準如下:
(1)副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級人員餐費標準:實報實銷
(2)總經理助理及以下職級人員餐費標準:100元/天
注:總經理助理以下職級員工的餐費補貼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出差申請單》在工資中直接進行計發(fā)。
5.特別說明:不同職級人員一同出差時,以職級較高人員標準為準。
(二)國外出差:國外出差標準另行規(guī)定。
四、附則:
此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相關規(guī)定相應廢止。
出差報銷管理制度篇3
1.0目的
因公司對外往來及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為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規(guī)范出差人員出差申請、借款與費用報銷的流程及要求,遵從真實、節(jié)約的原則,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本管理制度。
2.0適應范圍
適用于公司人員國內外因公出差、業(yè)務辦理、參展、參加外訓、會議、公司組織旅游等所有外勤活動的申請,以及公差借款與費用報銷等手續(xù)辦理。
3.0職責
3.1出差人員負責出差申請單的填寫、借款與費用報銷單據粘貼; 3.2直接上級與部門經理負責出差申請與費用報銷的審核;
3.3經部門經理審核的出差申請與費用報銷單據由部門文員遞交總經辦核準; 3.4總經理負責特殊或重大事項的費用報銷單據的最終批準; 3.5財務部復核后控制度對出差借款進行預支及出差費用進行報銷。
4.0程序
4.1出差申請與借款:
4.1.1員工因公出差(經常性外出的采購與送貨人員除外),應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相關項目,如:出差事由、目的地、期限、交通方式、路線、預支款額、職務合理人等,交由直接上級和部門經理審核后,由部門文員遞交總經辦核準。
4.1.2員工出差期限由派遣部門經理視實際情況核定,因公務需要、意外災害或患病滯阻,需延后回廠時,以電話告訴部門或從事行政部經理,待回來后補辦出差或請假手續(xù)。
4.1.3業(yè)務人員出差時將《出差申請單》(一式兩聯)的第一聯交部門主管,作為出考勤依據,第二聯由出差人員自己保留,待出差回廠時作為注銷憑證,交給財務部。
4.1.4出差人員必須提前準備好出差所需用品,并根據《出差用品檢查清單》對出差用品進行清點、檢查、確認。以確保出差工作便利,不誤事務。
4.1.5出差人員必須對出差費用進行合理預算,填寫《借支單》,按程序經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借款。
4.1.6財務部有義務在預算內合理安排出差人員的外出經費,保證出差工作的正常進行。
特別是借支大額現金時,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
4.2出差借款流程:
出差人員填寫《借支單》—部門經理確認—總經辦審批—財務部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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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費用報銷流程:
出差工作匯報—填寫《支出證明單》或《費用報銷單》粘貼票據—部門經理核實—財務部核對—總經辦核準—財務部報銷
4.4出差報銷標準:
4.4.1國內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話費及雜費等,其標準如下:
4.4.2國外出差:
4.4.2.1員工因公務或培訓需到國外出差者,應簽呈到總經理批準。
4.4.2.2公司派遣出國受訓的員工,除工作原因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外,其他交通費用自理。交通、食宿由對方提供的,其費用不得再行報銷。
4.4.2.3公務指派之國外出差,膳食、住宿以當地一般標準報銷,工作交通費實報實銷(具體情況另行公布)。
4.5報銷標準說明:
4.5.1公司總經理、副總、總監(jiān)級以下的員工在特別情況下須乘飛機或高鐵時,必要時提前申請或用電話提前請示必須經總經理特別批準。
4.5.2因公乘車的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市內乘車實報實銷。報銷出租車費,若多人同時公差或可順道時,應共同乘坐,而由一人代表報銷,其他作為證明人簽字。 4.5.3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搭乘出租車須視以下情況:返回途中公共汽車已下班;緊急文件;攜帶重要文件、現金;有貴賓陪同;其他類似情況。
4.5.4與公司總經理、副總、總監(jiān)級別人員同時出差,因工作需要同住包房的可實報實銷。 4.5.5當同一天去兩個不同的城市時按照住宿所在城市為報銷費用的城市。
4.5.6除公司電話卡外,出差人員出差電話費補助為:部門經理15元/天,業(yè)務員8/天,執(zhí)照(包括發(fā)傳真的費用和其他費用)。
4.5.7省內周邊地區(qū)當天去當天回來的業(yè)務除車票實報實銷外,超過用餐時間1小時以上的補助誤餐費用10元/餐;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補助誤餐費用15元/餐。
4.5.8以上標準作為出差待遇與報銷參考。一般本著經濟、實惠、真實、節(jié)約的原則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住宿及用餐環(huán)境。
4.6出差報銷要求:
4.6.1業(yè)務人員出差報銷時,必須提供能有效證明其在出差時限內的乘車、用餐、住宿、電話及其他必要的開支的真實合法的全國統(tǒng)一或地方稅務票據。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4.6.1.1乘坐火車、長途汽車及公交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車票。 4.6.1.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4.6.1.3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據報支旅費。 4.6.1.4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tǒng)一發(fā)票。 4.6.1.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4.6.1.6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4.6.1.7電報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4.6.1.8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4.6.1.9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tǒng)一發(fā)票或蓋有單位全稱的公章的正式收據為憑。 4.6.2員工若使用私家車出差的,以每公里1元為計算單位,路橋收費依票據實報實銷。 4.6.3禮品費、招待費等須單獨粘貼,并填寫禮品費、招待費申請報告單(一式兩聯),列明事由、時間、地點、對象。一聯交總經理處,一聯經部門經理簽字、(副)總經理審核后交財務部。
4.6.4在出差期間發(fā)生的禮品費、招待費必須先請求,后開支,不得先斬后奏,否則公司有權不予報銷。在外招待貴賓,依實際報銷,不得再加報膳食費。
4.6.5業(yè)務人員因業(yè)務外出期間,不得開支與業(yè)務無關的費用,不得借出差之際游出玩水,不得繞道坐車,特殊情況必須經部門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
4.6.6公司員工參加特定會議或外培,憑會議或外培通知報經(副)總經理報銷:如會議或外培統(tǒng)一安排食宿,則不分級別一律憑大會或外培開具的發(fā)票實報實銷,不再享受補助,如大會或外培期間不統(tǒng)一安排食宿,則執(zhí)行公司級別標準。
4.6.7住宿費發(fā)票必須開具住宿日期、住宿人員姓名,住宿天數等項目,項目不全者視不合格票據,不能享受住宿補助。住宿因實際需要(陪同貴賓等),致使費用超支的,也作報銷并備注,呈送(副)總經理批準。
4.6.8公司有關人員因公出差,不慎將票據丟失或留在親友家中,需由本人申明原因,經核實批準后,按住宿標準的80%報銷。
4.6.9如客戶或接待單位提供上述費用的,員工不得另行報銷。
4.6.10員工出差期間,無論平時、周末或假日,均不加班費。休息日與假日出差可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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