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規(guī)章管理制度分享
火鍋店是我們經常去消費吃飯的場所,那他又有什么規(guī)章制度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火鍋店規(guī)章制度,以供大家參考。
火鍋店規(guī)章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二條:忠于職守,服從上級安排和調度,優(yōu)質高效完成各項工作,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員工須知
第一條:所有員工必須穿著公司崗位統(tǒng)一制服及配戴員工牌。
第二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員工牌、所用或保管的企業(yè)資料文件如數交回;相關工作用具交回辦公室,方可辦理手續(xù)。
第三條:員工牌如有遺失,應立即到辦公室補領,補領時交納規(guī)定之罰款;屬自然損耗者,則以舊換新。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必須由指定的員工專用通道進出。
第五條:任何員工不得攜帶公司物品離開,若有必要攜帶須有蓋章的出門條。
第六條:員工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用餐,自覺維護公共衛(wèi)生秩序,愛護餐廳內設施,若有損壞將由當事人照價賠償。員工應按自己飯量盛飯菜,注意節(jié)約,避免浪費。外來人員不得在員工餐廳用餐。
三、工作紀律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除規(guī)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請假獲準外,均應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調班須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上班時間做好本職崗位工作,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準在餐廳內逗留。
第二條: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擅離職守,不準串崗,不得私自換班。
第三條: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guī)定打卡,不得托人代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四條:工作時間不得吃零食、偷閑、打瞌睡、集眾聊天、唱歌、吹口哨、打私人電話、飲酒、不得當著客人喝水、追逐打鬧或大聲喧嘩,不準干私活。
第五條:對客服務時,員工一律講普通話。
第六條:除公司另有規(guī)定外,員工一律不得使用客用物品及設施。
第七條:上班期間,員工嚴禁在餐廳內抽煙。
第八條:嚴禁偷盜或者以借用名譽將公物帶回家和送給他人使用。 第九條:不能在工作場所喊叫,爭吵,奔跑,以免驚擾客人。不得粗言穢語,不得譏諷客人,不得與賓客爭辯或不理睬顧客,不得交頭接耳和品評客人。絕對禁止與客人爭吵辱罵甚至毆打客人,遇到問題若不能處理應及時上報部門領導。
第十條:在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條:各級員工應服從工作安排,對所承擔的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每日應辦事務必當日辦清,如不能辦妥應加班趕辦。如有緊急事務需加班,主管人員通知時不得無故推委。
第十二條:上班前自檢及相互檢查儀容儀表,保持精神情緒愉快。 第十三條:不能在工作時間特別是客人面前埋怨領導及公司。 第十四條:不能對著客人及食品打噴嚏,咳嗽。
第十五條:員工應節(jié)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制品用料,各區(qū)域責任人按時開關相應水電。
火鍋店儀容儀表
第一條:除公司另有規(guī)定外,員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工作服,保持儀表端莊、整潔。
具體要求是:
1、頭發(fā):員工頭發(fā)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男員工頭發(fā)以前不過眉、發(fā)腳不蓋過耳部及后衣領為適度;女員工要求發(fā)不過肩,除短發(fā)外,均需用發(fā)夾盤起,不得染怪異發(fā)色,梳怪異發(fā)型。
2、指甲:指甲應保持清潔,注意經常修剪,不得留長指甲,不得染指甲。
3、胡子;男員工不得留胡子。
4、口腔: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的食品。
5、女員工保持淡雅清妝,不得濃妝艷抹,不得使用香水,上班時嚴禁戴手鏈和戒指(結婚戒指除外)。
6、領帶:不得有破損或歪斜、松弛,應保持整潔并熨燙平整。
7、鞋子: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響底的鞋。
第二條:在工作場所,要面帶微笑,保持優(yōu)雅的姿勢和動作,要禮貌待客。
第三條:在開會或出席其他正式場合時,應盡量坐端正,把腿平行放好,離開時,應將椅子放回至原來的位置。
火鍋店日常行為規(guī)范
第一條:與同事和客人相遇時,應點頭行禮問好。
第二條:工作時間進入辦公室或客人包間,應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后再進入,進入后,若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侯,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第三條:在通道、走廊里正面遇到顧客或同事要禮讓,不能搶行,并禮貌地向顧客或同事問好。
第四條:同事之間,不可敲擊或拍打對方身體,不可以使用一些無禮的稱呼招呼同事。
第五條: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寵物進入工作區(qū)域。 第六條:各部門之間、同事之間應相互配合,真誠協(xié)作。
第七條:員工必須忠實誠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帳目,虛報費用。 第八條:不得誣陷他人,搬弄是非。
第九條:同事之間要互助、互敬、互愛,要和睦相處,要謙讓、勤勉,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他人打擊報復。
第十條: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斷學習、不斷充實自己,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十一條:不得泄露公司商業(yè)機密。未經批準,任何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企業(yè)的相關資料,(包括專業(yè)技術,經營方針政策,營業(yè)收入等)。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損公司名譽的事。 第十三條:不得向顧客索要任何饋贈或財物。
第十四條:不得任意翻閱不屬于自己工作范圍內的文件、帳簿、表冊及函件。
第十五條:嚴禁撕毀餐廳張貼的各類公告,嚴禁在公司的公告欄和宣傳欄上亂涂亂畫或私自張貼物品。
第十六條:員工應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不得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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